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署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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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结论: 补偿金分为两部分:一是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补偿,劳动者依法可以得到最近 11 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二是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一、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所以需要补偿的是最近 11 个月的工资的是双倍。二、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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