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55353885 上传时间:2018-09-28 格式:PDF 页数:59 大小:1.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5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之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二二一一七七年年四四月月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905 邮编:300450 网址: 1 目目 录录 释义释义 . 2 律师声明事项律师声明事项 . 4 正文正文 . 6 一、本次申请股票挂牌转让的批准和授权 6 二、公司的主体资格 6 三、

2、本次申请股票挂牌转让的实质条件 8 四、公司的设立 10 五、公司的独立性 13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6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26 八、公司的业务 3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5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42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43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与兼并收购 47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7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8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50 十六、公司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54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56 十八、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57 十九、结论性意见 57 北

3、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905 邮编:300450 网址: 2 释义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公司、 本公司、 股份公司、 互动股份 指指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有限、有限公司 指指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利为开元 指指 北京利为开元投资控股中心(有限合伙) 奥飞动漫 指指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新文化传媒 指指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沃举投资 指指 上海沃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可见文化 指指 北京

4、可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域观网络 指指 上海域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互动视界 指指 福州互动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奇思信息 指指 北京奇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公开转让 指指 互动股份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 发起人 指指 互动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互动股份时的发起人股东, 即张 海浪、蔡钊展、何滔、李戈晶、王长田、奥飞动漫、利为 开元、新文化传媒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

5、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905 邮编:300450 网址: 3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指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华会计所 指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国融评估所 指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本所律师 指指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及项目经办律师 监督管理办法 指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 3 号 指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业务规则 指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基本标准指引 指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

6、准指引(试行) 问答(二) 指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 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公司章程 指指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指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指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指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指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报告期 指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指 人民币元、万元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7、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905 邮编:300450 网址: 4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 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之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京师津京师津2017第第 22817 号号 致: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致: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接受互动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

8、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业务规则、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定和细则的通知、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指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律师声明事项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承诺已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互动股份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法律事实

9、和法律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905 邮编:300450 网址: 5 了充分地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互动股份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部分或全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内容;但互动股份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已对互动股份相关文件中引用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审阅和确认。 4、互动股份已向本所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10、必须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资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主办券商或者其他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以及与本次挂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和专业意见就该等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5、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股转公司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要求,对本次挂牌的合法性及对本次挂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而不对互动股份的会计、 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 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陈述

11、,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数据和相关结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对于该等文件及其所涉内容, 本所律师依法并不具备进行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互动股份为本次挂牌之目的而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师的书面授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或其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互动股份本次挂牌的申报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提呈股转公司。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905 邮编:300450 网址: 6 正文正文

12、一、本次申请股票挂牌转让的批准和授权一、本次申请股票挂牌转让的批准和授权 1、2017 年 3 月 29 日,互动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互动股份本次挂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互动股份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 2、2017 年 4 月 13 日,互动股份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13、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同意互动股份本次挂牌,并同意授权互动股份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互动股份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均合法、 有效; 互动股份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及程序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互动股份本次挂牌已经获得公司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根据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互动股份本次挂牌尚需取得股转公司

14、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二、二、公司公司的主体资格的主体资格 (一)(一)公司公司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905 邮编:300450 网址: 7 经本所律师核查,互动股份系由互动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7825262846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 69 号 33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海浪;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05 年 11 月 1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影视策划;电脑图文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翻译服务;摄影;庆典服务;货物进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