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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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探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朴永馨 E-mail:,感谢邀请,有机会来讨论特殊教育,向各位学习和请教。 声明:不是报告,而是发言;观点可以讨论;是个人的认识、体会、经验,愿与各位分享、交流,接受批评、质询、修正,以求促进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中国自己的特殊教育学科的形成,以利于中国特殊教育对建立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一、明确与统一几个概念和观点,特殊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目前多用狭义;实际操作中主要是狭义中的三类(盲、聋、弱智); 课程有多种定义,目前较公认的是指教学的内容(学科、活动等)、安排、进程与时限,包括大纲和教材。是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总合,是与目标、手段等的

2、辩证统一体。课程是学习内容、是教学的基础;教学是传授学习内容的过程、是课程实施的保证;没有课程就没有教学,没有教学课程就不会产生影响。教什么和怎样教密切相连。,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和依据,学校培养目标是国家教育目的的体现,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现在的理想和未来的现实。 国家教育目的学校培养目标课程及教学目标学科、单元及每节课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培养目标的依据,总的讲是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的要求 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需求;国家发展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学、技术、经济、文化和学科发展的需求; 学习者本身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个性与能力发展的需求; 人们对社会需求与个体需求的认识因各种原因的不

3、同而决定了培养目标的不同和发展变化,国外关于培养目标的理论 社会本位论;儿童本位论;教育无目的论,日本在1947年学校教育法中规定,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的目的与普通小学、中学相似,但教育目标还要“让残疾儿童掌握各种知识技能,培养良好的态度和习惯,以克服残疾带来的种种困难”。1971年公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指导要领”的教育目标中重申了“克服残疾带来的种种困难”。 挪威特殊教育的目的;1、保证每人尽可能高质量的生活;2、保证教育训练适合儿童个体需要。 俄罗斯1993年后规定“特殊(矫正)教育机构在实现国家普通教育机构目的的同时,解决特殊任务,矫正被教育者身心发展中的各种偏常,以心理-医学-教育手段

4、形成补偿机制,促进他们的社会适应及在社会中的融合”。,对残疾和残疾人问题的重要思想和理论基础,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做好残疾人的工作,是关系到实现公民权利和解放,发展生产力的重要问题。 由于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使残疾人处于某种不利的地位,正常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残疾人权利的实现和能力的发挥,需要消除外界障碍,给予特别扶助。帮助他人,特别是帮助残疾人,是对自我的完善和精神的升华,我们要大力提倡和推动助残活动,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人道主义,是处理人与人之

5、间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人权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对残疾人这个困难群体给以帮助,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重要思想和理论基础(续),我们共产党人是以人类解放为最高宗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建设的根本目的,更应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他们不受侵害。同时,对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还应给予特别的扶助,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使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的成果。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有赖于社会的帮助,也取决于自身的奋斗。残疾人要有求生存、图发展的志气,要履行应尽义务。 (摘自1998年10月

6、18日人民日报刊载李岚清在中国残联三大的祝词),对残疾和残疾人的一个重要观点,残疾人不管其残疾程度和发生时间,他首先是其生活的社会的人,有普通人一样的本质和社会性;残疾儿童是社会整个儿童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基本的共性; 残疾人因其解剖和/或生理上群体和个体差异,有其与普通人不同的特殊性(个性)。 要一分为二具体分析特殊性(第一性、第二性;负面和正面影响等)、从发展变化(康复、补偿)观点看特殊性,看到发展中内外因的作用。 二者是统一的、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不可过分强调或片面忽视其中一个方面。,二、中国特殊教育课程的简单回顾,1、新中国成立前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 缺乏政府领导、没有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7、缺乏正规教育、无统一课程计划、各校随意性很大 2、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国家规定培养目标,方针、课程、学制等;对适合中国的特殊教育目标与课程的探索,3、改革开放后特殊教育课程的改革: 与世界教育改革和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新的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研制,有中国特色特殊教育发展道路的探索,建国初期“学习苏联”时注意中国自己的实际 1957年后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教育方针的提出 1961年后适合中国实际的特殊教育学校目标、教学计划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88年后有中国特色特殊教育发展道路和方针的提出

8、21世纪课程改革后特殊教育的国际化与民族化的进一步结合与中国特色的进一步形成与发展,中国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的发展,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特殊教育学校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1953年教育部设立盲哑教育处,7月27日在给西安市文教局的复函中说:“盲哑小学除实施普通小学智育、体育、德育、美育的基础教育外,在有条件的地方还需要给予盲哑儿童职业技能的训练”。1954年5月13日给山东省教育厅的复函中进一步提出,培养任务“除实施普通小学基础教育(体、智、德、美)外,并培养其具有一定的职业技能,特别是生产技能,使他们毕业后能就一定的职业”。 1957年4月25日教育部在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

