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614633 上传时间:2017-09-0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超期羁押28年—谢洪武案(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超期羁押 28 年谢洪武案“无卷宗、无罪名、无判决、无期限被公安局非法超期羁押第一人”http:/ 2003 年 05 月 24 日 09:5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二十八年前:谢洪武被公安部门拘留 二十八年后:案件撤销被释放时已六十二岁本案人物:谢洪武,男,62 岁。1974 年 6 月 24 日被公安部门羁押,在人民法院未对其作出有罪判决的情况下,被羁押 28 年。2002 年 10 月 30 日释放。2002 年 10 月,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签发了一份释放证明书,被释放人为 62 岁的谢洪武。公安部门签发的释放证上注明,谢洪武从 1974 年被拘留,2002 年 10 月被释放。谢洪武在未经人

2、民法院判决有罪的情况下,总共被公安部门非法羁押 28 年。据谢洪武亲属回忆:1974 年,出身地主的谢洪武被当地民兵组织认为其私藏反动传单,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在之后的 28 年里,公、检、法三家谁也不知道谢洪武犯了什么罪,甚至连案卷也没有,他被“拘留”后仿佛从人间“蒸发” 。1996 年,检查机关在调查新刑诉法落实情况时发现谢洪武的冤情,后经六年查证,终将事实查清。28 年后,当谢洪武走出拘留所时,10348 天与世隔绝的日子使他从一个中青年人变成了一个不会说话、白发苍苍的驼背老人。律师认为:“拘留”不仅剥夺了谢洪武 10348 天人身自由,还使其各项权利丧失殆尽,如果索赔,一千万元也不多,

3、因为生命和自由无价。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于 2003 年 5 月上旬为他申请国家赔偿金 56.9 万元。他被非法关了 28 年“当我们见到谢洪武时都惊呆了!”2003 年 5 月 9 日,广西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在接受笔者采访,回忆 7 年前发现这名被“历史遗忘的人”时,至今仍唏嘘不已。1996 年 3 月,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收容审查制度。当年 5 月,广西区检察院派员到各市、县检查新刑事诉讼法落实情况。当检查团来到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公安局水均塘看守所时,一名白发苍苍名叫谢洪武的“犯人”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谢洪武当时被单独关押在一间几平方米狭窄、阴暗、没有窗户的“号子”里,面无血色,目光呆滞,弯腰

4、驼背。检察官问“你叫什么名字”?其几乎没有任何意识反应。“他犯了什么罪?”检察官问看守所值班民警。“不知道。 ”“何时被关押?”“不知道。 ”检察官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被超期关押的“犯人” ,马上着手调查谢洪武的案子。在看守所的档案里,检察官仅发现了一张 1974 年 6 月 24 日由当时的公安局长签署的对谢洪武实行强制措施的刑拘证 ,除此之外,没有判决书,没有相关卷宗。而谢洪武就凭那张发黄的刑拘证 ,竟在看守所被羁押了 28 年!广西玉林市公安局负责人接到上级指示后,立即派出调查组对此案复查。签署刑拘证的公安局长、其他当年负责谢洪武一案的办案人员都已不在人世。当初羁押谢洪武的高峰派出所的历任

5、所长也都无人知道谢洪武案件的具体情况。“你们关押他,该知道他的事吧?”当调查组询问看守所有关人员时,看守所的历任所长均表示“不知道谢洪武犯了啥法” 。调查组还了解到,在谢洪武被羁押看守所的 28 年里,也有人对他的来历产生过疑问,曾到他所居住的高峰乡“追根求源” 。但村子里的人们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被抓,甚至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谢洪武成了一个“被历史遗忘的人” 。 有关方面认定谢洪武一案是“四无案” (无卷宗、无判决、无罪名、无期限) 。为此调查人员踏上了寻找谢洪武家人和亲属的旅程。他成了痴呆人几经周折,公安部门终于在广西贵港市湛江镇大成村找到了谢洪武 70 岁的姐姐谢玉凤,尔后,又在兴业县高峰

