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电公司电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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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靖电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靖电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规范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体现重奖重罚、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结合我公司原有的安全奖惩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分级负责、分级控制的原则,在奖惩过程中必须把奖惩尺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做到以责论处、权责对应;把思想工作、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

2、手段结合起来,最终达到预控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三级预控的原则,公司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恶性电气误操作等,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主管干部应负管理责任;部门发生重伤和事故,部门的各级干部应负管理责任;班组发生轻伤和障碍,班组的班长、技术员负应管理责任。第三条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章守纪并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第四条 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章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进行处罚。第五条 公司对各部门党政主管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甘肃靖远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

3、章第二章 安全目标安全目标第七条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一实现:实现年内安全生产两个百日无事故,争创全年无责任性考核事故。五杜绝:(1)杜绝人身死亡、群伤事故;(2)杜绝电网事故;(3)杜绝特重大设备事故;(4)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5)杜绝火灾事故及特、重大交通事故。四控制:事故率控制在0.5次/台年、一类障碍控制在2次/台年、人身轻伤控制在1次、二类障碍控制在13次/台年。注 1:五种电气误操作包括:(1)三种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 (2)两种一般电气误操作事故:误(漏)拉(合)断路器(

4、开关) ,误入带电间隔。第三章第三章 奖奖 励励第八条 全公司无事故百日安全奖全公司设立统一的“年内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 ,每年的安全记录自当年的元月一日开始统计,年内安全记录不跨年计算奖励,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百日安全奖,奖励标准见附件二。第九条 安全奖励资金来源于公司工资总额,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意见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掌握使用。安全奖励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嘉奖申请材料,审查并确定奖励标准条款无误后填写安全奖金发放通知单(见附件三) ,500元及以下由安全环保部直接奖励,500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奖励。全公司设立安全生

5、产特殊贡献奖,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了人身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公司将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部门通报表扬并予以物质奖励。1)对于避免一触即发、极可能导致群伤群亡的恶性事故者,奖励4000-5000元。2)避免一起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电网事故者,奖励3000-4000元。3)避免一起重大火灾事故者,奖励2000-3000元。4)避免一起恶性误操作事故者,奖励2000-3000元。5)避免一起人身重伤事故或设备事故者,奖励1000-2000元。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由于组织抢救措施及时、得力,经医疗人员确认有效防止了事故的扩大,视具体情

6、况奖励500-1000元。6)工作中认真负责,发现隐蔽性的重大事故隐患或在本岗位工作范围之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者,奖励500-1000元。7)发现主机设备缺陷,避免了设备严重损坏或避免主机被迫停运者,奖励500-1000元。8)在本岗位工作范围之外,发现并制止他人错误,有效避免了误操作,重要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者,奖励300-500元。9)对避免一起人身轻伤或一类障碍者,奖励300-500元。10)对于及时发现初起火灾,扑救或报警及时,避免或减少了火灾损失的个人,奖励300-500元。11)在现场安全措施方面,研究出新器具、新办法、新工艺,解决了我公司在安全生产中长期不能解决的难题,在改善不安全

7、的生产环境,确保全公司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做出成绩者,奖励800-1000元。12)发电部、维修一部、检修部连续三个月不发生恶性障碍、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奖励部门10000元;燃运部、铁运部、华电供水公司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二类障碍、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奖励部门4000元;公司小车班、运输公司、工业公司、通达公司、建筑安装公司,连续六个月不发生二类障碍、车辆肇事、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奖励5000元。(多经部门按照此奖励标准自行奖励,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注:华电供水、铁运部、检修部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奖励发放单,华电公司财务部负责发放13)在万项操作无差错竞赛活动中,连续累计达10000项及以上

8、者,奖50-100元,同时连续累计达20000项及以上者,奖励100-150元,并报省公司申请予以表彰奖励(此项奖由工会下发) 。14)对于本条未列项目,若确需表彰奖励者,由安全环保部参照上述标准,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奖励。第十条 奖励原则、安全责任目标奖励及安全先进奖励1)安全生产奖金在分配时,原则上不搞平均分配,奖金分配必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密切挂钩,对安全责任贡献大的要实行倾斜政策,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发放办法,奖金的发放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监督考核。2)对公司各部门有关领导人员实行安全责任书安全目标的考评奖励。每年公司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奖惩条款,各部门

9、有关领导向公司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年终考评全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目标时,除全数返回所交保证金外,并按保证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对各部门有关领导予以奖励。3)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班组的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由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管理先进个人享受公司劳动模范待遇;以上奖励均由安全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四章第四章 处处 罚罚若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凡未触犯有关法律法规者,依照下列条款处理。第十一条 发生特大设备事故或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

10、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至开除处分。3)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二年处分。4)对责任者部门分管的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二年处分。5)对责任者部门的主任、书记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6)公司有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损失或影响重大的给予撤职处分。7)公司的党、政正职、分管的副职、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8)责任部门职工岗位工资下浮四岗三个月,扣四个月月奖,公司其它部门扣月奖二个月。第十二条 对发生

11、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电网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的处分。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3)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4)对责任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5)对责任人所在部门的主任、书记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6)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7)对公司的党政正职、分管的副职、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至降职处分。8)责任部门职工岗位工资下浮三岗二个月,扣二个月月奖,公司其它部门扣一个月月奖

12、。第十三条 发生因经济损失构成的重大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3)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主管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5)对责任者所在部门主任、书记给予政行警告至撤职处分 。6)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至行政警告处分。7)对公司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8)责任部门职工岗位工资下浮三岗二个月,扣

13、二个月月奖,公司其它部门扣一个月月奖。第十四条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3)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4)责任人所在部门主管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5)对责任人所在部门主任、书记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6)对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7)对公司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8)一年内重复发生两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或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给予公司党

14、政正职、分管副职、总工程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9)责任部门职工岗位工资下浮三岗二个月,扣二个月月奖,公司其它部门扣一个月月奖。第十五条 发生三种电气恶性误操作事故包括: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3)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主管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5)

15、责任者所在部门主任、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年内重复发生误操作事故,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的处分。6)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7)公司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总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一年内重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8)责任部门职工岗位工资下浮三岗二个月,全公司扣月奖一个月。9)发生两种一般电气误操作事故误断(合)断路器(开关) 、误入带电间隔 ,按上述处理条款降一级处罚;其中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员伤亡的,同时按本条款和人身伤亡的有关条款择重处罚。第十六条 发生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

16、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3)对责任者所在班组班长、技术员给予通报批评,降岗位工资四岗三至六个月。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分管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或降岗位工资四岗一至二个月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5)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的主任、书记给予通报批评或降岗位工资二岗一至二个月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6)公司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总工程师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7)对责任部门及其它部门 ,月度考核执行经营管理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第十七条 发生人身轻伤,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岗位工资四岗一至三个月。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降岗位工资三岗一至三个月。3)对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降岗位工资二岗一至三个月。4)对责任部门月奖执行经营管理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第十八条 发生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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