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详细分析----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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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典案例详细分析 案例分析一 南京市民黄祥3年前在南京江宁区一家化工企业工作,半年前辞职创业。不久前他感到身体不适,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因吸入有害气体,导致肺部感染。经鉴定属职业病。黄祥随即找工厂要求赔偿,工厂以黄已离职为由拒绝。 请分析以上案例。,1,案例分析,何某已在某食品厂工作4年,最近在体检中发现患有乙型肝炎,按规定进行治疗。3个月后复检,发现没有治疗好。单位通知何某,决定解除与他之间的劳动合同。何某要求延长3个月继续治疗,但遭到单位拒绝。一个月后,单位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 请分析以上案例,案例分析,孙某于1993年4月到某公司负责保卫工作,1997年4月15日受伤,1998年10月

2、29日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因工负伤,1998年11月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致残四级,享受部分护理依赖。孙某受伤前月工资为300元,1998年12月该公司未支付孙某当月的工资,双方私下达成协议:自1999年1月至2001年2月公司按月给付孙某工资400元,以后每年年底给付奖金4000元。1999年1月孙某向公司提出工伤待遇,公司以双方有协议为由拒决给付孙某工伤待遇。后孙某认为依据劳动政策法规应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要求:一、单位按月给付伤残抚恤金及护理费。二、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请分析以上案例。,3,案例分析,某装饰建筑公司,有一安全员系外地户口在公司工作

3、7年多,2001年10月因该员工工作态度欠佳,公司予以辞退,2002年2月,该员工由于家庭困难,向公司领导请求回公司上班,公司领导考虑到其是老员工,再者家庭困难,重新让该员工上班,现该员工上班时间身体不舒服,上医院看病时突发脑血管疾病,公司为该员工支付1万元的住院医疗费,出院后,该员工已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该员工向公司提出5万元的补偿费,理由是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也未上各种保险,某公司拟一次性支付2万元并签定协议书,以后发生任何问题与公司无关。1、该员工提出的补偿金额是否合适?如公司一次性给予2万元并签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否行得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2、此种情况公司应采取何种处理方法合适?,简答

4、题:,某工厂的车工小张在假期旅游时不慎受伤,假如经治疗后,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若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案例分析,张某去一家公司应聘,但是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于是张某伪造了一份假学历,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来由于他人揭发,公司得知张某的学历是虚假的,于是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且拒绝支付工资给张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6,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 1、若

5、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则按照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费用。 2、若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7,案例分析,新的劳动法有一条,就是如果在2008年1月1号后合同到期,公司要无条件的向劳动者支付N+1个月的工资吗?公司有没有可能找到什么借口拒绝这项法规?因为我的合同2008年1月5号到期,现在领导居然找我谈话,希望今年自动辞职。 请分析以上案例。,8,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只要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

6、偿金,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案例分析,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之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0,劳动者单方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问题: 劳动者在什么条件下单方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11

8、,案例分析,张某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一酒店做厨师,并与该酒店签了5年劳动合同,月工资1500元。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张某工作认真,踏实能干,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核不合格,该酒店决定延长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张某,延长试用期间工资降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张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找领导评理。经理称,延长试用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酒店制度。张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该案中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该酒店和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是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12,案例分

9、析 劳动合同法四大过渡条款,小王于2006年6月份入职北京一软件公司,软件公司与小王签订了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薪为人民币3000元,合同期限自2006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工作一段时间后,小王觉得该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想解除劳动合同,但又担心要承担违约金,所以一直未向公司提出。 1、小王与公司约定的违约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约条款是否自动失效? 2、小王在2008年1月份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是否需支付公司20000元违约金?

10、,13,过渡条款一:,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解读】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即使部分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应当视为有效,应当继续履行。这样也可避免劳动关系发生大的波动。,14,案例分析,赵林是深圳某电子公司工程师,2007年6月1日与公司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自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止。问题:

11、 2008年5月31日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与我再续签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符合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我下次续签合同时就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15,案例分析-9 过渡条款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再次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次数的计算应当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新订立劳动合同作为第一次。,16,案例分析-10,李

12、丹于2007年4月1日入职深圳一外贸公司,担任业务员职务,月薪人民币2500元,公司一直未与李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李丹可以在2008年1月1日要求公司从2007年4月开始每月再补一个月工资?,17,案例分析-11,小王于2005年6月15日入职深圳某公司,月薪人民币4000元。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07年6月15日,公司与小王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6月15日2008年6月14日。2008年6月14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终止了与小王的劳动合

13、同。 问题1:2008年6月14日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是否需向小王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问题2: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18,案例分析-11 法律依据解读,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14、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9,案例分析11 问题1分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公司与小王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6月14日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经济补偿2000元(月薪3000元0.5个月),小王2005年

15、至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0,案例分析-13,2003年6月底,我公司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了一名公关部经理助理,我们和该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同时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即从2003年7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止。可8月份我公司公关部经理即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要求解雇该员工的申请,理由是其发现该员工仅仅会用日语表达最常见的几句礼貌问候语,与当初公司的招聘启事和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的“精通日语,能与客户顺利沟通交流”的工作要求相去甚远。我们人力资源部经过调查,确认公关部经理所说属实,但又了解到该员工刚刚怀孕。由于该员工已怀孕,公司可

16、以以 “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解雇吗? 请分析以上案例,说明法律依据。,案例分析-13 法律依据,劳动法2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法2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2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案例分析-15,罗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部经理,在公司已工作多年,2002年8月份公司认为罗某有收受回扣之嫌,故决定对其进行调查并自8月15日起每月暂发工资200元直到调查结束。至2003年4月1日公司又通知罗某,称经过调查虽暂未发现罗某有收受回扣的确切证据,但仍有重大嫌疑,故决定作辞退处理。罗某接此通知后对公司的这种决定不服。请分析以上案例?,关于经济补偿金,1、与“劳动法”比较,增加用人单位需承担经济补偿金的条款。主要为:劳动者当即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定期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破产、解散等情况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实际不能继续履行的,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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