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军舰的法律地位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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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讲 军舰的法律地位与权力,一、军舰的法律地位,一、军舰的法律地位,1.军舰的概念,在武装部队服役有识别国籍的外部标志有国家任命的军官指挥有服从正规武装部队纪律的舰员,一、军舰的法律地位,2.军舰(政府公务船)豁免权,不可侵犯权 管辖豁免权,豁免权的限制 军舰必须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遵守本国缔结、加入、接受的国际条约协定,尊重沿岸国的法律和规章。 采取侵略行动时,豁免权丧失。,舰载机享有此权利,但不得任意起降并单独活动。,二、军舰的登临权,二、军舰的登临权,1.登临权,靠近或登上被认为犯有国际罪行或其他违反国际法行为嫌疑的船舶进行检查的权利。,战时,交战国军舰有权在公海和交战国领海及其它管辖

2、海域内临检第三国船舶(包括中立国)。目的是是查明有无破坏封锁、携带违禁品、破坏中立的资敌行为。,二、军舰的登临权,2.登临的对象和理由,登临的对象:除外国军舰和政府公务船以外的船舶,即商船和其它非政府公务船。,登临的理由:,公海:海盗行为;贩运奴隶;非法广播;国籍不明船船舶;贩卖毒品。,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非法捕鱼;非法钻探、开采自然资源。,毗连区: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和规章。,领海和内海:违反沿海国的法律和规章。,二、军舰的登临权,3.登临检查的程序,另其悬旗停车受检,如拒不停车发出警告;仍不听从可发炮警告。,可疑船舶停车后,军舰派一军官率必要随从人员乘小艇登船检查,或命令受检船

3、长将船舶文书带到军舰上检查。,检查完毕应在被检查船航海日记上作记录,写明时间、地点、军舰名、检查结果、签名。请被检查船发给书面证明一份,写明没有任何要求;如果有,请以书面叙述。,二、军舰的登临权,4.登临检查的结果及应注意的事项,发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令船长提供保证金(钱或物)后放行;情节严重的,可扣押船舶,交付本国司法机关处理。,没有违法行为:允许该船继续航行,因登临检查造成的损失,军舰及其所属国应予赔偿。此为限制滥用检查权。,二、军舰的登临权,4.登临检查的结果及应注意的事项,注意事项:,不要改变被检船航向,如果检查后正常,应立即放行,减少其要求损失赔偿的理由。,检查组采取的每项检查

4、措施,都要向军舰报告,以便上级及时了解检查情况。,如发现怀疑的理由不成立,要立即终止检查,以免赔偿损失。,为防意外,军舰要做好必要的战斗准备。,三、军舰的紧追权,三、军舰的紧追权,1.紧追权,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在本国管辖水域内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后逃离,而对其紧追至公海,并将其拿捕带回港口,交由本国法院审理的权利,三、军舰的紧追权,2.紧追的开始,须在被追赶的船舶或其它小艇仍在追赶国的领水、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内时开始,如果它已经逃至公海就不能开始紧追。,须在外国船舶视觉所及的距离内,向其发出视觉或听觉停驶信号后。,三、军舰的紧追权,3.紧追的有效性条件,紧追必须是连续的

5、未曾中断的。,追赶的飞机和军舰要替换时,必须在接替者到达后并开始紧追时,被接替者方可退出。否则,即是紧追中断,紧追权失效。,紧追的目标失踪,后又重新发现,也是紧追中断。,紧追权由军舰、军用飞机、标志清楚并经授权的政府公务船、公务飞机行使。,三、军舰的紧追权,4.紧追的方向,紧追一般是由陆到海方向进行,即由内向外紧追。,紧追也可由外向内进行,即公海巡逻的军舰得知有外国船舶在其国家管辖水域内违法时,可以进行拦截。但拦截也应符合紧追开始的规则,即在视听所及的距离内进行。,三、军舰的紧追权,5.紧追的终止,把违法者拿捕归案,紧追即告终止。,被追赶者进入本国或第三国领海。,判断: 紧追不得追至公海上。,

6、三、军舰的紧追权,6.紧追不当要赔偿损失,紧追权必须正当合理地使用,滥用紧追权,要承担损害赔偿义务。,1988年2月7日,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我国南海以东海面违章航行,撞伤我上海海运局“潮和”轮后,强行开往香港。汕头水警区及时派出护卫艇前往拦截,将其拿捕归案。,四、军舰的惩罚海盗权,四、军舰的惩罚海盗权,1.海盗行为,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外的区域,对另一船舶、飞机、人员或财物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和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海盗活动地区 马六甲海峡 亚丁湾与红海 孟加拉湾 索马里半岛 西非沿岸,四、军舰的惩罚海盗权,2.谁有权拿捕海盗船

