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9章进出口商品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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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的规定方法、内容;掌握进出口货物检验的基本知识、基本程序;了解仲裁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掌握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法律后果等(主要、基本)内容。,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第二节 索赔 第三节 仲裁 第四节 不可抗力,一、检验权,二、商品检验的内容,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三、商品检验的标准,四、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五、检验机构 六、检验证书 七、商品检验的程序 八、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一、检验权,商品的检验权是买卖双方所交易的商品品质、数量、包装等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

2、求,需要有关公证机构或第三方给予检验是否合格。双方确定以卖方国家的公证机构还是以买方国家的公证机构的检验合格作为最后依据,这种作为检验有效依据的依据的权力就是检验权。在签订合同时,检验权属于买方或卖方应明确规定。,二、商品检验的内容,质量检验 规格检验 数量检验 重量检验 包装检验 安全性能检验 卫生检验,三、商品检验的标准,(1)国际惯例或同行业习惯的标准; (2)出口国的标准;我国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 (3)买卖协商同意规定的标准即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检验标准。,一、在出口国产地检验,二、在装运港(地)检验,四、 检验的相应时间和地点,三、目的港(

3、地)检验,四、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检验,五、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六、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发货前,由卖方检验人员会同买方检验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只对商品离开产地前的品质负责。离产地后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负责。 (二)、在装运港(地)检验货物在装运前或装运时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作为确认交货品质和数量的依据,这种规定,称为以“离岸品质和离岸数量”为准。,(一)、在出口国产地检验,货物在目的港(地)卸货后,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作为确认交货品质和数量的依据,这种规定,称为以“到岸品质和到岸数量”为准。 (四)、买方营业处所

4、或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于那些密封包装、精密复杂的商品,不宜在使用前拆包检验,或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检验的产品,可将检验推迟至用户所在地,由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证明。,(三)、目的港(地)检验,按照这种做法,装运前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收取货款的出口单据之一,但货到目的地后,买方有复验权。如经双方认可的商检机构复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且系卖方责任,买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直至拒收货物。 (六)、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以装运港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的数量,以目的港(地)检验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的品质。习惯上称作离岸数量和到岸品质。一般用于大宗商品交易的检验。,(五)

5、、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一)国外的检验机构1、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官方检验机构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德国技术检验代理机构网(TUV);英国标准协会(BSI)。2、国际上比较有名望、有权威的民间商品检验机构瑞士通用公证行(SGS);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IITS);日本海事检定协会(NKKK);新日本检定协会(SK);美国安全试验所(UL);国际羊毛局(IWS);加拿大标准协会(CSA)。,五、检验机构,(二)我国的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

6、岸、集散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简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属于官方检验机构。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HINA NATIONAL IMPORT & EXPORT COMMODITIES INSPECTION CORPORATION. CCIC),它的性质属于民间商品检验机构。,(一)检验证书的种类1、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2、重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3、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4、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

7、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5、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6、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六、检验证书,7、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ng Inspection Certificate)8、熏蒸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9、温度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10、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11、

8、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12、价值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Value)13、产地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二)检验证书的作用1、是证明出口商品品质、数量、重量、包装及卫生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2、可作为进口商对货物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理赔、解决争议的凭证。3、可作为向银行议付货款的一种单据。4、可作为海关验收放行的证件。5、可作为证明货物在装卸、运输途中的实际状况,明确责任归属的依据。6、作为某些以品质、规格增减价的商品进行结算

9、计价的依据。,七、商品检验的程序,(一)报检 (二)抽样 (三)检验 (四)签发证书,(一)、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二)、订立检验条款的注意事项,八、 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三)、检验条款示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种货物检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货物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机构、检验内容、检验证书及其效力等。,(一)、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1、商检条款应与买卖合同的其他条款相互衔接,防止顾此失彼,出现脱节,互相矛盾。 2、所订条款应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所用词语既要防止绝对化,又要防止笼统化。 3、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利益兼顾的态度,商定检验机构,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方法、抽样方法、检验费用负

