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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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工程合同管理,主讲:闫巧云,第一节 工程的风险管理,一、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1、概念:风险是指产生损失后果的不确定性。2、风险的特征: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风险的多样性与多层次性风险的可变性3、风险的分类极端严重的风险严重危害的风险一般危害的风险,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版),其明示及潜在的风险主要有: 自然风险:水灾、暴风雨、冰雹、雷电等不可预见的恶劣自然条件和地下障碍等。 人为风险:暴乱、骚乱、火灾、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设计错误等 政治风险:战争、敌对行为、叛乱、军事政变等 经济风险:经济动荡、通货膨胀、汇率急变等 其他风险:核燃烧及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等,二、

2、 风险责任的划分 1、业主的风险责任有:战争、入侵、敌对行动、外敌行动等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业主亦非承包人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暴乱、骚乱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单项工程被业主提前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但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除外承包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2、承包人的风险责任 承包人自开工之日起到移交证书签发日对工程有照管责任,承包人对提供的材料、工程的缺陷。施工技术和方法不完备、临时工程倒塌等造成的工程损害等承担责任; 报价风险、材料及设备的采购风险、施工工艺和技术风险、进度与质量

3、风险、管理不善风险、承包人设计的工程不当; 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和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可共同或分别进行保险来转移风险。,三、 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都应根据工程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对策 风险回避风险回避主要是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 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风险防范的一种重要手段,采取转移措施以保护自己。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包括预防和减少风险损失两个方面。,2.工程保险的性质与作用 (1)工程的保险是强制性的,合同条件中有明文规定 (2)进行各种保险可使业主和承包人转移和减轻风险 (3)保险后仍需预防灾害和事故,尽量避免和减少风险危害 3.购买工程保

4、险的注意事项 (1)择优选取保险公司,研究其资金与信誉 (2)认真细致办理保险,分析研究合同条件 (3)预防事故和接受调查,四、 工程保险 1.工程施工中保险的种类和内容 (1)建筑工程一切险 (2)第三者责任险 (3)施工机械设备损害险 (4)货物运输险 (5)机动车辆险 (6)人身意外险 (7)其他保险,例题5-1 某地区因连降暴风雨而发生严重的洪水灾害,致使一条正在施工的公路发生如下损失: 部分路基被洪水冲毁,估计损失为600万元。 一座临时水泥仓库被暴雨淋湿,估计水泥损失为30万元。 部分临时设施被毁,其损失为20万元。 工程被迫停工15天,停工窝工和机械闲置损失50万元。 现场的部分

5、施工机械受损,其损失为30万元。 因施工原因致使原排水系统被破坏,洪水无法正常宣泄,致使公路沿线的农田被淹,估计其损失为60万元。 临时房屋倒塌造成承包人人员伤亡,其损失为10万元。,解:根据风险责任的划分, 应由业主承担的损失:+=700万元2.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损失:+=100万元3.工程造价10000万元,而投保金额5000万元。保险公司的赔偿费为:(700-50)*5000/10000=325万元注: 其中50万元不赔偿的原因是不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的范围。 业主办理保险应缴纳的保险费为:5000*4=20w 第三者责任险需要交纳的保险费为:50*3=0.15w,五 、工程风险的管理

6、1.帮助与指导承包人办好保险 2.审查承包人的担保保险 3.督促合同双方遵守有关规定 六 、监理工程师自身风险和避免的要点 (一)、监理工程师的风险 1、来自业主的风险: 业主片面追求少花钱多办事 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差,遗留问题多 业主无管理经验或管理水平低 干预监理工程师在职责和权限内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 业主刻意要求加快工程进度,2、来自承包人的风险: 缺乏商业道德 标书不诚实 职业素质过低,缺乏履约能力 3、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设计不充分、不完善 设计错误和疏忽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低或发生违规、违法行为 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和水平与承担责任不适应、不称职、失职和渎

7、职,(二)、监理工程师是避免风险的要点 1.掌握工程项目的资金供应情况 2.了解业主的管理能力 3.慎重对待业主提出的要求 4.明确工作范围和权限,恪尽职守 5.关注承包人的履约能力 6.防范承包人的恶意行为 7.正确处理变更设计 8.正确表达监理要求,第二节 工程分包的管理,一、工程分包1.概念:是指获得整个工程或单项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将其中一部分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或材料供应等委托其他承包人承担或业主直接将其授予专业技术强的指定分包人。2.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掌握)建设合同可以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依据我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

