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m-r数字移动通信应用技术条件 第四分册: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信息传送系统(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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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SM-R 数字移动通信应用技术条件数字移动通信应用技术条件 第四分册: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第四分册: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 信息传送系统信息传送系统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Application for GSM-R Digital Mobile Communication NetworkSubset 4: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System of End-of-Train Safety Equipment (V1.0)二七年六月七年七月目 次前 言I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缩略语1 4 系统构成2 5 系统功能2

2、6 系统技术要求2 7 通信方式和通信过程3 8 设备技术要求5 9 通信协议65 10 列尾主机序列号编号方案6 附 录 A 列尾数据通信格式相关表格 7 附 录 B 本规范用词说明.9 附 录 C 条文说明.9 附 录 D 对GSM-R 列尾装置信息传送系统主要技术条件(暂行) 的修改说明.9I前 言本技术条件是根据关于加快开展中国铁路GSM-R系统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 (科技运2006 85号文)的要求,对GSM-R列尾装置信息传送系统主要技术条件(暂行)(运基通信2004 107号文)进行修订得到的,是中国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络的系列技术规范文件之一,随着网 络、业务和技术的

3、发展,还可能继续完善升级。 在执行过程中,各单位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主编单位铁道 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大柳树路2号,100081) ,并抄送铁道部科技司(北京市复兴路10号, 100844)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技术条件由铁道部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技术条件主编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条件参编单位:北京中铁列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东方国铁电讯科技有限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欧阳智辉,蒋志勇,王激,熊道权,蔺伟,苏京,唐浩明,陈松。1GSM-R 数字移动通信应用技术条件第四分册: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信息传送系统(V1.0)1 范围本

4、技术条件规定了GSM-R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信息传送系统的构成、功能、系统技术要求、通 信方式、通信过程、设备技术要求和通信协议等内容。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信息传送系统的工程设计、产品制造、使用和维护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条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条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条 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技术条件。铁道部科技运2006119号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编号计划(V2.0) 铁道部

5、科技运2006120号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技术体制(暂行) 铁道部科技运200724号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V1.1) TB/T 2973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 GB 15842移动通信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3 术语和缩略语3.1 术语 (1)机车号:永久标识牵引机车的号码(含型号和编号),在GSM-R网络内,机车号在全路管辖 范围内是唯一的。 (2)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序列号(简称列尾主机序列号):标识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 的号码(含厂家编号和设备编号),在GSM-R网络内,列尾主机序列号在全路管辖范围内是唯一的。 (3)列

6、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ID(简称列尾主机ID):标识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的IP地址, 用12位数字表示。 3.2 缩略语 英文缩写英文解释中文解释 BSCBase Station Controller基站控制器 BTSBase Transceiver Station基站收/发信机 CIRCab Integrated Radio communication equipment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 DNSDomain Name Server域名服务器 GGSNGateway GPRS Support Node网关 GPRS 支持节点 GPRS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

7、ce通用分组无线业务 GSM-RGSM for Railway专用于铁路的 GSM IDIdentifier标识 IMSI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fier国际移动用户标识 IPInternet Protocol互联网协议 PCUPacket Control Unit分组控制单元 PDPPacket Data Protocol分组数据协议2QoSQuality of Service服务质量 RADIUSRemote Authentication Dial-In User Service远端拨入用户验证服务 SGSNServing GPRS Su

8、pport Node服务 GPRS 支持节点 SIMSubscriber Identity Model用户识别模块 UDPUser Datagram Protocol用户数据报协议4 系统构成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以下简称“列尾装置” )信息传送系统由通用分组无线业务网络(以下 简称“GPRS 网络” ) 、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以下简称“列尾 主机” )和确认仪组成。本技术条件规定的列尾主机包括 GSM-R 列尾主机和双模列尾主机。GSM-R 列尾主机工作于 GSM-R 模式,双模列尾主机工作于 GSM-R 模式和模拟制式模式。确认仪是列尾专用管理设备,

9、具有向列尾主机输入机车号和发送关机指令等功能。 列尾装置信息传送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GbBSCBTS列尾主机GPRS网络节点BSSBTSRADIUSPCUCIRUm列车确认仪SGSNGGSNDNSGbBSCBTSGPRS网络节点BSSBTSPCUGGSNSGSNGPRS骨干网图 1 列尾装置信息传送系统结构示意图5 系统功能(1)列尾主机能与CIR建立和拆除唯一对应关系。 (2)CIR提供司机查询列车尾部风压的功能。 (3)CIR能语音提示和显示接收到的列车尾部风压数值。 (4)风压数值超过规定时间没有更新时,CIR应进行声光报警。 (5)CIR具有控制列尾主机排风制动的功能。 (6)CIR能

10、接收列尾主机发送的电池电量不足报警信息和列车管风压低于设定值时的报警信息 (以下简称“风压报警信息”),并进行声光报警。 6 系统技术要求(1)GPRS网络应将移动终端(CIR和列尾主机)的IMSI和发起PDP上下文激活时使用的用户名 绑定,实现SIM卡的IMSI与用户名的唯一对应。CIR和列尾主机必须以绑定的用户名发起PDP上下文激 活,否则GPRS网络应予以拒绝。3(2)应符合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技术体制的规定。 (3)GPRS网络的QoS指标的优先等级为1,延迟等级2,可靠性级别2。 (4)移动终端(CIR和列尾主机)进入就绪状态后,GPRS网络控制移动终端保持就绪状态的时 间不小于

