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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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为拓展市场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川银监复2016第353号) 和 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30号核准)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行。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文件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

2、出了任何判断。 本发行公告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发行公告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发行和认购的有关资料。发行人愿就本发行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在做出一切必要及合理的查询后,确认截至本发行公告封面载明日期止,本发行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和其他指定地点或媒体查阅本发行公告全文。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发行公告

3、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发行公告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发行公告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释义释义 . 3 第二章第二章 债券清偿顺序说明及风险提示债券清偿顺序说明及风险提示 . 5 第三章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第四章第四章 本期债券情况本期债券情况 . 39 第五章第五章 本期债券的信息披露本期债券的信息披露 . 46 第六章第六章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 . 48 第七章第七章 本期债券承销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承销和发行方式 . 49 第八章第八章 本次发行有关

4、机构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51 第九章第九章 备查信息备查信息 . 53 3 第一章 释义第一章 释义 本发行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本行/发行人/乐山市商业银行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计划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 ” 本期债券品种 本期债券拟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本期债券发行 计划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的发行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簿记管理人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下文确定)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 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法律顾问 四川高贸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簿记建档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利率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发行利率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承销团协议 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债券签订的 2016 年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6、司绿色金融债券承销团协议 4 法定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 中国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募集说明书 本行向投资者披露本期金融债券发行相关信息而编写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 本行为发行本期金融债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 在本期金融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 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

7、明书、发行公告) 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 1 号) 人民银行/央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主管机关 本期金融债券发行需获得其批准的监管机关, 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银监会 银行间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3 月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本发行公告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 第第二二章章 债券清偿顺序说明及风险提示债券清偿

8、顺序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债券清偿顺序说明一、债券清偿顺序说明 本期债券属于商业银行发行的、 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商业银行一般负债,先于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性质为公司的一般负债,遇到公司破产清算,其偿还顺序居于发行人二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核心一级资本工具之前。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即如遇公司破产清算,本期债券的清偿顺序应次于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与发行人吸收的企业存款和其他负债具有同样的清偿顺序。 二、相关的风险提示

9、二、相关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金融债券时, 除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为中长期品种, 且按照市场化的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发行利率最终由市场确定。 此外,本期债券将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如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有可能得到

10、增强,有利于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 2、兑付风险、兑付风险 6 如果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没有带来合理回报,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受到影响,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对策: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其自身经营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交易,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 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全国

11、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中具有较高活跃度。 对策:发行人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 对策:针对信用风险,发行人主要围绕结构调整、资产质量的提高、重点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信贷业务的管控,着力转变信贷管理方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发行人严守集中度风险底线,建立了授信集中度专

12、管员制度,不断强化授信集中度管理, 并通过不同的资本分配系数, 引导信贷资源投向于鼓励支持的行业,分散行业集中度过高带来的信用风险。 同时, 发行人推行风险官制度, 加强信贷风险管控, 提高风险控制的独立性,探索建立垂直风险管理模式。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7 而导致本行表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对策: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发行人注重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国家宏观调控和央行货币政策的研究和把握,主动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冲击,调整规划适合本行战略和经营转型需求的利率管理框架、定价模型、定价管理流程。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

13、流动性风险指银行不能满足客户存款提取和正常合理的贷款需求或其他即时的现金需求而使银行面临的风险。可能影响发行人流动性的不利因素主要包括:信贷需求的大幅增长、贷款承诺的大量履行、存款的大幅减少、贷款到期难以收回等。 对策:发行人建立了完整的流动性管理体制,包括日常的流动性预测、监控和预警机制、流动性压力测试机制与完备的应急预案,以及资产负债匹配动态管理机制等。 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 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操作风险涉及会计结算、资金运营、信用评级、授信审批、贷后管理、出账审查、中间业务、网上银行等业务环节。 对策: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

14、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各业务领域的具体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不断加强制度培训、业务检查和违规问责力度,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确保每个部门、每项业务、每个人员和每个环节依法合规办理业务;不断改进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控能力。 5、信息科技风险、信息科技风险 信息化技术风险指由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功能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运行不可靠、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不高, 或者系统的先进性达不到同业水平或技术应用而出现偏差,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对策:发行人在广泛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自身效率的同时,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质量及安全问题,采取多种手段维护系统的稳定运行。 8 (三)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三)政策风

15、险与法律风险 1、货币政策变动风险、货币政策变动风险 货币政策及调控方式的调整将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近几年来, 人民银行在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对货币政策调控方式进行了全方位改革, 但由于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是双向的,如果发行人的经营不能根据货币政策变动趋势进行适当调整, 货币政策变动将对发行人运作和经营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积极跟踪和研究货币政策调整的背景因素,把握经济政策和金融货币政策的变动规律,合理调整信贷投放政策和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发行人将加强对利率、汇率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按照市场情况变化,灵活调整流动性储备和资金头寸结构。 此外, 发行人将加强对资金

16、运营的成本管理与风险控制,从而降低货币政策变动对发行人经营的不利影响。 2、金融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金融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逐渐向国际惯例靠近, 如采用巴塞尔协议监管标准等,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和财务表现产生重大影响。这些政策法规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关于银行业务品种及市场准入的法规;二是对商业银行增设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三是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方面的法规;四是对银行产品定价方面(包括利率与中间业务收费)的法规。近年来,银监会对于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的监管日趋严格,人民银行也实施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这将使发行人面临更严格的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业务增速和盈利水平。 对策:发行人将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判断政策变化趋势,做好应变准备。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 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着不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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