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理论与实务(厦门大学,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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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理论与实务,授课人:王志强 副教授 教材:刘小川:国家税收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参考书: 许善达:国家税收,中国税务出版社,1999 杨斌:国家税收理论与实务,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 胡怡建,朱为群:税收学教程,上海三联书店,1994 王传伦: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王哓东:税收特殊问题处理,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一、课程简介,本课程包含两大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税收理论;第二部分,税制实务。 税收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在我国已经存在2500多年的历史,但将它进行理论总结并升华为一门科学,则只有200多年的历史。 税收理论是对实践的总结,但反过来又指导实践,所以,只

2、有首先掌握税收的一些基本知识,才能深刻了解税收实践。法国政治家Colbert说过,“征税的艺术和拔鹅毛的艺术一样,拔毛尽可能多,让鹅的叫声尽可能少”。,(一)税收理论,什么是税收? 国家为什么有权力征税,或人民为什么有义务纳税? 税收的职能是什么? 政府应如何征税?税制设计 税收的经济效应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 国际税收问题。,(二)税收制度,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税,二、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达到: 掌握税收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术语 掌握我国现行税法的基本规定 初步了解税收筹划的理论与方法,第一章 税收概论,第一节 税收基本概念

3、 第二节 税收要素 第三节 税收分类,第一节 税收基本概念,一、税收的定义 二、税收的特征 三、政府为什么有权力征税,税收的表现形式,税收是最古老的经济范畴。一般认为我国最初的税收形式起源于奴隶制国家。 夏贡:被征服的部落必须以农产品进贡;本部落的臣属要将自有土地上物产的一部分进行纳贡。 商助:将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两类,种私田者必须耕种一定比例的公田,公田的收获要全部缴纳王室。 周彻:“民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税、租、赋、捐,税字由“禾”和“兑”组成,表示社会成员以农产品上缴给国家。这说明最早的税收形式是土地税,而且是以实物形式缴纳的。 “赋”字由贝字和武字组成,表示社会成员缴纳粮食以养

4、军卫国。 租,表示凭借土地所有权参与分配的一种形式。早期税收既包含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强制参与分配,又包含凭借财产权参与的分配,所以租税不分。 捐, “扣”字与“肉”,虽表示自愿的奉献,实际上也是一种财富的掠夺。正所谓苛捐杂税。 一般认为,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标志着典型意义上的税收的诞生。,税收与国家(政府),税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政权的物质基础。 只有国家有权征税,不存在离开国家独立存在的税收。 理财治税是安邦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税收治理好了,财政稳健,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税收治理不好,财政失控,分配秩序紊乱,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往往难以持续。,税收与个人,

5、税收与我们个人和企业息息相关,西方有一句谚语“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 Dont tax me,dont tax you,tax the man behind the tree”由于税收是无偿缴纳的,所以自利的个人都不会主动自愿地纳税。 税收改变个人的经济行为。,国家征税的目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国家财政等同于王室财政,国家征税的目的一方面满足王室的开支,一方面主要用于战争支出。 现代社会,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公共产品。,税收的定义,税收是作为公共部门的政府,为达到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目的,凭借政府行政权利,运用法律手段,按预定标准,向社会成员进行的强制征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

6、政府。即征税办法由政府制定,征税活动由政府组织进行,收入由政府支配。 纳税人为全体社会成员。包括个人和各类经济组织。 政府征税凭借政治权利。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具有两重身份,既是社会管理者又是财产所有者,同时行使两种权力:行政权力和财产所有权。,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提供公共产品。这一方面说明征税的原因,另一方面说明政府征税受公共产品的制约。 税收是按预定标准强制征收。 税收是现代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现代政府收入的形式,税收 国债(自愿,有偿) 规费(自愿,有偿) 国有资本收益,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由于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所征得的收入,国家依据法律,强制地向社会成员征收。 无偿性。国家

7、征税以后,税款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它改变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税收的无偿性是至关重要的,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 固定性:国家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固定性包括了时间上连续性和征收比例上的限度性(区别于乱摊派,以及罚款、没收)。税收的固定性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政府为什么有权力征税?,只要有政府存在,就必然有税收存在,这已成为普遍社会现象。不可能存在不征税的政府,也不可能存在脱离政府的税收。 但是,政府征税的原因并不在政府本身,而在于政府提供了公共产品。根据社会正义原则,只有参与生产才能参与分配,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再生

8、产提供了公共的外部条件从而参与了生产,所以政府有权(以税收的形式)参与分配。 那么,为什么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提供呢?,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指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特征的物品和劳务,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例如:国防,社会治安,公共交通,公共工程,,公共产品的特点,效用的不可分割性(NON-DIVISIBILITY)。即公共产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其效用为全社会成员所共享,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或厂商享用,不能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或厂商享用。 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NESS)。即某一个人或厂商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排斥、妨碍他人同时消费,也

