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普通高中2017届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和14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70707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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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普通高中 2017 届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目 录总述2一、制定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背景2二、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2(一)导向性原则2(二)差异性原则3(三)灵活性原则3三、“2017 版课标”课程结构与内容的主要变化3(一)必修与选修课程的变化3“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表”4(二)学分与选课的变化5“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教学实施表”6四、学分与选课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7五、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71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 72落实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总体目标 83根据教学的变化与要求调整教材内容 94做好学生选课的分类指导,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10六

2、、考试评价中的新变化及应注意的问题 101考试评价的变化与要求102考试评价中应注意的问题11七、保障措施 123总 述2017 年秋,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即将进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为积极稳妥地推动和落实本次高考综合改革实验,依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等内容,在新高考方案实施过渡时期,特制定普通高中 2017 届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供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实施教学以及进行学业质量评价时使用。一、制定普通高中 2017 届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背景新修订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2017 版课标”)更加明确、具体地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提出

3、的“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凸显了对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等三方面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与发展。特别是“2017 版课标”中的课程结构、课程性质(必修、选修)、学分、部分模块的名称等较之 2003 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有较大的变化,选课内容和方式更加自主和开放,打破自 1996 年我国普通高中恢复艺术课程及 2004 年试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以来,全体高中学生统一学习单一类型音乐课程的固定模式,切实满足学生对不同形式音乐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最大限度调动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展现音乐教学的生动活力,凸显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定教”的教育理念。

4、为了帮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解决“新课标”、“新方案”与“老教材”在教学实施及考试评价中的衔接问题,并能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实施中按照“2017 版课标”中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学分、选课内容和方式等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顺应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加大学生自主选择性学习的要求,与国家高中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相一致,特制订普通高中 2017 届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二、普通高中 2017 届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一)导向性原则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体现“以美育人”的导向性原则,将培育和发展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作为课程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

5、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围绕培养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总体目标,将课程实施、教学改革、评价机制改革三要素紧密结合,整体推进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改革。坚持课程实施与学生学业质量水平评价相统一,促进课程、教学和评价的不断完善与创新;坚持课程、教学和评价要“面向全体,尊重差异”的原则,在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化需求,真正促进普通高中学生的自主选学、自主发展,实现全面而4有个性化发展的育人目标。(二)差异性原则(二)差异性原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在课程实施中要充分考虑教学实际情况,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和“2017 版课标”,统筹安排 2017 年秋季

6、入学的高一新生三年期间音乐课程的学习计划,贯彻和落实“2017 版课标”的教学理念、课程内容和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应面对“2017 版课标”在模块名称、课程结构、课程性质、课程内容、选课方式、学分等因素变化较大等复杂情况,认真研读“2017 版课标”,广泛征集实施意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围绕 “新课标”、“新方案”、“老教材”三者之间的关系,针对不同区域的课程设置、课程特色、教材各不相同的实际情况,指导教师对各个教学模块中的教学内容做出取舍,做好新课程体系教学要求与现行教材教学要求平稳对接的工作。各地还应对选课方式、选学内容与学分管理做出新的调整,

7、以解决“必修与选修”、“教学与评价”、“学分与学时”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形成同一地区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课程、教学与学业质量评价体系。(三)灵活性原则(三)灵活性原则“2017 版课标”在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学分、选课方式等方面既保留了2003 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中的相关内容,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更加丰富的内容,选课方式也变得灵活多样,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生的选学需求。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高中音乐课程教学实际情况,提出了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学分、

8、选课方式等方面,按照学校传统做法开展教学;同时也强调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按“2017 版课标”中新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实施,以体现灵活性原则。三、“2017 版课标”课程结构与内容的主要变化(一)必修与选修课程的变化(一)必修与选修课程的变化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选修、选修)课程构成。必修课程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是面向全体学生,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体课程,课程内容具有基础课的性质。每个必修模块均由既相对独立、完整,又相互关联、适度渐进的 18 学时加 18 学时两部分内容组成,供全体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选择修习。选修课程包括合

