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聘用职工培训-计划生育政策条例及管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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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政策条例及管理工作程序,聘 用 职 工 培 训,一、 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条文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

2、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3、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口政策将归入发改委 2013年3月国务院在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方案中指出:人口政策职责将归入发改委。卫计委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计划生育工作只可能加强不可能削弱 改革后,我国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

4、生育一票否决制。中央编制办负责人说:首先,政策不变,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计划生育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一票否决制不变。这三个不变,从政策、制度上保障了计划生育工作不可能削弱。同时,要求新成立的部门,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包括职能配置上,确保计划生育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 豫卫指导20151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

5、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有关政策衔接,保证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意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月1日施行以来,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遵循了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了人民群众期盼。,通过立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6、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落实好。 二、做好政策衔接,保证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为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必须妥善处理好相关的政策性问题,切实做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工作。,(一)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夫妻在生育一孩和二孩之前,应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两级卫生计生办事大厅登记。登记人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寸合影照3张,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领取生育服务证。夫妻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16年月日起,及

7、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好服务,方便群众。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认真落实好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生育服务登记表表样可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二)落实好有关奖励扶助政策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孩子的夫妻,不再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将来也不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

8、度;原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以后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享受的奖励不再退还。,(三)违法生育的处理问题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当时生育规定生育的,仍属于违法生育。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将依据国务院修订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均按照合法生育办理。关于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性质界定及相关处理,待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依法办理。,(四)其他相关问题一是有关延长

9、生育假等奖励措施,需要经过省人大修订条例后方能执行。在修订条例前,按现行条例办理。二是关于再生育第三个子女的问题,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仍需要修订地方性法规后才能实施。若省际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内容更丰富了,要求也更高了。既要帮助群众生好孩子,又要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

10、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机构改革中稳定县乡村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保证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监测预警。 三要加强优质服务。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条例第十一条 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制。上述单位应当每年将计划生育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条例第十四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公民实

11、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三)流动人口的婚育管理 1.计划生育管理所称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或城市市区、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1849周岁的育龄人员,重点是已婚育龄妇女。,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细则及办事程序 (一)领取结婚证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

12、所在地区民政局领取。不再需单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因此一切需要开具未婚证明者均需到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开具。领到结婚证后,女职工到计生办和现居住地社区登记。,(二)生殖健康培训及生育证的办理1.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其流动人口的生育证、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奖励均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和发放。(医院本着所有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对聘用女职工发放独生子女奖励)。根据上述规定外地户籍者,领取结婚证后,按当地要求办理生育证。,已领取结婚证夫妻,可自愿到区计生委参加生殖健康培训。女职工怀孕

13、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所住辖区办事处领取一胎或二胎生育登记表,由社区电话单位核实信息后 ,按办事处要求办理生育证。办理完毕后将生育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连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上交至医院计生办存档。,(三)婚假、产假、护理假休假办法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既女方年满20周岁,男方年满22周岁) ,但不够晚婚年龄(既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结婚者享受3天婚假。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7天,即10天。请婚假者在本院网站下载婚假申请表,如实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携带结婚证一并到计生办审核登记。婚假从领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产假:女方晚婚生育或者24周岁以上

14、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产假从生产之日前15天起可开始申请。产假98天。晚育者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护理假从生产之日起半年内有效。产假应在孩子出生后,在本院网站下载产假申请表, 休护理假者本人写出申请,均由所在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交由计生办审核,最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我院要求晚育率达100%。,(四)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现均由省医保中心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怀孕七个月后到人事处备案),具体要求及标准咨询人事处。,(五)女职工劳动保护 1.按

15、照2012年04月28日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及哺乳期,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2.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哺乳期:从孩子出生一直到一周岁止。),(七)什么地方开具单身证明职工买房、购车等需开具单身证明者,需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到区民政局开具。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要带上委托书。离婚人员除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要带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原件;丧偶人员还要带上丧偶证明,(八)禁

16、止非婚妊娠 禁止非婚妊娠,对非婚妊娠者,必须终止妊娠, 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所有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所有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律予以解聘。在每年转人事代理时实行“一票否决”。此规定已写入每年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九)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每年医院与办事处、医院与各总支、处室负责人都签订有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因此每个职工如有违反规定,其总支书记、处室主任受其連带责任。计划生育管理,政府对单位实行的是“一票否决” 制度。如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要求单位每年的一月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上半年45月份对已婚育龄女职工孕检、发收调查男职工配偶情况函调信、每年下半年910月份向职工居住社区发放计划生育情况联系单,建立单位与社区的联系,实行双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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