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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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部、卫健委详解司法部、卫健委详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原标题:理顺医疗纠纷有了“临床路径”司法部、卫生健康委详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新华社北京 8 月 31 日电 题:理顺医疗纠纷有了“临床路径”司法部、卫生健康委详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新华社记者王茜、王宾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为何要出台此条例?规定了哪些内容?做了哪些基本规范?司法部、卫生健康委的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详解。问:请简单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答:解决医疗纠纷是个世界性难题。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在医疗纠纷处理上也都不

2、同程度存在解决周期冗长、患者获赔困难、医患对立加剧等问题。2013 年以来,我国在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的文件、措施,一些地方也注重医疗纠纷的预防、人民调解,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相关政策,取得了实效。2013 年到 2017 年,我国医疗纠纷数量实现了五年小幅递减,但纠纷总量仍处于高位水平。因此在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近年来实践中探索积累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问:请介绍一下条例的起草过程。答:2015 年 1 月,原卫生计生委向国务院报送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原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次调研和专家论证会,并进行

3、了部门协调。在此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今年 4 月,司法部会同卫生健康委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草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 6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2018 年 7 月,国务院正式公布条例。问:起草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问:条例

4、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规定了哪些内容?答: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条例规定,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诊疗相关规范、常规,遵守职业道德;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二是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采用医疗新技术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诊疗活动,应当提前预备应对方案,主动防范突发风险。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条例规定,患者有权查

5、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所提咨询、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所提疑问进行核实、自查并予以沟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问: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条例做了哪些基本规范?答:一方面,条例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途径和程序。条例规定,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另一方面,条例规范了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即时处置。此外,条例还对维护医疗秩序、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做了规定。问: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答:近几年的医疗纠纷处

6、理实践表明,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一个有效途径,它以相对柔性的方式解决纠纷,缓解了医患对抗,有利于促进医患和谐。同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快捷便利、不收取费用、公信力较高以及专业性较强等优势,已逐渐成为医疗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的主渠道。条例将这一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通过具体制度进一步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医疗纠纷。问:条例在统一规范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方面规定了哪些内容?答:条例根据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均开展医疗损害鉴定的现实情况,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明确开展鉴定的统一要求:鉴定应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并授权国家卫生健康委、司法部共同制定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此外,条例对出具虚假鉴定结论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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