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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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草案)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草案)招标人: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招标人: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 PPP 项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咨询顾问机构:北京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机构:北京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一六年一六年 XX 月月目录目录前言前言第第 1 条条定义和释义定义和释义1.1定义.71.2释义.13第第 2 条条双方的声明和保证双方的声明和保证2.1乙方的声明.142.2甲方的声明.142.3不限制甲方法定权利 .142.4履约保函.142.5保险.16第第 3 条条特许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

2、权和特许经营期3.1特许经营权.183.2特许经营期.183.3特许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 .183.4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的处理 .18第第 4 条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双方的义务与权利4.1甲方的一般义务 .204.2甲方的基本权利 .204.3乙方的一般义务 .214.4乙方的基本权利 .234.5双方的共同义务 .24第第 5 条条项目前期工作和融资项目前期工作和融资5.1前期工作及前期费用 .255.2融资.25第第 6 条条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6.1土地使用权.266.2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266.3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266.4有关土地状况的资料 .27第第 7 条条项目建设管理

3、项目建设管理7.1建设内容.287.2建设期进度.287.3乙方的放弃.307.4施工总承包和设备采购 .307.5施工.317.6建设进度延误违约金 .317.7财政专项资金的处置方式 .317.8项目的未来投入 .32第第 8 条条项目运营维护项目运营维护8.1正式运营.338.2运营维护基本要求 .338.3运营维护手册.358.4服务暂停.358.5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368.6运营维护的检查监督 .36第第 9 条条管廊服务费管廊服务费9.1管廊服务费组成 .379.2管廊服务费支付时间 .389.3暂停综合管廊使用服务违约金399.4服务费价格调整 .399.5政府监管.409.

4、6考核机制.409.7临时接管.41第第 10 条条管廊服务定价管廊服务定价10.1综合管廊服务.4210.2综合管廊服务构成 .4210.3管廊服务费中入廊企业付费定价42第第 11 条条开票和付款开票和付款11.1付款和开票.4311.2逾期付款.4311.3支付货币.43第第 12 条条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设施的移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设施的移交12.1移交范围.4412.2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 .4412.3最后恢复性检修 .4412.4零配件和备品备件 .4512.5保证的转让.4512.6合同的取消和转让 .4512.7人员和人员培训 .4512.8缺陷责任期.4612.9移交费用

5、.4612.10 移交效力.4612.11 移走乙方的其他无关物品 .46第第 13 条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事件.4713.2免于履行.4713.3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 .4713.4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4813.5费用及时间表的修改 .4813.6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4813.7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48第第 14 条条协议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提前终止14.1乙方严重违约事件 .5014.2甲方严重违约事件 .5014.3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 .5114.4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5114.5终止的一般后果 .5214.6提前终止后的提前移交 .5214.7提前终止后的

6、收购【财政局看后再定夺】5214.8提前终止.5314.9责任限制.54第第 15 条条转让和担保转让和担保15.1甲方的转让.5515.2乙方的转让.55第第 16 条条补偿补偿16.1一般补偿.5616.2违约赔偿.57第第 17 条条争议的解决和诉讼争议的解决和诉讼17.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817.2诉讼.58第第 18 条条其他条款其他条款18.1协议的解释规则 .5918.2保密.5918.3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 .5918.4通知.6018.5协议文字和文本 .6018.6生效.60签署页附件一综合管廊总平面布置图附件二项目保险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本 PPP 项目协议(以下简称

7、“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6 年月日在中国赤峰签署:甲方:甲方: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住所地:乙方乙方: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住所地:前言前言1. 经甲方及甲方上级政府部门研究决定,采用 PPP 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实施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项目,授权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2.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文件(年第号),市政府已经同意实施本项目,甲方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3.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 中标社会资本方和

8、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合作协议按照合资经营协议约定在赤峰市设立了项目公司,为运营本特许经营权项目的企业法人。4. 甲方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其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甲方与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以规定乙方实施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义务,其中 中标社会资本方 应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及建设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第 1 条条定义和释义定义和释义1.1定义定义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