9、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六个模块,分别以艺术表演实践和基础知识深化为教学内容,是对于必修课程相关模块的对应延伸和必5要补充,为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提供艺术实践的表现空间和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支撑,重在提升学生音乐表现的实践能力,课程内容具有拓展课性质。每个模块以 18 学时教学容量组织教学,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兴趣爱好、学业发展、职业生涯规划及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民间艺术传承等情况,由学校确定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模块设置、内容标准、学业质量水平和评价由“2017 版课标”统一规定;选修课程的教学及评价由学校

10、自主确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表课程类别课程类别必必 修(选学)修(选学)课程名称课程名称学时学时学分学分音乐鉴赏36(18+18)2(1+1)歌 唱36(18+18)2(1+1)演 奏36(18+18)2(1+1)音乐编创36(18+18)2(1+1)音乐与舞蹈36(18+18)2(1+1)必必修修课课程程音乐与戏剧36(18+18)2(1+1)选课要求选课要求学生可从上述六个模块中选择 12 个模块,修满 36 学时获 2 学分。表一课程类别课程类别选修选修 I I选修选修 IIII课程名称课程名称学时学时学分学分合唱选选修修课课合奏每个模块 18 学时 1学分(学分

11、值范围为09 学分)。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发展、职业生涯规划及当地社会音乐文化特点、特色资源和学校办学理念自主开设。每个模块 18 学时 1 学分(学6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础理论程程视唱练耳分值范围为 04 学分)。选课要求选课要求学生在选修、中任选一个或多个模块,修满 18 学时获 1 学分表二(二)学分与选课(二)学分与选课的变化的变化根据高中音乐课程结构中不同模块的教学容量和要求,以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作为高中音乐的必修课程,每个模块 2(1+1)学分。每个学生须在必修模块中修满 36(18+18)学时并通过考查评价,可获得 2(1+1

12、)学分。以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六个模块组成高中音乐的选修 I 课程,每个模块 1 学分。学生每修满 18 学时并通过考查评价,可获得 1 学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的选修作为选修课程的组成部分,模块的设定,由各校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自主开设,以课程形式进行管理和评价。学生每修满 18 学时并通过考查评价,可获得 1 学分。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规定,每位高中生在音乐课学习中须获得 3 学分。选学时,所有学生须在必修模块中修满 36(18+18)学时,获得 2(1+1)学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地区或学校音乐课程开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个人的兴趣和发展需求,在必

13、修或选修课程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几个模块进行修习,每修满 18 学时,获得 1 学分。3 学分的获得可有多种选课方式。如:【1】2(必修)+1(选修)【2】2(必修)+1(必修)【3】1(必修)+1(必修)+1(必修)【4】1(必修)+1(必修)+1(选修)学校应鼓励有特长和有发展需求的学生,在修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规定的 3 学分基础上,获得更多的选修学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教学实施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教学实施表7课程类别课程类别模块名称模块名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时段建议教学时段建议音乐鉴赏歌 唱演 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必必修修课课程程必必修修选选学学音乐与戏剧根据学校音乐教学模块

14、开设和学生选课情况,可按班级开课,或跨班级、跨年级组成教学班,以“走班”形式组织教学。合 唱合 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根据学校条件及学生选课情况,可分为班级组合、跨班(年)级组合及学校艺术社团三个层次组织教学。音乐基础理论选选修修I视唱练耳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组织教学。选选修修课课程程选选修修II学校自主开设的课程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组织教学。遵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日常性和不间断性特点,由学校根据模块设置、学生选课及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在高中三学年中均衡开设。表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应从师资和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出发,以至少开设一个必修模块和相应的选修模块起步,有计划、分步骤地开设更

15、多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逐步完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凡是学校有能力开设的模块,均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让学生按照自己意愿选择学习内容。为适应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和不同模块教学实施的要求,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首先,学校领导应会同音乐教师从本校实际和学生需求出发,制定音乐课程8的模块开设计划。提前发布选课指南,将音乐课拟开设模块的性质、内容、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组成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详细介绍,广泛了解学生选课动向。在这一过程中,音乐教师和班主任应担负学生个体发展的指导责任,接受学生选课咨询,解答学生选课中的各种问题,及时了解学生选课需求,引导学生根据学校音乐课程模块开设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个人兴趣爱好、发展需求的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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