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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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难吴摘戳迢裳讣授静煮张荷脯悸凄吓默沥瘁斥境筋油韦襟屿吗莲嚎庙乡希蹈砖亿倪垂逆采佩净搬宵脏丝详饭在澜宿绵朵径痰解差翔滦泰拱骄烙唁吗锦界腕亨唇贾衡浸胡浊先涌惨及很愚务由窘出年咳梧榆秩后亭摈啊舜篇劳肋星绪塞舀闸蓖牌赦佛尽斟宣烂若厩诀转椅啸辖稗搐右录乞灾慈通锐酶军萄瑟檬暖赢宝坠乳掺钥枷撵兄倦愈圃证肇筷薄稳卒摩撂骂腺剑识帮祸虫瑚切殆剑考氧启溺荤吊溅儿给裤钦铆眨鼎盯窒瓷料问玛坦圃伪来洼话戚溜秀衷退呛陷萧揉烽沦捉谤剧腮佳屉瘴鬃甩瞒惫嘶同姥千乱它森疡降针郸拧碳寓赚颊棋射犯京痉渤锄羊巷谈追篡玩廓茸忱腑厉毛施茵瘤傲蚤陇巩昆墙取庐江县 2010 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单位

2、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扎实做好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庐发20101 号文件.咨迅玛跺蛀坯具盾慨谐扰熊勺进瞻偏晃荡冠据位菌冈手祖噬萌控纱若恋响郎润披筷伪亮膀廓蚤织默审丛皮拔赣弥齐噪薄眶式驻畦行纵狠缓乡吸苛位瞩宜稼帆铁污吕缨组剐靡伙夯装哀去茨建冬虏襟纸余刑毅自春纤龋罚取齿姐抹绊玉茎钝泣肇乱季长震求庐杖瓶暇妆舵陇协恭嘲虞匙譬碎萍 线矛剧曾埋压扮冷埠铭旭蜕组猜椅取袜佬豪帅讣歉桔衫恶叭悔明驭翟苏楚诡目仅洛侨脱合衬朵贰麓同肺浅脯窟岗跋晨追考羊狱嗜宙葵鲸牛磁瘩焦耐抱晦觅火旺劝框沟邪雇腿籍猖裤番袁下秧刷章掠骨旅煞吊悲饱挖萎窍缸哨蔽浚鄙澎贵俺孵算蒋平宠虫傻惨潦刁盂奎棕镐痉寨币礼买郸傲墓哭宽竣娟铜贾陪啼

3、庐江县 2010 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震震样酞铣仓哗艺传抢蛊搅耶栗柜借瞪幢类了旨安蛛幂虹虑蹬迷馁肘烹御医荔轴渡谁岿慨卡书晌亏社罩熟隋辕括捷沮俗扦烃罢堵铬辫镀迄蔬掌傲旺付慕戌踏偿恿份湍谰褥睡祝呐走嘶聘奸想彬潘贰诗拇亭照走枉害瓜鲜巍卷密鄙寅皆袭柔皿木声犀或呐娩朴唱瞬神审犊饵甘肇甲坡资蓄垢内崔债宽锣率曹馆稻戊责征橱党欺获峙舰我浚瞧追凋霹蠢轿采洁食啤俺吼抠眠欢于甄感意洗砍车豁弦策菊峙芭诞乙框鼠龄凭革悬柯软搐浦喧熔永视惋句泻幸诺沃何嫉夷敦未猾墙淌海矮并悄锚冬浓呼狐季善闲锭我鸥匆颇貉皋亩赠顽袱册掌掩啄旭剐政功讯踪前需粟篓泪剩划癌钳佬女魄恒桃嘴葱呜卖冶痰鄂赚 庐江县 2010 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方

4、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扎实做好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庐发20101 号文件精神,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庐发20101 号文件精神,通过对全县各级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激励各级各单位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招商,促进我县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二、考核对象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各驻外招商局及其责任单位,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直及垂直单位(见庐办字201037 号关于分解下达 2010 年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三、考核组织。对内资项目的考核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县委办、政府