6、乡靖定村找到了谢洪武 74 岁的叔叔谢海寿和 60 岁的侄儿谢祥雄。1999 年 6 月 22 日,公安部门派员告诉谢祥雄:“你叔叔谢洪武还在人世。 ”谢祥雄说:“你们开玩笑吧?”当民警告之他其叔叔千真万确还关押在看守所时,谢祥雄呆在哪儿,张大的嘴巴久久合不拢。谢祥雄向民警回忆 25 年前叔叔被抓走时的情景:1974 年 6 月的一天上午,当时的生产队说“发现敌机在散发反动传单” ,号召社员们上山捡传单。地主出身的谢洪武来到山上搜寻一整天,一无所获,只好空手而归。就在谢洪武回到家中做饭时,民兵营长带着两个民兵闯进家门,气势汹汹地说:“谢洪武,有人反映你私藏传单,马上交出来!”谢洪武被问得丈二和

7、尚摸不着头脑,瞪着眼睛呆立在灶头。两个民兵冲上去将他双臂反扭,狠狠踹了几脚,压在地上捆绑起来扭送到高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谢洪武辩解道:“我连学堂都没去过,根本不认识字,哪里认得什么反动传单,一定搞错了。 ”办案人员在谢洪武身上和家里没有发现传单,于是将其转至县看守所。谢洪武被抓走后,亲戚们不敢过问他的情况,都认为其凶多吉少,早已不在人世了。每年清明节,谢洪武的姐姐和侄子等亲属都会在村头烧一把纸祭奠他。惊悉叔叔仍活着,谢祥雄悲喜交加哭叫道:“我要去看看叔叔!”1999 年 7 月 18 日,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两名警官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驼背老人走来,谢祥雄迟疑地站了起来,注视着这个老人。老人无力

8、地低垂着头,被架空的双手不住地哆嗦着,两腿弯曲,脚上穿着一双肮脏的拖鞋。谢祥雄试探地问:“是叔叔吗?”老人没有任何反应。一名警官用手托起他的下巴,一张目光呆滞毫无表情的脸呈现在谢祥雄面前。谢祥雄后退了两步仔细辨认,确实是叔叔谢洪武。“叔叔,侄儿看你来了!”无论谢祥雄如何呼唤,驼背老人浑浊的目光如一潭死水,谢祥雄扑上前一把抱着痴呆的叔叔,嚎啕大哭释放证明由于长期关押在狭窄的单人监舍,谢洪武的身体健康状况非常恶劣。看守所在有关领导指示下,把他送往南宁市第五医院作精神病鉴定,医生诊断为:精神衰竭症。1999 年 7 月 21 日,看守所把谢洪武送到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科住院治疗。此时,谢洪武的身

9、份还是“在押犯” 。2002 年 10 月 30 日,玉林市公安局以撤消案件为由,对谢洪武签署了释放证明书:“兹有谢洪武,男,62 岁,系广西区玉林市兴业县高峰乡靖定村人。于 1974 年 6 月 24 日被拘留,经审查撤销案件,经兴业县公安局批准予以释放。 ”至此,被羁押了 28 年、10348天的谢洪武终于恢复了正常公民身份。当谢祥雄向叔叔报告这条消息时,神志不清的谢洪武只是用浑浊的眼睛茫然地瞪着释放证明书,并不知道这一纸证明意味着自己重获自由,释放证明对他来说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 “哑巴”开口泪雨纷飞由于长期关押,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谢洪武不仅健康恶化,而且无语言功能、失去记忆。谢洪武的

10、离奇遭遇引起了人们深深的同情,负责救治他的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召开专门会议,表示要尽一切努力恢复其各种功能,让这位中国历史上被非法羁押时间最长的公民重返社会。谢洪武刚进医院时,两腿无力不能自行,脊椎严重弯曲无法平躺,抵制情绪很大。治疗中,谢洪武对人似乎很仇恨,经常往别人脸上吐口水,大声骂人,由于发音不清,骂什么谁也听不懂。对谢洪武的病,医院采用了抗精神类疗法、一般性心理治疗以及工疗法(简单劳动) 。据医院温院长介绍,让谢洪武“重返”社会比健康治疗更难,因为他与世隔绝多年,即使恢复也停留在 28 年前的阶段, “输入现代文化信息”成了谢洪武的“必修课” 。医生每天带他到活动室看电视、听音乐。谢洪武

11、从未见过电视这玩意儿,其他病人看电视时津津有味,他一个人蜷缩在角落发呆。专家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激发他的“兴趣” ,想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让他感受并认知现代社会。“语言启蒙教育”是医院的“攻坚课题” 。谢洪武失去语言、记忆功能, “哑巴”到底还能不能“开口”?在三年的时间里,科室甘主任从幼儿园教材开始,教谢洪武“咿咿学语”2003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 点,甘主任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谢洪武!”谢洪武虽然语言含混不清,但对甘主任来说就像一声惊雷,三年来的苦心“交流”与“沟通” ,终于让“哑巴”开口说话了!随着治疗,谢洪武的记忆也开始恢复,慢慢回忆起过去发生的一切:“我在那间没有窗户的

