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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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说明书 I 声明及提示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2、于推进公司债券市场发展、 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3、者自募集说明书 II 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5 年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 东丽债”) (二)发行总额:25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7 年期,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年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

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

5、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募集说明书 III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说明书 目目 录录 释释 义义 1 第一条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债券发行依据 . 3 第二条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4 第三条第三条 发行概要

6、发行概要 . 10 第四条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认购与托管 . 13 第五条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债券发行网点 . 15 第六条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认购人承诺 . 16 第七条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18 第八条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第九条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发行人业务情况 . 29 第十条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状况发行人财务状况 . 39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52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途 . 53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偿债保证措施 . 58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风险与对策

7、. 68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信用评级 . 72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法律意见 . 74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76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77 募集说明书 1 释释 义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东丽城投公司:公司、发行人、东丽城投公司:指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指 2015 年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公开发行 25 亿元 2015 年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8、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渤海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渤海证券: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 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配售说明:申购配售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5 年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承销团: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承销商:

9、指承销团各成员。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中债登:中债登: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说明书 2 中证登:中证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合担保:中合担保:指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为发行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同意的2015 年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工作日: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元:如无特别说明

10、,指人民币元。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账户监管人:账户监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 公司法: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改财金【发改财金【2004】1134 号文: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改财金【发改财金【2008】7 号文: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财金【发改财金【2010】2881 号文: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

11、金【发改办财金【2012】3451 号文:号文: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募集说明书 3 第一条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2528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天津市东丽区政府 【2015】 8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募集说明书 4 第二条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发行人: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二纬路 9 号财智大厦 6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俊龙 联

12、系 人:吴俊华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二纬路 3 号 联系电话:022-84375122 传 真:022-84375121 邮政编码:300300 二、承销团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 系 人:柳春雷、林春凯、刘胜、吴慧娟、眭雪楠、翟晓鹏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联系电话:022-28451826、022-23861380 传 真:022-28451629 邮政编码:300381 (二)副主承销商:联讯

13、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副主承销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广州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惠州广播电视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募集说明书 5 联 系 人:苏克非、李欣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媒体村天畅园 6 号楼 2 层 联系电话:010-64408926、010-84975709 传 真:010-64408523、010-64408523 邮政编码:100107 (三)分销商(三)分销商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江苏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 系 人:阮洁琼 联系地址:上

14、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大厦 4 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 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 系 人:李燕然 联系地址:上海市竹林路 101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101 室 联系电话:021-61004952 传 真:021-61004997 邮政编码:200122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募集说明书

15、 6 1103、1601-1615、1701-1716 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 系 人:华海波、姜集闯、戚莹璐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 901 号兴业大厦 907 室 联系电话:0574-89072268、0574-89072269、0574-87971084 传 真:0574-89072267 邮政编码:315043 三、托管人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 系 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52、88170

16、731 传 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高斌 联 系 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募集说明书 7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总 经 理:黄红元 联 系 人:段东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13 层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2819 五、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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