9、为并入本协议。“甲方”指政府方,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主体。就本协议而言,为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乙方”由 中标社会资本方 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指中标社会资本方为实施本项目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 PPP 项目合资经营协议及本协议约定合资设立的企业法人,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及特许经营期满后的移交。“合作协议 ”指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社会资本方,为与其达成合作意向而签订的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PPP 项目合作协议“本项目”赤峰市中

10、心城区综合管廊,包含了赤峰市铁南大街、八家组团、小新地组团三段区域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其中:(1) 铁南大街综合管廊项目位于赤峰市中心城区红山区南侧,铁南棚户区域内,管廊设计范围西起平双公路,东至赤平公路(城南立交桥) 。管廊总长度约为 7Km。包含管廊主体土建、管廊配套设备及控制中心建设。(2) 八家组团项目范围为大板路以西部分。管廊主干线路由为:大板路、巴林大街,次干线经棚路、松漠大街及天山路;支线管廊路由为:玉龙大街、王府大街。各级综合管廊相连接形成环状管廊。管廊总长度约为 15Km。(3) 小新地区域该综合管廊工程,包含管廊主体土建、管廊配套设备及控制中心的建设,管廊总长度约

11、为 19Km,其中主干线分别位于大板路、小二街、宝山路及铁南大街,主要负担该区域的主干线敷设及现状管线改迁;支线配网管廊分别位于:体育场南街、平双公路及小二路,主要为附近地块配网。“项目设施”指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相关的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特许经营权”指具有本协议第 3.1 条款规定的含义。“生效日”指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期,如果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署方签署日为生效日。“开工日”指本项目的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的日期。“正式运营日”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及时提出运营申请,甲方书面同意正式运营的日期。“移交日”指合作期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 ,或经双方书面同意

12、的移交本项目设施其他日期。“特许经营期”指具有本协议第 3.2 条款规定的含义。“建设期”指本协议生效日起至正式运营日止的期间。本项新区小新地和铁南大街建设期分别为 2 年,自 2016 年月日至2018 年月日止,八家组团建设期为 3年,自 2016 年月日至 2019 年月日止。“运营期”指本项目正式运营日至移交日的期间。本项目的运营期为 25 年。“管廊服务费”乙方管廊服务费收入来源包含:入廊企业支付的入廊费和管廊日常维护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由于项目投资巨大,仅靠使用者付费将无法收回投资。为使本方案实现经济可行性,政府对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进行补贴,以使 中标社会资

13、本方 能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中的建设义务向甲方提供的保函。“运营履约保函”指乙方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中的运营义务向甲方提供的保函。“移交维修履约保函”指乙方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中的移交维修、质量保证义务向甲方提供的保函。“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或为乙方将要进行的任何与特许经营权有关的工程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 维护和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书面许可、执照、同意或授权。“认定保险赔款”指乙方被要求获得并维持的保险所承保的事件发生时,如果乙方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并维持该等保险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的,但因乙方未遵守该等义务而无权获得的保险赔

14、款。“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与提供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投标人须知 ”指赤峰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 PPP 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卷赤峰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 PPP 项目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指 中标人资本方 在 2016 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的赤峰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 PPP项目投标文件。“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不可抗力及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等。“违约利率”指在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

15、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补偿事件”指乙方按本协议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一般补偿事件”指乙方按本协议第 16.1 条款规定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不可抗力”指具有本协议第 13 条款所规定的含义。“缺陷责任期”指具有本协议第 12.8 条款所规定的含义。“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任何适用法律,导致:(a)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或关税发生变化;(b)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要求发生变化使得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增加。适用上述法律变更的结果导致增加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而严重损害其预期利益的情况。“政府部门”指(a)中国

16、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中国的任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b)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 (c)赤峰市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年度期间,第一个运营年应在正式运营日开始至满一年时间止,以此类推。“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应在正式运营日开始,至该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结束,最后一个运营月 应在该月 1 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运营日”指每日从 00:00 时开始至同日 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终止通知”指根据本协议 14.4 条款发出的通知。“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指可以合理期望的对同一项业务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熟练和有经验的承包商或操作者的技能、勤勉、谨慎和预见能力的惯例标准。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使:a)在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项目拥有所需要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品; b)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相应的手册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并能够处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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