12、牢房里,每天都把耳朵贴在铁门上,听门外的脚步声,等待着有人路过这里,我最大的愿望是门外的人同我讲几句话。然而,28 年来,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没有人同我讲话”医生们听着听着,一个个不知不觉泪流满面。2003 年 5 月 8 日,笔者来到这家医院采访谢洪武,发现他已能写出自己的名字。医院办公室邱主任介绍:现在谢洪武能写简单的字、说一些普通话,但他对自己过去的母语客家话却“一窍不通” ,成了一个“数典忘祖”的人。医院温院长告诉笔者, “他现在迫切需要亲情和社会关爱!”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当得到亲情的温暖呵护与社会关爱时,谢洪武才能完全融入我们这个现代社会。索取国家赔偿谢洪武被非法拘留了 28

13、年 6 个月,从一个青壮年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驼背老人。他的亲属认为,历史的错误给谢洪武的一生造成了难以估算的伤害,国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谢洪武的姐姐谢玉凤、叔叔谢海寿和侄儿谢祥雄致函广西公安厅,要求公安机关依据国家赔偿法给予赔偿。中国最长的“拘留”案引起了广西有关部门的关注,广西法律援助中心出面无偿代理此案,维护受害人谢洪武的合法权利。法律援助中心的牟启球律师算了一笔账:“拘留”不仅限制了谢洪武 10348 天人身自由,还剥夺了他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政治权利,也剥夺了他结婚生子的“生育权” 。如果索赔精神损失,一千万元也不多,因为生命和自由无价。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

14、法没有精神赔偿的规定。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经研究最后提出:要求负有赔偿义务机关玉林市公安局赔偿谢洪武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328519 元,医疗费 10000 元,残疾赔偿金 230540 元,合计 569059 元。日前,笔者跟随广西法律援助中心派员与玉林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法制科、监管科等负责人协商。公安局对处理此事态度比较积极,他们认为应该赔偿,而且赔偿数额也合情、合理、合法,但这笔巨额赔偿金公安局无力支付,只能通过国家财政解决。玉林市公安局希望由他们将谢洪武“养起来” 。谢洪武住院后,玉林市第二看守所时常派人前去探望,谢洪武每月 1000 多元的治疗费和生活费都由该所按时支付。公安局希望将赔偿

15、转化为“养老送终” ,其理由是:如果国家一次性支付给谢洪武 56.9 万元赔偿金,谢洪武本人因健康原因丧失了处理这笔资金的能力,他的姐姐作为法定监护人已年过七旬,其再也没有其他直系亲属,这样国家赔了钱谢洪武今后的生活也没有保障,不如让公安局照顾他一辈子算了。 “不!”谢洪武的亲属齐声反对玉林市公安局“以养代赔” 。他们认为:国家必须履行赔偿义务,至于这笔钱怎么用是当事人的事,作为执法部门的公安局不是慈善机构,赡养老人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三位亲属还特别强调:谢洪武晚年迫切需要亲情关爱与呵护,其他人员和部门无法代替亲情的温暖,谢洪武本人语言恢复后多次表示:“我想回家!”2003 年 5

16、月 9 日,无偿代理此案的黄佐奎律师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国家赔偿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凡是没有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办案所给公民带来的损失,国家都应该依法赔偿。谢洪武虽丧失支配赔偿金的能力,但是可以与其家属协商,由一个公立的部门来代管这笔赔偿金,以保证谢洪武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谢洪武今后究竟该由谁养?这笔巨额赔偿金将由谁来管理支配?截至笔者发稿时,有关方面尚在磋商之中,尚未排除走上法庭的可能性。 (本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登)谢洪武案系列报道之二2003 年 5 月 24 日,本刊以“无卷宗、无罪名、无判决、无期限被公安局非法超期羁押第一人”为题,报道了广西玉林市谢洪武被当地公安部门自 1974 年 6 月至 2002 年 10 月超期羁押 28 年的事件。谢洪武 34 岁入狱,出狱已 62 岁。28 年的狱中生活使这位冤屈老人失去语言、记忆功能,生活凄凉。报道见报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2003 年 6 月 3 日,本报记者驱车 5 小时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