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司培训学习专题(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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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公司培训学习专题,常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回顾与学习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常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实施时间 2002.05.01 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实施时间 2012.05.01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实施时间2015.09.01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 实施时间 2002.03.01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 GB 50206-2012 实施时间2012.08.01,常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 实施时间 2012.10.01 7.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 实施时间 2012.10.01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实施时间 2010.12.01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实施时间 2002.03.01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实施时间2002.01.01,常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通风

3、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实施时间 2002.04.01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修编16版 实施时间 2002.06.01 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实施时间 2002.06.01 1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实施时间 2014.2.01 1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实施时间2007.10.01,常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6.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 实施时间 2011.02.01 17.建筑

4、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50-2010 实施时间 2011.02.0118.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28-2010 实施时间 2012.10.01 1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 实施时间 2011.12.01,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一】,规范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 第5.0.8条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 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条文解释: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

5、全或重要的使用功能时,表明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缺陷。重要的使用功能不能满足要求,将导致建筑物无法正常使用,安全不满足要求时,将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严重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这类工程严禁通过验收,更不得擅自投入使用,需要专门研究处置方案。,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一】,规范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第6.0.6条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大内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条文解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竣工验收通过后

6、,工程将投入使用,发挥其投资效应,也将于使用者的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工程建设的参与单位应对竣工验收给予足够的重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考虑到施工单位对工程负有直接生产责任,而施工项目部不是法人单位,故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自行检验,监理单位已预验收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

7、。在整个单位工程验收时,已经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二】,规范名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第4.1.5、4.1.6、5.1.3、5.1.4、5.1.5、7.1.3、7.1.7条强制性条文第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和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的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一点,3000m2的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

8、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条文解释:本条所列出的地基形式均不是复合地基,由于各地设计单位的习惯和经验不同,对地基处理后的质量指标均不一样,有的用标贯和静力触探,有的用十字板剪切强度,有的用承载力检验。因此,条文规定按照设计要求而定。地基处理的质量好坏,最终体现在设计指标中。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各种指标的检验方法可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定JGJ79。,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二】,规范名称: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

9、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水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条文解释: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法可按照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执行,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二】,规范名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5.1.3打(压)入桩(预制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10、%(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二】,规范名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处500mm,桩底清孔质量按照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每浇筑50m3必须由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mm),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二】,规范名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址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

11、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桩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条文解释: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载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第3.0.1条的规定。关于静荷载试验桩的数量,由设计确定。承载力检验不仅是检验施工的质量而且也能检验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的要求。因此施工前的试桩如没有破坏又用于实际工程中,应可作为验收的依据。非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执行。,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二】,规范名称: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第7.1.3条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第7.1.7 条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当按照表7.1.7的规定执行。表7.1.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cm),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三】,规范名称: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

13、、10.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取代GB50203-2002 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2.增加一般项目检测值的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修改砌筑砂浆的合格验收条件; 4.修改砌体轴线位移、墙面垂直度及构造柱尺寸验收的规定; 5.增加填充墙与框架柱、梁之间的连接构造按照设计规定进行脱开连接还是不脱开连接施工; 6.增加填充墙与主体结构之间连接钢筋采用植筋方式时的锚固拉拔力检查及验收规定; 7.修改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墙底部砌筑及其他块体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的规定; 8.修改冬期施工中同条件养护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及试压

14、龄期的规定;将氯盐砂浆法划入掺外加剂法;删除冻结法施工; 9.附录增加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及锚固力检测记录。,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三】,规范名称: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4.0.1(1、2)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进场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 当在使用中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检验,并按照复验结果使用; 第5.2.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解释: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的强度取决于砖和

15、砂浆的强度等级,为保证结构的受力性能和使用安全,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砌体检验批划分的基本数量为250m3砌体为一个检验批;普通砖的送检批次为每15万块为一个进场验收批次与此相对应。 第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条文解释:对小于8度的抗震设防区,可以留直槎并按规定加拉结筋,但其连接性能有所降低;斜槎高度限制的原因主要考虑结构的整体性。,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三】,规范名称:砌

16、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6.1.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一般项目) 条文解释:小砌块为薄壁、大孔且砌体体积较大的建筑材料,单个块体如存在破损、裂缝等质量缺陷,对砌体强度将产生不利影响,小砌体的原有裂缝也容易发展并形成墙体新的裂缝。原规范条文为: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第6.1.10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一般项目) 条文解释:小砌块的砌筑质量,可以归纳为六个字:对孔,错缝,反砌。对孔,即保证上下皮小砌块搭砌要求的前提下,使上皮小砌块的孔洞尽量对准下皮小砌块的孔洞,使上下皮小砌块的壁、肋可以较好地传递竖向荷载,保证砌体的整体性及强度;错缝,即上下皮小砌块错开砌筑(搭砌),以增加砌体的整体性;反砌,即小砌块生产时的底面朝上砌筑于墙体上,易于铺放砂浆和保证水平灰缝砂浆的饱满度,这也是确定砌体强度指标的试件的基本砌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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