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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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 声明及提示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

2、,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6 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16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3、、2016 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一)债券名称: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

4、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7 宁高发债 01”)。 (二)发行总额:(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发行规模4亿元,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期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5、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四)发行方式及对象:(四)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3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 债券担保:(五)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信用级别:(六)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7、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释义释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发行主体、 受评对象、 高淳经开、 开发区总公司或公司:发行人、发行主体、 受评对象、 高淳经开、 开发区总公司或公司:指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债券:指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2016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包含“品种一”和“品种二”。品种一(含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2 亿元,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品种二期限为7年期,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由瀚华担保股份有

8、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指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的“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本期债券属于本次债券的品种一部分。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

9、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7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 元: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不

10、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淳县、高淳区或南京市高淳区:高淳县、高淳区或南京市高淳区:指高淳县(2013 年 3 月 27 日及以前) 或南京市高淳区 (2013 年 3 月 28 日及以后) 。2013 年 2 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高淳县,设立南京市高淳区(面积 802 平方公里,人口 42.14 万),以原高淳县的行政区域为南

11、京市高淳区的行政区域。2013 年 3 月 28 日,南京市高淳区正式挂牌。 高淳国资、国资公司:高淳国资、国资公司:指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高淳经济开发区、经开区或开发区:高淳经济开发区、经开区或开发区:指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或浦发银行高淳支行: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或浦发银行高淳支行: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担保人:担保人:指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或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家或两家(视上下

12、文而定)。 江苏再担保:江苏再担保:指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瀚华担保:瀚华担保:指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担保函: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6 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受托管理协议 :受托管理协议 :指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签署的2016 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

13、专户监管协议 :指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签署的2016 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证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债券条例: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管理通知:管理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 简化通知:简化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 号)。 规范通知:规范

14、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 号)。 加强存续期监管通知 :加强存续期监管通知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 强化风险管理通知:强化风险管理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720123451 号)。 “十二五十二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间从 2011 年至 201

15、5 年。 “十三五十三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时间从 2016 年至 2020 年。 “十三五十三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八大十八大”: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注: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8第一条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51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9 月

16、 30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并通过 关于同意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同意本次申报发行。 发行人股东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月 12 日通过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复(高国资经(2015)115 号)文件同意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于 2015 年 11 月 14 日通过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问题说明的报告 (高政发2015160 号)文件批准发行本期债券。 2017 年第一期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9第二条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一、发行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平 住所:南京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1 号 1 幢 联系人:徐小芳、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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