9、不会因此而减少他人消费该种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即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受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即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个人排除在外。,只有政府才能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这三个特性决定了如果公共产品通过市场提供,那么,消费者个人就有动机隐藏其偏好,从而成为免费搭车者,如果每个人都想成为免费搭车者,那么,就会出现公共产品提供的“囚徒困境”。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具有行政权力,可以通过立法,强制要求社会成员为享受公共产品付费,即纳税。因此,税收是政府为了补偿公共产品的成本向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收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格。,“囚徒困境”,B坦白 抵赖坦白

10、 (-8,-8) (-1,-10) A 抵赖 (-10,-1) (-3,-3),第二节 税收基本要素,征税对象 税率 纳税人,税收基本要素,税收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向谁征?这些问题涉及到征税对象,税率和纳税人三个税收基本要素。税收三要素不仅回答税收的基本问题,也是税收理论分析,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的基本工具,是税收的基本范畴。,征税对象,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 征税对象是税收的基本要素,首先他体现了征税的基本界限,凡是列入某一税的课税对象的,就是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要征税,反之,则不征。其次,征税对象决定了不同税种在性质

11、上的差别,并且决定着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税目,税目,即课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 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另外,通过规定各种税目,就可以对各种不同的项目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基,税基即计税的依据。税额=税基*税率。税基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计税依据解决征税的计算问题。在规定计税依据时,我们可以规定为征税对象的价格,也可以规定为征税对象的数量。,其它相关概念,起征点: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 免征额(宽免额):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税率,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税基表示征税的广度,税率

12、表示征税的深度,二者共同决定政府税入的大小及纳税人负担轻重。,税率形式,累进税率(progressive) 比例税率(proportionate) 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和累退税率,如果随税基扩大,税率上升,则称为累进税率;如果随税基扩大,税率下降,则为累退税率。 虽然现行税制很难找到累退税率,但一些使用比例税率的税种,可能具有累退特点。如消费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 从公平角度看,累进更公平;从效率角度看,累退税率起激励作用,从收入弹性分析,累进税率使税收富有弹性。,其它税率形式,边际税率是最后一个单位的税基所适用的税率,而平均税率是全部税额与税基的比例。 名义税率即法定税率,而实际税率是实纳

13、税额与实际征税对象的比例,即税收实际负担率。,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纳税人解决了对谁征税的问题。 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第三节 税收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按征税权主体的不同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对流转额的征税,包括全值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对所得额的征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 对财产的征税,一般财产税和特殊财产税;财产占有税和财产转移税,如遗产税,赠与税。 中国经济学家把税收分为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等5

14、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把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称为直接税,如所得税和财产税。 把税负随商品运动而转嫁的税称为间接税。如流转税。,按征税权主体的不同分类,中央税,指由中央政府立法,收入归中央政府所有的税。在我国目前包括,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保险等部门集中缴纳的收入。 地方税,指由地方政府立法,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的税。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共享税,包括增值税(7.5-2.5),地方企业所得税(5-5),证券交易印花税(8.8-1.2,9.1-0.9,9.4-0.6,9.7-0.3),和资源税。,第二章 税收职能,第一节

15、税收职能的决定因素和实现形式 第二节 税收职能的发展演变 第三节 税收职能的内涵,第一节 税收职能的决定因素和实现形式,税收职能 税收职能的决定因素 税收职能的实现形式 税收职能的内容,税收职能,税收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以税收的功能为基础,以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为转移,是税收功能与政府履行职能需要的有机统一。,税收职能的决定因素,税收固有的功能,税收作为国民收入的分配形式,一方面形成政府财政收入,一方面影响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和宏观经济稳定。 政府行使职能的需要。,税收职能的实现形式,税收的职能是通过税收制度来实现的,要正确发挥税收职能,产生良好的税收效应,必须

16、完善税收制度。,第二节 税收职能的发展演变,单纯财政职能职能时期(从税收产生19世纪下半叶) 社会政策职能时期(19世纪下半叶20世纪30年代) 经济调控职能时期(20世纪30年代),单纯财政职能职能时期,自然经济条件,生产力水平低,生产与消费以家庭为单位,规模小,财富分配相对平均;工业革命早期,经济自由主义从理论到实践占统治地位。 Adam Smith提出的 “夜警国家”、“廉价政府”观。此时税收的职能仅仅局限于为国家维持国防,社会治安和提供公共工程提供财力保障,即单纯财政职能。,社会政策职能时期,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进入垄断竞争,资本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财富分配日益悬殊,社会矛盾尖锐,威胁社会稳定,妨碍了经济发展。 德国新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经济学家瓦格纳(Adolf Waggner)。提出利用税收公平收入分配,缓和社会矛盾,并提出通过设计累进税率的税制达到公平的目的。,经济稳定职能时期,20世纪30年代席卷了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使人民从市场万能的迷信中解放出来。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政府有不干预主义转为干预主义。税收作为财政政策手段之一,成为凯恩斯需求管理的一种手段。 税收的自动稳定器功能和相机抉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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