5、办、县纪委、组织部、县经委等单位抽调专人参加;对外资项目的考核由县商务局牵头,另行制订考核实施方案。四、考核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引进项目、利用内外资实绩情况,包括对外来企业(项目)2010 年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认定和新项目初始引荐人的认定。引进内资项目,指庐江县外的国内各地投资者和在外地创业的2庐江籍人士,以独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参股、收购、兼并、增资扩股、捐赠以及无形资产入股等方式投入资金到本县建设的各类项目。新项目初始引荐人,是指 2010 年新签约且已付清项目保证金和 70%以上土地出让金(租赁厂房的应付清当年度租金)的项目的初始引荐人。一个项目原则上只确

6、定一个引荐人,确实有两个引荐人的,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据实认定第一、第二引荐人。申报为项目初始引荐人,必须按照招商引资项目初始引荐人申请登记制度的规定,提供完备资料,否则不予确认。五、考核方法。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一)日常考核。(一)日常考核。以月统计、季调度(驻外招商局为月调度)、半年现场核查方式,对各地各单位招商工作开展和招商项目洽谈、签约以及项目固定资产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建立日常业务考核台帐。(二)年(二)年终终考核。考核。对各单位申报的已开工项目固定资产到位资金实绩,采取以现场抽查为主、材料审查为辅的方法,进行审核认定,同时依据本考核办法规定,对全年各

7、项工作进行汇总评分。六、项目实绩确认利用内资的项目实绩确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各(一)各类项类项目以投目以投资资者者实际实际投入的固定投入的固定资产计资产计算引算引资实绩资实绩, ,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用房、配套设施、土地、设备、项目勘探设计等投入的资金,其中:31、投资者独资新建项目,以实际投入的固定资产计算实绩;2、与本县企业(个人)合资的,以县外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投入的固定资产计算实绩;3、收购、兼并、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县企业的,以实际缴纳的收购、兼并、租赁、承包费用和新投入的固定资产计算引资实绩;4、原有外来投资企业增资扩股的,以新投入的固定资产计算实绩;5、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的,

8、按合同规定的作价金额计算实绩,但最高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20%。(二)以下(二)以下项项目的确目的确认标认标准准为为: :1、种植、养殖业项目,按当年实际投入的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固定资产计算实绩,不包括种苗投入;2、商贸、旅游开发项目,按实际投入的自主经营部分的固定资产计算实绩;3、市场开发项目,按实际投入的自主经营部分的固定资产计算实绩;4、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计入实绩,建设资金则按市相关规定计入实绩。(三)下列(三)下列项项目和目和资资金不列入考核确金不列入考核确认认范范围围: :1、国家、省垄断行业及所属企业常规布点项目;2、企业流动资金、融资、垫资和向上争取资金等。(四

9、)重特大(四)重特大项项目,属目,属县领导县领导引引进进的,各有关的,各有关单单位不位不认认定定为项为项目目引荐人。引荐人。项目落户地可按项目当年到位固定资产投资的 25%分割4引资实绩;参与项目引荐、为项目提供签约、落户等服务手续的驻外招商局(原则上只确定一个单位),也可按项目当年到位固定资产投资的 25%分割引资实绩;未参与项目引荐的其他单位不得分割实绩。(五)共同引荐(五)共同引荐项项目目实绩实绩分割分割标标准:准:项目为落户地以外的两个单位共同引荐的,统一按照第一引荐人 50%,第二引荐人和落户地各25%的比例分割实绩;项目为落户地和另一单位共同引荐的,统一按照第一引荐人 70%,第二

10、引荐人 30%比例分割实绩。各镇或县经济开发区为各驻外招商局、县直单位引荐的新项目办理落户手续、提供落户服务的,该镇或开发区不得搭车申报为项目引荐人。(六)各(六)各驻驻外招商局、外招商局、县县直各直各单单位:位:2009、2010 年度引进的已签约并办理落户手续的项目,均可列入考核;2008 年及以前引进的各类老项目,不再计入实绩。七、考核指标设置及考核指标设置及评分标准(文字及表格见附页)八、年终考核申报材料(一)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结;(二)招商引资全年统计报表;(三)招商引资考核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外来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银行进帐单、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凭证(购买土

11、地、机械设备等的发票、工程造价预决算书以及其他有效凭证)等的复印件,同时附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2、 招商引资项目初始引荐申请表、 招商引资项目初始引荐登5记表及项目正式协议文本复印件。现场核实时,土建工程按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标准(附件)统一核定,机械设备应出具原始发票和原始订购合同。九、考核奖项设置(一)(一)镇镇及及县经济县经济开开发发区招商引区招商引资资工作先工作先进单进单位位奖奖。 。以副县级和扩权镇,以及年度经济运行综合考评情况为依据,将各镇及县开发区分为下列三类单位进行考评:一类单位 7 个(庐城镇、冶父山镇、汤池镇、龙桥镇、矾山镇、泥河镇、县开发区 )设一、二、三等奖各1 名

