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台内培训-中央电视台人才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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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电总局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中央电视台人才交流处郑直,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在国民收入达到1000到1500美元以上的时候,劳资纠纷会比较尖锐。,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1、中国的城乡收入差异,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2、中国的地域收入差异,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3、中国的就业状况,2008年 我国失业率统计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 我国失业率统计 9.6(中国社科院2008年社会蓝皮书),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中国的失业统计率

2、不包括: 一、再就业服务中心里的下岗职工; 二、国有企业中未被分流的富余人员; 三、农村失业人员; 四、外来人口; 五、大学新毕业生在失业6个月后,才有资格登记为失业人员。,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目前,我国农村有1.5到2亿富余劳动力,每年还要新增600800万。 2009年大专毕业生600万。,3、中国的就业状况,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目前提高劳动保护是否是时机值得商榷,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4、中国的企业差异,一、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从法律出台后的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反应来看: 劳动合同法 是一部搞错了现阶段主要矛盾,因此超越了社会发展水平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

3、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二、关于三种关系,在现阶段,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单位和人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三种:聘用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二、关于三种关系,聘用关系:“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适用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 第二条),二、关于三种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实施细则第三条,二、关于三种关系,

4、劳务关系: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按约定支付报酬的社会关系。,二、关于三种关系,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单位与符合主体资格的自然人 劳务关系:单位与人、单位与单位、人与人、退休的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辨析,二、关于三种关系,2、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不平等、紧密、在人身上有一定的隶属关系 劳务关系:平等、松散,没有人身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辨析,二、关于三种关系,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福利、政治待遇 劳务关系:劳务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辨析,二、关于三种关系,4、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

5、 劳务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辨析,二、关于三种关系,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劳动关系:书面 劳务关系:书面、口头,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辨析,二、关于三种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社部【2005】12号文件,辨析劳务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三、关于适

6、用范围,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当然适用,三、关于适用范围,二、政府机关 公务员 适用公务员法,三、关于适用范围,三、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职工 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三、关于适用范围,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经历了一个过程:“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草案 第二稿 第二条,三、关于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 终

7、稿 第2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合同法 终稿 第96条目前,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与其聘用制员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三、关于适用范围,四、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员工,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四、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1、聘用员工 主要是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在央视称作 “台聘职工”),四、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2、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主要

8、为编制外,或实行人事改革比较彻底单位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四、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3、派遣员工 由派遣公司或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签约、并派遣到单位工作的员工。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企聘职工),四、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4、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间的员工 (项目制职工),四、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5、劳务人员 签订劳务协议,为单位提供劳务并按约定获得劳务报酬的人员 (临时外请人员),四、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6、非全日制人员 签订非全日制工作协议,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 严格监控、及时结账。,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

9、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五、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0 条,1、及时,五、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

10、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规范,五、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2、规范,五、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11、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3、利用试用期,五、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利用试用期,五、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

12、同的。 第十四条因此在签约时间的问题上,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合法合理的签约期。“37制”,4、活用签约期,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四种情况:(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

1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1、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违反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失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目前规定的可解约情形(一):,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5、兼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欺诈、胁迫: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刑事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

14、责任的。8、患病或非工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目前规定的可解约情形(二):,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9、不能胜任: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情势变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破产重整: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目前规定的可解约情形(三):,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12、营业困难: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

15、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目前规定的可解约情形(四):,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七、关于劳务派遣,1、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主要在下列条款进行限制

16、:,七、关于劳务派遣,2、派遣岗位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什么叫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实施细则草案曾经进行过规定,但是在一片反对声中,还是作罢。,主要在下列条款进行限制:,七、关于劳务派遣,对于目前使用自设公司派遣的单位,要做好准备,采取一定的步骤:1、与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沟通,陈述理由,争取支持; 2、做好调研,设计备选预案,通过股权置换等方式改变公司的投资结构;或换公司; 3,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陈述厉害,获得理解。,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机,关于三种关系,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可采用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工时制,工时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 综合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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