8、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工程分包的形式 工程分包的形式分一般分包合同和指定分包合同,一般分包合同:是指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人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所承担的一部分工程,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转包给另外的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和分包商双方签

9、订工程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为了某些专业化强或特殊的或关键工程、设备供货的质量,通过独立的招标或邀标选定某些单位作为业主的指定分包人,并要求其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以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统一协调和管理。,4.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区别工程分包与转包的三个基本原则:承包人是否将全部工程或工程的主要部分发包给第三人。如果是,则是一种转包行为。如果承包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仅是将次要工程或工程的少部分发包给第三人,并对整个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则是合法分包。 承包人在将工程发包后是否对工程进行管理。在转包中总承包人通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便把工程全部转交给第三人,对于其承包后如何施工不再管理

10、,而分包中的总包单位则需要独立完成工程的主体结构建设,并对分包的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法律对二者的限制不同。建筑工程转包为法律所禁止。但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分包是合法的。,转包与分包区别主要体现为: 对应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合同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对象指向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部分项的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分包并不禁止。,二、一般分包的管理1.一般分包组织机构2.工程一般分包的特点 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11、; 分包合同由承包人制定,即承包人挑选分包人; 主要分包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报请招标人审批,在工程实施中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合同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主体和重要工程不准分包; 分包人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除另外规定除外,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合同工程量的30,且不允许再次分包; 业主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不允许假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 承包人并不因部分工程分包,从而减少其对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一般分包的审批程序(P118) 4.不属于分包的行为联合承包提供劳务(劳务分包)根据合同中规定的

12、规格采购材料租赁施工机具、设备。 5.一般分包的常见工程内容(P118) 6.一般分包审查的主要内容,7一般分包的监理要点 工程分包必须按合同有关分包的规定处理,包括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责任和义务的划分、批准程序。 承包人取得分包批准并不接除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人的管理不宜发生直接关系,一般应通过承包人。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业主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同分包人正式签订分包合同,并将分包合同的副本送监理工程师一份备案。 履行开工手续。 每次工地会议,承包人必须上报分包工程情况的有关资料,并邀请主要分包人参加。,督促分包人按合同履行义务,核查分包人参加分包工程的主要技

13、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设备进场及工程进展情况。 经常检查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分包工程的技术指标要符合规范。 发现分包人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以及工程质量难以达到工程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建议清除出场,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 三、指定分包的管理 1.指定分包合同的特点 指定的分包合同直接涉及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在标书中,应明确写出指定分包的项目或指定分包商的名单。,指定分包合同所用的暂定金额应包括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之内。 指定分包商应当向承包人承担如同承包人向业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承包人对指定分包商满意并合作共事。 2.指定分包合同的审批程序(P120, 5-4) 3.

14、指定分包应注意的事项 指定分包合同中有悖于工程合同规定的条款,承包人有权拒绝与此指定分包人签订合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应尊重承包人的意见,不能强制承包人去签订分包合同。 指定分包商应向承包人负责,承担合同文件中承包人应向业主承担的一切相应责任和义务,并向承包人交纳部分管理费。 对签订指定分包协议的指定分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承包人有权得到该款项,并按分包合同规定尽快支付给指定分包人。 4.指定分包的监理要点 承包人有权对指定分包人分包的工程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分包人对分包的工程负责,履行承包人承担该部分工程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监理工程师可以直接对指定分包人进行监督、

15、检查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使分包工程所使用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与承包合同一致。 监理工程师应建议业主让分包人向业主提供银行保函。,四、签订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明确划分工程的范围和内容(对承包人和分包人都有利) 工程变更 业主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变更令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又转给分包商做相应变更,根据总承包合同条款即可得到相应的变更工程量付款。 由承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下达变更令。 支付条件:分包合同汇总的支付条件一般应当与总包合同基本一致。,保留金和缺陷责任期 在分包合同中,承包人也规定分包的拖期违约损失偿金;若由于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责任或延误,

16、或本分包合同以外原因引起的延误工期,承包人不得向本分包商索取任何拖期违约损失偿金。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其他方面 五、工程分包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需要注意的问题 坚决防止承包人变相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违约行为,应要求承包人限期纠正,并通报业主。,及时掌握分包人履约动态,对不按约定履约或无力履约的分包人,要及时督促,限期解决。对虽经督促、采取措施仍无明显改变的分包人,应建议承包人进行调整,以至撤出现场,另选分包人。 强化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畅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的工作渠道,加强直接联系与沟通。 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的调控作用,保证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 履行开工手续 每次工地会议,承包人必须上报有关分包商情况的资料,必要时,可邀请主要分包商参加工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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