7、和海盗飞机,海盗行为危害公海航行与安全,是国际犯罪行为,任何国家的军舰或军用飞机、经授权并有明显标志的政府公务船都有权拿捕海盗船和海盗飞机。,拿捕海盗船只能在公海上或其它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进行。按国际惯例,追逐海盗船可追到别国领海,但此时拿捕的海盗船应交沿岸国处理。,错误拿捕海盗船,应赔偿被拿捕船的损失。,四、军舰的惩罚海盗权,3.关于海盗船的国籍问题,海盗船从事海盗行为后,不受船旗国的保护和管辖,而是由拿捕该船的军舰所属国管辖。,国际惯例认为,船舶 从事海盗行为后,丧失国籍,等于无国籍船。 1958年公海公约、1982年海洋法公约规定,船舶成为海盗船后是否仍然有国籍,由授予其国籍的国家

8、规定。,五、军舰的自卫权,五、军舰的自卫权,1.军舰的自卫权,自卫权:国家对于任何外国的武装侵略,以武力予以抗击和反击的权利。,军舰行使自卫权的条件: 军舰在海上遭受武装攻击或受到严重威胁时; 外国舰船或飞机的行为对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已构成明显威胁时。,五、军舰的自卫权,2.军舰行使自卫权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对非法驶入领海的外国船舶 首先发出国际警告信号,另其离开,如不离开则令其停车; 警告无效且不停车时,对空开炮警告; 如仍不离开,可认为对方有意挑衅,可行使自卫权。,五、军舰的自卫权,3.军舰行使自卫权的注意事项,注意平时战时的区别; 注意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的区别; 行使自卫权要及时请示

9、报告,严格按照上级命令执行。,自卫权行使不当,对所造成的后果应承担责任。,六、军舰的紧急避难权,六、军舰的紧急避难权,1.军舰紧急避难的条件,军舰在海上遇到风暴、大雾、海冰等自然界不可抗力的威胁,无法继续航行; 舰艇发生碰撞破损或发生其他重大事故,无法继续航行; 军舰远航训练缺乏燃料食品,舰上出现危急伤病员无法救治以及其它一些紧急情况。,六、军舰的紧急避难权,2.军舰紧急避难的注意事项,军舰进入外国港湾避难,一般进入沿岸国港务当局指定的港湾。 紧急情况下,不得不避入沿岸国的禁港禁湾时,应经沿岸国当局的许可方可驶入,或事后取得许可。 军港一般不准进入。 紧急避难为迫不得已的临时措施,不同于正式友

10、好访问,更应遵守沿岸国关于紧急避难的规章制度,不应损害沿岸国的和平与安全,并应支付费用。,七、军舰及舰员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七、军舰及舰员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1.军舰进入外国港口的有关事项,军舰进入他国的有关规定 军舰进入外国港口,必须经过外交途径,经港口国同意后方可进入。 军舰进入外国港口,应在白天,遇特殊情况必须黑夜进入时,应事先通知港口国。 潜艇进港,必须浮出水面。 其他一些规则,如军舰的数目、舰种、吨位以及军舰在港口的停泊期限,由各国自定。,七、军舰及舰员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2.军舰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军舰享有外交豁免权。 正常情况,港口国对军舰不得阻拦,不得进行海关和边防检查

11、,只可检疫; 港口国无权干预军舰内部事务,未经舰方同意不得登舰; 港口国无权在军舰上实施警察和法院性质的行为; 军舰的一切行为只对军舰所属国负责。,军舰若有违法违章行为,经指出仍不纠正或情节严重者,港口国可限令其离去或押送出境。,七、军舰及舰员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3.军舰舰员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舰长上岸享有豁免权 其他人员上岸执行公 务享有豁免权 着便服上岸不执行公务不享有豁免权,1952年6月29日,英国巡洋舰2名水兵在日本神户勒死出租车司机,被神户地方检察厅起诉,法院以强盗罪判处两年六个月徒刑。,七、军舰及舰员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通常国际做法: 外国舰艇人员犯有严重罪行时,才按所在国法律受法院审判;对违法不严重或有过错人员,港口国通常交由舰长按本国法处理,并将措施通知港口国。 军舰出访,遇舰员逃亡,船长不得派舰员上岸搜查和逮捕,只能通过外交途径;港口国逃亡者藏进外国军舰里,港口国也不得对外国军舰进行搜查和干扰,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3.军舰舰员在外国港口的法律地位,八、军舰的礼节,八、军舰的礼节,1.军舰在海上航行时的礼节,八、军舰的礼节,2.军舰访问时的礼节,正式访问非正式访问事务性寄港紧急避难进港,八、军舰的礼节,2.军舰访问时的礼节,正式访问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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