9、几点指示中对盲、聋学校的基本任务规定为:“培养盲童和聋哑儿童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职业劳动技能,并具有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使他们成为积极的、自觉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保卫者”,1962年教育部制定全日制盲童(聋童)学校教学计划(草案)确定学校任务是“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学校教育与训练,力求弥补盲(聋)童的视(听)觉缺陷,使他们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84年7月27日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培养目标(任务)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针对聋哑学生生理、心理

10、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补偿聋哑学生的听觉缺陷,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语言,使聋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热爱生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初等文化程度和一定劳动技能,身心正常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劳动者,并为他们继续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自学打下基础 1987年1月15日国家教委印发全日制盲校小学教学计划(初稿)规定培养目标(任务)是:“针对盲童生理缺陷,通过教育教学活动,采取各种补偿措施,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为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基础。具体目标是(以下分德、智、体、美、劳具体规定)”。,1987年12月30日全日制弱智

11、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从弱智儿童身体和智力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训练,有效地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成为适应社会生活、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基础。,1993年10月12日国家教委印发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 (试行)规定培养目标是: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对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补偿生理心理缺陷,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进步的文化知识、健康的体质和一定的生活能力、社会 交往能力,掌握初步的劳动技

12、能,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具体目标(按德、智、体、美、劳分别规定,略) 全日制盲校课程计划 (试行)为盲校规定培养目标为“盲校小学和初中要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对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全面的基础教育,补偿视觉缺陷,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基本的文化知识,健康的体质和一定的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及初步的劳动技能,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继续获取知识,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以下按小学、初中阶段的德、智、体、美、劳分别规定,略),1994年10月22日国家教委印发了 中度弱智儿童教育训练纲要(

13、试行),规定教育训练的目的和任务为:通过适合其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与训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最大限度补偿其缺陷,使其掌握生活中实用的知识,形成基本的实用能力和必要的良好习惯,为他们将来进入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成为社会平等的公民打下基础。 全面发展任务是指使每个中度智力残疾学生在基本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初步文化知识、身心健康等方面都有适合其特点与水平的发展与进步。 补偿缺陷任务是根据每个中度智力残疾学生的运动、感知、言语、思维、个性等方面的主要缺陷,采取各种教育训练措施,使其各方面的潜在能力发展到尽可能高的水平,达到康复的最佳效果。 准备进入社会任务指培养中度智力残疾学生生

14、活自理能力,与人友好相处和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学会简单的劳动技能,培养劳动习惯,为其成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劳动者打下基础。,确定教育训练纲要的原则,根据中度智力残疾学生的特点,坚持贯彻思想性、科学性、 可接受性等与普通教育共性的原则外,还特别注意以下原则 1、共性与个性统一的原则普通、轻度、中度智残儿童有共性,但在发展程度和潜在可能性上有差别 2、应用性原则知识、能力与习惯应是现实生活及未来劳动所需要的 3、实践活动原则在实践活动中学习,掌握知识和养成习惯 4、补偿原则:教育训练内容及活动应有补偿功能缺陷、挖掘并发挥其潜能,促进康复和适应社会需要的作用 5、弹性原则内容、进度和要求允许伊地

15、方和学生情况不同分别安排和增减 教育训练内容分为:生活适应、活动训练、实用语酸(分年级安排不同课时比例);区别对待、注意地方特点;不实行留级、不考试,加强平时考核等。,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1998年12月2日教育部长一号令发布),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 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

16、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第五条),中国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的特点,与普通教育比;特殊教育学校有与普通学校相同的根本目标,又有为完成共同目标的特殊目标与任务;二者是统一的; 与外国特殊教育比:我们把社会需要与个人发展需要相结合,把二者统一起来,使二者相辅相成。不能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对立。个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关于补偿缺陷和发挥潜能,有人认为“过去特殊教育着眼于补偿,注重补偿教育的落后观念”,“过分强调补偿”,“一味关注缺陷,只注重残疾矫正,忽视潜能挖掘与开发”。 补偿是在机体某种器官受损/缺失或某种机能受损时的一种适应,是一种与正常发展过程不全相同的有特殊性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被损的机能可被不同程度的恢复、弥补、改善或替代。有正、负两种,是动态的,受生物因素、环境因素、个人因素影响。 潜能是潜在的能力、一种可能性、具有可成为某种东西的能力。人的生理、心理可能具有而尚未实现的能力。人具有大量尚未利用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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