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之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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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知识培训之保险篇,1.风险与保险 2.保险术语 3.人身保险 4.财产保险 5.再保险 6.保险监管,培训内容,3,3,为什么要有,保险,?,风险与保险,01,风险,某种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那么该事件存在着风险。保险理论与实务中,风险指损失的不确定性。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导致的结果不确定,鞋带松,增加跌倒的机会,踩住鞋带而跌倒,造成,受伤,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风险因素:是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实质风险因素:如建筑物的材质、刹车系统的可靠性、地壳的异常变化、恶劣的气候、疾病传染。 道德风险因素:如:故意纵火

2、。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心理风险因素:如:疏忽或过失,心存侥幸造成的事故。,风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损失: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直接损失: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实质损失。间接损失:额外费用、收入减少、责任损失,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有风险因素不一定造成损失,10,10,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含义: 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式,11,11,风险识别,系统地

3、识别、归类、分析收集大量资料,利用概率统计理论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通过对风险定性、定量分析,比较处理风险所支出的费用,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程度选择最佳风险处理技术对所选择技术的收益性进行评估,风险估测,选择技术,评估效果,风险评价,风险管理的程序,12,12,风险管理的方法,控制型技术: 避免:放弃 高风险 消极预防:防患于未然抑制:发生时或发生后施救财务型技术: 自留风险:风险低、不影响稳定转移风险: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互助、基金,合同方承担财务型保险转移:保险,13,13,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风险,风险管理,保险,手段,前提,管理办法,息息相关,保险是风险转移方式之一

4、,是风险管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14,14,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保险,保险的职能:1.基本职能 分摊风险、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2.派生职能 投资、防灾防损,保险的分类:1.按保险标的分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2.按政策分 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3.按是否以盈利为目标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17,保险与类似制度,保险与社会保险:,17,共同点: 同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 同以社会再生产人的要素为对

5、象 同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制定保险费率的数理基础 同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经济保障的物质基础,区别: 经营主体不同 行为依据不同 实施方式不同 适用原则不同 保障功能不同 保费负担不同,保险术语,02,19,19,主 体,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合同主体,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险种:保险产品 险类:同一类险种的集合 基本险:指可以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 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投保人只能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以投保,基本概念,保险标的

6、: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相互约定并记录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价值(即投保人可以投保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而向保险人缴纳的价金,基本概念,人身保险,03,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合同约定承担保险金的责任。特点: 保险金额确定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依据 保险金给付属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除外) 保险利益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 保险期间具有长期性

7、 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代位求偿问题,人身保险的主要业务类型,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分享 金佑人生保障计划,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年缴、5年缴、10年缴、15年缴、20年缴 基本保额:1万元/份 保费:跟性格和年龄相关,需要做计划书 保险责任:60种重大疾病+12种特定轻症 观察期:180天,产品特色: 身价健康加养老,保障功能四合一 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障年年三递增 保障范围更广泛, 健康呵护双提前 特定疾病显关爱,后续保费可豁免 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产品分享 安行保返还型意外保障计划,投保范围:18-60

8、周岁 保险期间:20年期/30年期 缴费方式:3年缴、5年缴、10年缴 基本保额:10万元/份(最多购买5份) 保费:,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 : 1)返还110%已交保费(20年期)2)返还120%已交保费(30年期) 2.非意外(身故/全残):返还105%已交保费 3.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意外(身故/全残):10倍保额,100万(75岁及以上5倍保额) 4.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残):10倍保额,100万(75岁及以上5倍保额) 5.八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全残):10倍保额,100万(75岁及以上5倍保额) 6.航空意外(身故/全残):0倍保额,100万(75岁及以上5倍保额)

9、 7.其他意外(身故/全残):1倍保额,10万(75岁及以上0.5倍保额),投保年龄:0周岁-6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 保障年限:1年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补贴,产品分享 祥和幸福保障计划,财产保险,04,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有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特点: 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可以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和利益 保障功能变现为经济补偿,财产保险的主要业务类型,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工程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 农业保险 责任保险 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产品分享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基本险

10、 机动车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不包括标的车上的驾驶人及乘客)全车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针对乘客,不包括司机),商业险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碎保险 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 基本险不计免赔,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区别,再保险,05,39,再保险,一、再保险概念也叫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责任向其他的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原保险人(分出人)、再保险人(分入人)、分出额、自留额、转分保、分保费、分保手续费。 二、再保险的分类1、按责任限额分类: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2、按分保安排方式分类: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从再保险关系形成过程来看,再保险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再保险的双方都是经营直接

11、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简称为直接保险公司,下同),一方将自己直接承揽的保险业务的一部分分给另一方。参与分保的双方都是直接公司,前者是分出公司,后者是分入公司。 二是双方都是直接保险公司,二者之间互相分出分入业务。这种分保活动称为相互分保,双方互为分出、分入公司。 三是参与分保活动的双方,一方是直接保险公司,另一方是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公司(即只能接受分保业务,不能从投保人处接受直接保险业务),前者把自己业务的一部分分给后者,后者则分入这部分业务。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保险公司是分出公司,再保险公司是分入公司。,四是参与分保业务的双方,一方是直接保险公司,另一方是再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将自己分入

12、的保险业务的一部分,再分给直接保险公司,直接保险公司则分入这部分业务。在这里,再保险公司为分出公司,而直接保险公司则为分入公司。 五是参与分保业务的双方都是再保险公司,一方将自己分入的一部分保险业务再分给另一方,另一方则分入这部分业务。前者为分出公司,后者为分入公司。 六是两个再保险公司之间相互分保,即相互转分保。 以上各种分保业务形式,在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错综复杂,范围广泛的保险经济关系的网络和体系,使保险市场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再保险的作用,1.分散风险分散巨额、巨灾、经营风险 2.控制保险责任控制每个风险单位的责任控制一次巨灾事故的责任

13、累积控制全年的责任累积 3.扩大经营能力 4.增加保险公司的净资产,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5.增进国际间的交流,提高保险技术 6.形成巨额联合保险基金,保险监管,06,45,45,保险监管概述,主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8年11月成立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领域:商业 保险领域 内容 :保险经营活动 对象:保险产品的供给者和保险中介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目的: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保险人的利益 性质:国家强制行为,46,46,保险监管的方式,一、公告管理方式二、规范管理方式三、实体管理方式,47,47,保险监管的内容(一),偿付能力管理: 保险法98条规定最低偿付能力

14、。 核心监管内容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督管理指标管理规定保监会2003第一号令 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建立评价体系 处罚: 责令补充资本金 办理再保险 转让业务 停止接受新业务 调整资产结构,48,48,保险监管的内容(二),市场行为监管: 保险机构的监管:保险人组织形式 申请设立的许可 (72.73.74)停业解散的监管 外资保险企业监管 经营范围的监管:经营业务内容 是否兼营不同业务 保险条款的监管:对保险合同和条款进行审定 保险费率的监管:107条规定 审批和备案 再保险的监管: 99.100条规定 国内优先分保 资金运用的监管: 105条规定 运用形式和金额 制定有专门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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