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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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一节 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施工合同的订立 施工合同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施工合同的概念 业主与承包商为完成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最重要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 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2) 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3) 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 合同监督的严格性(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合同的订立, 订立的条件 (1)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 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2、(4)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 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施工合同的订立, 订立的程序 1、招标发包 2、直接发包 招投标法规定以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施工合同的订立, 订立的程序 原国家计委对招标范围作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

3、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施工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1999 0201) 适用范围 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构成文件 (1)协议书 (10个方面) (2)通用条款 (47条) (3)专用条款 (4)附件: 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 业主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内容 (1)承发包人双方 (2)工程概况 (3)工程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 (5)质量标准 (6)合同价款 (7)组成合同的文件 (

4、8)词语定义 (9)双方承诺 (10)合同生效,施工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优,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案例, 某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照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550天,中标人投标书中写明的工期也是550天。但在施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1997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1999年7月20日,日历天数为581天。 请问:如果您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期目标应该为多少天?为

5、什么?, 监理工期目标应为581天。 我国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包括: 施工合同协议书和投标书,不包括招标文件,但现在投标书与施工合同协议书之间存在工期矛盾,根据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合同协议书比投标书具有优先权,所以监理的工期目标应定为581天。,第二节 合同的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施工合同进度管理 施工合同质量管理 施工合同造价管理 施工合同安全管理 施工合同分包管理 解除合同 争议处理,合同的缺点,只讲各方的责任,不讲如何达到业主的满意。 建筑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不确定性较多。,每写一个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特殊情况的产生。,实例讨论 在合同条文中写入“承包方协助

6、发包方进行有关拆迁移民的工作”。,实例讨论 (一)尽量不写此条文。 (二)如果必须写时,补充: 1 拆迁移民工作的全部责任仍在发包方。 2 承包方在协助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属承包方自已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属与第三方共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在每月末按发票,向发包方报销。,合同文件中需要探讨的问题太多,有待于专题解决。此次只作一个引子。目的在于引起重视。,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资格 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必须熟悉承包商的资质等级。 承包商的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针对建筑业中特定专业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等。 劳务

7、分包: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等,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资格 承包商的分级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专业承包单位资质基本上分为: 一级、二级、三级; 但有的不设一级,如建筑防水工程; (3)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基本上分为: 一级、二级、三级; 但有的不分级,如抹灰作业、油漆作业等。,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业主的义务(业主的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场地等工作,使其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8、)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业主的义务 (4)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但证明承包商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进行现场交验;,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业主的义务 (7)组织承包商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承担有关费用。 (9)业主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业主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 (6)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落实。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施工许可证是国家严格控制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 以下情况可以不办理

10、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 或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于监理机构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行使施工合同管理,因此,监理机构的工作也可以看成是业主的义务。,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要完成以下工作: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在开工前,

1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要完成以下工作: (4)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5)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商资格报审表与分包商的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要完成以下工作: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

12、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对其施工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案例: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委托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 开工前: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图纸设计不当,即通过计算修改了该部分图纸,并直接签发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2)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又指派测量监理员复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原始

13、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 (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格报审表等相关资料。,案例: 问题: 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所处理的几项工作是否妥当进行评价,并说明理由。如有不妥之处,正确做法?,案例分析: (1)工程师无权修改图纸;可以将图纸中的问题反映给业主,由业主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核查修改。 (2)指派测量监理员进行复核不妥。 测量复核不属于监理员的工作职责;应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3)由分包单位直接报送不妥,应该由总承包单位报送。,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包商的义务 通用条款规定,以下工作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1)根据业主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主允

14、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承包商的义务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业主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

15、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包商的义务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业主之前,承包商应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商自费予以修复;业主要求承包商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件内约定。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商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例题 1按照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 )是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 A.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B.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资料 C.做好施工

16、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D.组织设计交底 2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工期”指( )。 A.合同条件依据的“定额工期” B.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C.施工合同履行的“施工工期” D.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工程师及其代表 (1)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中称为工程师。 业主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施工合同中也称为”工程师“。 施工合同规定,两者的职权不得相互交叉。 (2)业主必须以明确的方式告诉承包商工程师的具体情况。 (3)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业主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须征得业主批准的,工程师应当征得业主批准。,工程师及其代表 (4)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业主。 工程师委派和撤回工程师代表的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必须予以保留。,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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