11、15分钟。 (5)移动终端(CIR和列尾主机)无数据流量的持续时间大于120分钟时,GPRS网络才可主动对 移动终端执行PDP上下文去激活流程。7 通信方式和通信过程7.1 通信方式(1)CIR与列尾主机通信采用GPRS,使用UDP进行通信。 (2)列尾主机向CIR发送UDP数据包时,目标端口应为“20000”。 (3)列尾主机应守候在端口“20008”上接收UDP数据包。 7.2 通信过程 7.2.1 列尾主机 IP 地址的注册(1)列尾主机开机后,维护人员通过确认仪向列尾主机输入机车号,列尾主机存储该机车号。(2)列尾主机必须在获得机车号后,向 GPRS 网络发起网络登记,并以列尾主机存储

12、的列尾主 机序列号作为用户名发起 PDP 上下文激活,获得 IP 地址。7.2.2 列尾主机和 CIR 唯一对应关系的建立 (1)列尾主机把机车号域名发送到DNS。 (2)DNS把机车号域名转换成对应CIR的IP地址并发送到列尾主机,列尾主机存储该IP地址,用 于访问CIR。 (3)列尾主机以该IP地址作为目的地址,把建立对应关系请求信息发送给相应的CIR。 (4)CIR收到列尾主机发起的建立对应关系请求信息后,如果建立对应关系请求信息包含的机车 号与CIR本身的机车号一致,并且CIR处于列尾未连接或连接中断状态,则向列尾主机发送建立对应关 系确认信息。 (5) 列尾主机收到该确认信息后,如果

13、确认信息包含的机车号与列尾主机本身存储的机车号一 致,列尾主机与CIR建立唯一对应关系,并向CIR回送建立对应关系成功信息。 (6)CIR收到建立对应关系成功信息后,如果建立对应关系成功信息包含的机车号与本机车号一 致,CIR的列尾连接状态显示为“已连接”,并语音提示司机,同时CIR存储列尾主机的IP地址。图 2 列尾主机和 CIR 建立唯一对应关系过程列尾主机CIRDNS建立对应关系请求信息机车号域名机车号域名对应的 IP 地址建立对应关系成功信息建立对应关系确认信息4(7)只有在建立唯一对应关系后,CIR才允许进行人工风压查询和排风制动,列尾主机才允许进 行电池电量不足报警、风压报警和定时

14、发送风压信息。 (8)异常情况下CIR重启并处于列尾未连接状态时,如果接收到与本机车号一致的列尾信息(建 立对应关系请求信息除外),CIR恢复与列尾主机的唯一对应关系,连接状态显示为“已连接”,同 时存储列尾主机的IP地址。 (9)如果CIR在3分钟内没有收到任何列尾信息,应自动向列尾主机发送查询风压命令,如果在 随后的1分钟内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列尾信息,CIR应向司机发出语音报警,连接状态显示为“连接中断” ,并允许CIR在列车停车时处理其他列尾主机发出的建立对应关系请求。如果CIR接收到列尾主机的列 尾信息,恢复到列尾连接状态,连接状态显示为“已连接”并停止语音报警。在连接中断状态下,如 果

15、司机按下列尾确认按键,CIR停止语音报警。 (10)CIR处于掉网状态时,应向司机发出语音报警,连接状态显示为“连接中断”。CIR重新登 录网络后,应自动向列尾主机发送查询风压命令,如果接收到列尾主机返回的风压信息,恢复到列尾 连接状态,连接状态显示为“已连接”并停止语音报警。 (11)列车需要改变担当一位牵引任务的机车而没有列尾维护人员时,前一机车的司机应拆除 CIR与列尾主机的对应关系,后一机车的CIR应处于列尾未连接状态或者连接中断状态。当后一机车的 司机持续按下“列尾确认”按键3秒以上时,CIR应显示列尾主机ID输入界面(占用列尾风压数值显示 区域),司机输入列尾主机ID后,CIR向列

16、尾主机发送建立唯一对应关系启动命令,列尾主机接收到 启动命令后,应按照上述步骤(3)(6),与CIR建立唯一对应关系。 7.2.3 人工查询风压 (1)当司机按下CIR操作显示终端上的“风压查询”键时,CIR应向列尾主机发送风压查询命令。(2)列尾主机接收到风压查询命令后,向CIR发送人工查询应答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当前的列尾 风压信息。 (3)CIR接收到人工查询应答信息,应在操作显示终端的指定区域显示列尾风压数值,并语音提 示风压数值。 7.2.4 列尾主机定时发送风压信息 (1)列尾主机每隔2分钟应主动向CIR发送风压信息。如果在2分钟计时期间,司机进行了人工风 压查询,则列尾主机应重新按2分钟计时。 (2)CIR接收到列尾主机定时发送的列尾风压信息后,应在操作显示终端的指定区域显示,无需 语音提示。 7.2.5 列车主风管风压低于设定值或电池电量不足自动报警 (1)当列车主风管风压低于设定值或列尾主机的电池电量不足时,列尾主机应每隔20秒向CIR发 送一帧风压报警信息或电池电量不足报警信息。 (2)CIR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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