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史地]关于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朱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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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思想政治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朱力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和教学方法,(一)本课程的性质,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懂得一些法学理论,树立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概括了解法律体系的构成,提高法律素质,能够懂法、守法和用法,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

2、权益,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材的特点 1本教材的编写思路 本教材共分为六个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事权利和义务”、“信守合同与违约”、“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家庭与婚姻”和“法律救济”,2本教材结构设计的特点,(1)不追求法律知识体系的完整 (2)实用性很强 (3)以活动导入,重视专题活动建议的设计 (4)专题活动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综合性,3对教材各专题安排的说明,(1)专题一:一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2)专题二:民事主体在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有关法

3、律知识基础上进行的更系统和更深入的阐述。,(3)专题三:对“课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并增加了合同的订立、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等内容。,(4)专题四:与劳动和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5)专题五:父母子女、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6)专题六:什么是法律救济、法律救济方式、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基本程序。,(三)对本课程教学方法的一些建议 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具体实施环节: (1)选择和编写案例。 (2)案例讨论。 (3)归纳总结。,二、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难点问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第一,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

4、意志的体现。,第二,我国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对我国法律发生着重要的影响。,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广泛性 现实性 平等性 一致性,(二)专题二“民事权利与义务” 的重点、难点问题,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 和产生 特征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2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三)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的重点、难点问题 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合同的订立 法律特征:(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以设立、

5、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订立合同:要约和承诺 要约条件:(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2)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要约必须由特定人发出;(4)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5)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2合同重在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违约责任

6、强制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四)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 1劳动争议的处理 含义和类型 处理的方式:调解、仲裁和诉讼,2经营者的义务 10项内容,(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 的重点、难点问题 1如何区分家庭暴力与虐待? 定义 区别:特征,表现方式,2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 含义 无效婚姻,(六)专题六“法律救济”的重点、难点问题 1各诉讼法的共有原则 (l)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陪审的制度。 (5)使用

7、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2各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辩论原则 根据自愿和合法进行调解的原则 处分原则 社会支持起诉的原则,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不适用调解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的原则,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1“法制”和法治”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联系,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3关于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 强化权利意识 培养守法精神 培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4以法律制约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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