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 第6章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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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6.1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 项目6.2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及分类 项目6.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 项目6.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及鉴定验收 项目6.5质量通病及其防治,单元6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项目6.1 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工程地质勘察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结构使用不当,6.1.1常见质量问题的成因,6.1.2成因分析方法,1.基本步骤 (1)进行细致的现场调查研究,观察记录全部实况,充分了解掌握引发质量问题的现象和特征。 (2)收集调查与问题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资料,分析

2、摸清工程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及面临的各种条件和情况。 (3)找出可能产生质量问题的所有因素。 (4)分析、比较和判断,找出最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 (5)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或模拟试验予以论证确认。,2.分析要领,分析的要领是逻辑推理法,其基本原理是: (1)确定质量问题的初始点 即所谓原点,它是一系列独立原因集合起来形成的爆发点。因其反映质量问题的直接原因,而在分析过程中具有关键性作用。 (2)围绕原点对现场各种现象和特征进行分析,区别导致同类质量问题的不同原因,逐步揭示质量问题萌生、发展和最终形成的过程。 (3)确定诱发质量问题的起源点及真正原因。 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是对一堆模糊不

3、清的事物和现象的客观属性及其内在联系的反映,它的准确性和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学识、经验和态度有极大的关系,其结果不单是简单的信息描述,而是逻辑推理的产物,其推理可用于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6.1.3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1.处理方式 (1)当发现质量问题是由施工引起并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 (2)如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报送监理单位。 (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出现

4、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目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2.处理程序,7,2.处理程序,(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

5、新进行验收。,(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调查应力求全面、详细、客观准确。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与质量问题相关的工程情况。 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等详细情况。 调查中的有关数据和资

6、料。 原因分析与判断。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质量问题处理补救的建议方案。 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该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措施。,(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必要时,工程监理人员应组织设计、施工、供货和建设单位各方共同参加分析。,(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应以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问题一时认识不清,且一时不致产生严重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和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起源点,避免急于求成造成反复处理的不良后果。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处理方案应牢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

7、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针对确认不需专门处理的质量问题,应能保证它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且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并必须征得设计和建设单位的同意。,(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发生的质量问题不论是否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应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或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然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处理。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过程和完工后一定时期进行跟踪检查。,(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处理过程描述。 调查与核查情况,包括调查的

8、有关数据、资料。 原因分析结果。 处理的依据。 审核认可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实施处理方案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记录和资料。 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结论。 质量问题处理结论。,第6章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15,上海 莲花 南路 楼盘 倒塌 事故,第6章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消防 人员 正在 事发 现场 搜救,16,6.2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6.2.1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1复杂性 建筑生产与一般工业生产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产品固定,生产流动; 产品多样,结构类型不一, 露天作业多,自然条件复杂多变; 材料品种、规格多,材料性能各异; 多工种、多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干扰大; 工艺要求不同

9、、施工方法各异、技术标准不一 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截然不同。所以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17,6.2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2严重性 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会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工程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力争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以

10、确保建筑物的安全。,18,6.2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3可变性 许多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出现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现时的初始状态,而是有可能随时间、环境、施工情况等而不断地发展、变化着。 地基基础或桥墩的超量沉降可能随上部荷载的不断增大而继续发展; 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可能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荷载的变化及持续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等。 因此,有些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不及时处理和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的质量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或加强观测与试验,取得可靠数据,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向。,19,6

11、.2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4多发性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多发性有两层意思, 一是有些事故像“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例如,混凝土、砂浆强度不足,预制构件裂缝等; 二是有些同类事故一再发生。例如,悬挑结构断塌事故,近几年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先后发生数十起,一再重复出现。,20,6.1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21,楼房坍塌事故事故现场,6.2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6.2.2 工程质量问题与事故的界定 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ISO 9000:2005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

12、格;而未满足某个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或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甚至直接导致工程倒塌或人身伤亡,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按照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22,6.2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3.工程质量事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

13、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23,6.2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4.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24,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5,6.3 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和程序,6.3.3 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的处理主要应解决:查明原因,落实措施,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界定责任。其中核心及关键是查明原因。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引发事故的原因不同,事故责任的界定与承担也不同,事故处理的措施也不同。总之,对于所发生的质量事

14、故,无论是分析原因、界定责任,以及做出处理决定,都需要以切实可靠的客观依据为基础。概括起来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四个方面。,26,6.3 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和程序,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包括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质量事故发展变化的情况;有关质量事故的观测记录、事故现场状态的照片或录像;事故调查组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及分包合同等。,27,6.3 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和程序,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主要是有关的设计文件(如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 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15、(如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28,6.3 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和程序,4相关建设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等与工程质量及质量事故处理有关的法规,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者资格管理方面的法规,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等。,29,6.3 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和程序,6.3.5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 工程质量事

16、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0,6.3 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和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 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住房和

17、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31,6.2 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和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4、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的初步原因;(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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