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56130121 上传时间:2018-10-10 格式:PPT 页数:61 大小:7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法规劳动法(6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法 及相关法律知识,主讲老师:孟庆娟,课程回顾,一、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二、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规定 三、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一、职业病的范围 二、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 三、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规定 四、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五、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规定 六、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七、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本节考试要点归纳:,A、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B、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规定 C、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D、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

2、本制度 E、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规定 F、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 保障的规定 G、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规定 H、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家庭作业,1、女职工李某正在哺乳10个月的婴儿。依据劳动法,李某所在单位可以安排她从事的劳动是(C) 【单选】 A. 夜班劳动 B. 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 C. 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D. 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家庭作业,2、依据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的活动有( AE )【多选】 A、矿山井下劳动 B、高空作业劳动 C、低矮作业劳动 D、国家规定的第

3、三极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E、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家庭作业,3、劳动法明确规定的未成年工是指(B )的劳动者。 A、年满16周岁,不满17周岁 B、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C、年满16周岁,不满20周岁 D、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家庭作业,4、依据劳动法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 D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A、第一级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家庭作业,5、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的劳动有( AC )。【多选】 A矿山井下劳动 B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国

4、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D电焊作业劳动 E连续负重10公斤的劳动,家庭作业,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有(ABDE)。【多选】 A.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B.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分开 C.配备专业职业卫生医师和体检设备 D.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E.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家庭作业,7、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B)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各类告知劳动者 A.招工 B.上岗 C.休假 D.进厂

5、,家庭作业,8、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D)进行。 A.卫生保健机构 B.卫生医疗机构 C.职业病医疗诊断机构 D.省级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家庭作业,9、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D) A.自费诊疗 B.定期教育培训 C.疗养休假 D.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家庭作业,10、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综合分析的因素包括( BCE ) A、病人家族病史 B、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C、病人的职业史 D、病人个体体质诊断 E、临床诊断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第四

6、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大纲要求:本章考核的是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分别概述个法律的内容和基本规定,在历年考试中都占一定比例,要努力掌握。,本次课程内容概括,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 二、劳动合同制度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具体

7、权利义务 三、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主管机关和管理范围 四、法律责任,本节考试要点归纳:,本节考题分值统计:,A、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 B、劳动合同制度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具体权利义务 C、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主管机关和管理范围 D、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温馨提醒:,请同学们好好预习教材135143页,136,理解,(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8、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并且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做工人员也纳入本法调整范围。此外,劳动合同法还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和现实劳动关系的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专门规定。 (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137,了解,(三)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 1三方机制的组成由代表政府的劳动行政部

9、门、代表职工的地方总工会和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代表组织组成,三方职能不能相互替代,各有侧重和相互独立。 2三方机制针对的问题解决的是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如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137,了解,(四)工会的职责与作用 职责: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作用: 1、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工会还应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规定,1,练习题,4.下列纠纷适用劳

10、动合同法的是( ABC )。(多选)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 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加班费而发生的争议 D.劳动者与单位进行交易而发生的争议,练习题,4.下列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是(ABC )。(多选)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 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加班费而发生的争议 D.劳动者与单位进行交易而发生的争议,练习题,( A)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A 县级 B 市级 C 省级

11、 D 国务院,练习题,( A )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A 县级 B 市级 C 省级 D 国务院,对应教材第138页,掌握记忆,(一)劳动合同的建立与内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对应教材第138页,掌握记忆,2、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2、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对应教材第138-139页,掌握记忆,(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

13、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1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应教材第139页,掌握记忆,劳动者的权利: (1)批评、检举和控告权。例如,“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劳动合同解除权。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获得经济补偿权。,对应教材第139页,掌握记忆,(三)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用人单位的权利 (1)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权利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15、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39-140,掌握记忆,(2)依法约定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权利 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 劳动者不能从事或者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