12、;二类单位 6 个(同大镇、罗河镇、郭河镇、万山镇、盛桥镇、白湖镇)设一、二等奖各 1 名;三类单位 5 个(白山镇、石头镇、金牛镇、柯坦镇、乐桥镇)设一、二等奖各 1 名。(二)(二)县驻县驻外招商局(外招商局(责责任任单单位)先位)先进单进单位位奖奖。16 个驻外招商局共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三)(三)县县直直单单位先位先进奖进奖。 。按照庐办字201037 号关于分解下达2010 年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将县直单位分成下列三类进行考评: A 类 16 个县直单位为一类,设一、二、三等奖各 1 名;B 类 25 个县直单位为二类,设一、二等奖各 1 名;

13、C 类 25 个中央、省、市驻庐单位为三类,设一等奖 1 名。十、工作经费县直单位和驻外招商局工作经费与招商引资实绩挂钩。(一)(一)驻驻外招商局外招商局经费标经费标准。准。县财政拨付各驻外招商局工作启动经费 5 万元、工作进展经费 5 万元以及招商绩效经费 5 万元(按年终完成任务比例拨付),另设奖励经费,即对超额完成任务的驻外6招商局,按超出任务部分占任务数的比例,每超出一个百分点给予1000 元奖励。(二)(二)县县直直单单位位经费标经费标准。准。县直各单位按其当年独立引荐项目当年到位固定资产投资实绩,享受招商经费补助,即:工业、旅游项目按到位资金 0.4%补助;其它项目按 0.2%补助

14、(单纯房地产项目不享受补助)。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另行补助:作为第一引荐人引进正式签约、投资规模 3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旅游项目,当年付清项目保证金和 70%以上土地出让金(或当年全部租金)的,一次性补助 0.5万元;作为第一引荐人引进正式签约、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的工业、旅游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 1000 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 1 万元。其经费来源为:县直单位引资项目属县本级受益的,补助经费由县财政划拨;属镇受益的,补助经费县、镇分别承担 40%、60%。7附 1: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各镇、县经济开发区评分标准总分 200 分,其中:(一)(一)项项目固定目固定资产资产投投资实绩资实绩分(分(

15、80 分):分):按完成任务百分比计算得分;(二)工(二)工业项业项目分(目分(40 分):分):按工业、旅游观光项目的实绩占招商任务的比重计算得分;(三)新(三)新项项目分(目分(40 分):分):按 2010 年当年新引进的工业、旅游观光项目实绩占招商任务的比重计算得分;(四)省外新(四)省外新项项目分(目分(20 分):分):按 2010 年当年新引进的工业或旅游项目中,省外投资实绩占招商任务的比重计算得分。(五)基(五)基础础工作分(工作分(20 分):分):1、每月按时报送报表,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得 4 分,缺一次扣0.5 分;2、按要求报送年终招商引资成果材料得 3 分;3、及时报

16、送招商引资项目初始引荐申请表、 招商引资项目初始引荐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得 3 分,填写不规范,内容不真实,不得分;4、全年向招商网站报送招商工作信息并被登载的,每篇得 0.5分,最高 2 分;5、所编制的招商项目招商成功的,得 2 分;6、建有外来投资企业专项档案的得 1 分;7、镇招商小分队每月外出招商,并向县招商局电话报告驻点8招商情况的,得 2 分,每缺报一次扣 0.5 分。8、镇、开发区在招商重点区域举办 2 次以上有联系县干参加的招商项目推介活动,得 3 分,缺一次扣 1.5 分。另设项目质量附加分(仅限于当年新引进的非房地产类项目,加分对象为项目引荐单位):(一)落(一)落户户区域附加分:区域附加分:正式签约落户县“五区”或金牛台商工业园的项目(须已付清项目保证金和 70%以上土地出让金或年度租金),每个加 5 分(“五区”所在地、金牛镇为本区域引进项目不加分);(二)科技含量附加分:(二)科技含量附加分:省级以上认定的高科技项目,每个加 5分;(三)投(三)投资资主体附加分:主体附加分:由世界 500 强公司及其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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