10、担等问题。 4、订立在进口国复验条款时,复验期限要根据检验的难易程度、港口拥挤情况及港口装卸能力而定,复验机构应当是双方认可的商检机构并将复验费用明确下来。,(二)、订立检验条款的注意事项,“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品质、数(重)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议付所提出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品质、数(重)量进行复验,列明复验费由负担。如发现品质或数(重)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天内。”,(三)、检验条款示例,双方同意以制造厂(或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及数(重)量检验证明书作为有关信用证项下付款

11、的单据之一。货到目的港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复验,如发现品质或数(重)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除属保险人或承运人责任外,买方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证书,在索赔有效期内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索赔有效期为天,自货物卸毕日期起计算。所有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三)、检验条款示例,第二节 索赔,一、索赔引起的原因 二、索赔的对象 三、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四、索赔与理赔应注意的问题,索赔(claim)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理赔(Claim Settlement)是指责任方就受

12、损失一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即为,一、索赔引起的原因,1、买方因素2、卖方因素3、双方因素4、国际市场变化因素5、不可抗力因素,二、索赔的对象,索赔对象涉及出口商、船公司、保险公司、进口商或其他责任人。一旦有损失发生,首先就要认定有关责任人,以为索赔确定对象, (一)出口商承担货物索赔的责任出口商因货物短装、漏装、损毁、内在缺陷、包装不良、交货延迟或品质不符等原因给进口商造成损失,出口商就要接受进口商的赔偿要求。 (二)船公司承担运输索赔的责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短失,船公司就要接受货主按照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其提出的赔偿要求。,(三)保险公司承担货物保险索赔的责任货物在有效期内发生属

13、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公司就要接受被保险人按保单的有关规定向保险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四)收货人承担商业行为索赔的责任收货人要承担因自己的商业行为不当而给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五)其他责任人1、货到目的港以后相关人员的责任2、买卖双方的责任3、银行责任4、公证机构责任,三、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索赔条款有两种形式,第一是异议和索赔条款;第二是罚金条款。一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一)索赔依据。(二)索赔期限。二罚金条款( Penalty Clause)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索赔,必须与货物到达提单或运输单据所订目的港(地)之日起30天内提出,

14、并提供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范围内的索赔,卖方不予受理。,四、索赔与理赔应注意的问题,索赔时应注意的问题 1、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其中包括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内容要与合同的检验条款要求相一致 2、合理确定索赔金额 3、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卖方提出索赔,理赔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审查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其理由是否充分,出证机构是否合法,证据与索赔要求是否一致,索赔是否在有效期内提出等。 2、如属于船公司或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应分别转请相关公司处理。如确属我公司的责任,在合理确定对方损失后,应予以赔偿。对于不该赔的要

15、根据事实向对方说明理由。,第三节 仲裁,一、仲裁的含义及特点二、仲裁协议 三、仲裁条款的规定 四、我国对仲裁协议的规定 五、仲裁条款的常用格式,一 、仲裁概述,1、仲裁在对外贸易中的仲裁(Arbitration),是指贸易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通过协商所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即仲裁机构)进行审理裁决。2、仲裁的特点(1)出于双方自愿。并非对方施加压力而为之,且可以保持双方良好关系。(2)解决迅速。较之诉讼要便捷,费用也低廉。(3)裁决效力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

16、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二)以其他书面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上不同形式的仲裁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作用,1、约束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不能随意改变仲裁机构或地点。同时也是提交仲裁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是不能提请仲裁的。2、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以管辖权。超出协议中约定范围的,仲裁庭是不能审理的。3、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凡是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三、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主要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裁决的效力和仲裁费用的负担五个方面的内容。,三、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由于仲裁地点涉及到使用的法律及仲裁程序等问题,因此一般都选择在本国所在地中仲裁。这样可以适合本国的环境和条件;可以选定所熟悉的仲裁人;可以减少言语隔膜;可减少费用;便利纠纷的处理。如果争取不到在本国仲裁时,可规定在被告国或第三国仲裁。,(一)仲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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