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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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5月,1,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王 鸿,2009年5月,2,脉络说明,2009年5月,3,第一讲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性质,2009年5月,4,一、知识产权的概念,Trips: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发明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2009年5月,5,二、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一)国内外的认识1、Trips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private rights.知识产权属私权。2、我国学术界的认识知识产权属

2、于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根据权利客体不同,可以分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3、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法律效力:意思自治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和生存空间,2009年5月,6,Trips宣告知识产权属私权,一方面揭示了知识产权权利性质的争论,另一方面从反面也说明了强行性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实际存在。(二)实证分析1、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任意性规范的生存空间: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共有、专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委托专利、合作专利和职务专利等领域。,2009年5月,7,2、商标法: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

3、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许可适用、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意性规范的生存空间: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等领域。,2009年5月,8,3、著作权法:著作权(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 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任意性规范的生存空间:著作权及邻接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等领域。,2009年5月,9,(三)评析1、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等领域为主。2、质疑:意思自治原则是否可以延伸到生成知识产权的领域。例如:(1)作者放弃署名权,由未参与创作的第三人署名;(

4、2)第三人成为发明创造的发明人。3 、暂时的结论:知识产权的特征决定了知识产权产生、知识产权内容和知识产权限制的法定性。,2009年5月,10,(四)典型法条分析2008年专利法第6条1984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

5、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 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2009年5月,11,1992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

6、。 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2009年5月,12,2000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4条:年月日以前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

7、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009年5月,13,专利法修正案(讨论稿)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除技术秘密之外的其他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该发明创造为非职务发明创造,但单位享有以非独占和不可转让方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权利。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

8、权人。,2009年5月,14,2008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009年5月,15,(一)知识产权性质的双重论1、我国民法学者的双重论:知识产权既为财产权又为人身权2、理由:著作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二)知识产权学者的单一论1

9、、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但是,著作权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的双重性质。2、理由: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二、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性,2009年5月,16,(三)知识产权财产权属性的法律效力1、知识产权主体的意思自由在财产权范围内有效2、知识产权主体因财产权获益时的权利义务平衡(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其他义务的承担例如,商标法第40条第1款: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3、物权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在知识产权取得方式中的适用,2009年5月,17,第二讲 知识产权的特征和分类,一

10、 、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就知识产权特征的争论 (二)知识产权的无形性 (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四)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五)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六)知识产权客体的可复制性二 、知识产权的分类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二)创造性智力成果权与工商业标记权,2009年5月,18,一、知识产权的特征,(一)就知识产权特征的争论 1、郑成思先生:知识产权具有自己的特征。 2、刘春田先生:知识产权没有特征,但是,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具有特征。,2009年5月,19,(二)知识产权的无形性1、知识产权无形性的含义知识产权无形性,是指将知识产权和所有权进行比较而言。由于所有权和其客体密不可分,而物之有形性,

11、使所有权的表现具备了有形性。但是,知识产权与其客体以及知识产权载体的可分离性,致使知识产权无须依附任何媒介即可存在。2、知识产权无形性的法律效力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致使占有不能成为权利主体的推定方式,必须依赖公告制度宣告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变更等。3、讨论:著作权不适用公告授权制度的原因。,2009年5月,20,(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1、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含义知识产权专有性,亦称为独占性、排他性或垄断性,是指知识产权专为权利人所享有,非经法律特别规定或者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利用知识产权之客体。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的原因(除激励作用外)知识产权因为与客体以及权利载体可以分离,从而具有无形性,这就导致

12、权利客体以及载体的控制权可能不在知识产权人手中,知识产权人可能根本无法控制客体的复制。由于客体的复制件并不会产生新的知识产权,客体与复制件共享一个知识产权,为限制他人对知识产权客体的随意利用,唯有承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2009年5月,21,3、知识产权专有性的法律效力(1)专有性在于控制对知识产权客体的利用,但是,并不干涉他人创造相同的知识产权客体。(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同于物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会产生权利冲突:知识产权vs知识产权载体的所有权著作权vs外观设计权著作权vs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权vs注册商标专用权4、著作权的专有性、专利的专有性和商标的专有性之间的比较5、讨

13、论:知识产权专有性的限制,2009年5月,22,(四)知识产权的地域性1、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的原因:由于知识产权起源于特权,虽然,发展至今其已经演变为法权性质,但是,自始就受到君权地域性的限制的特性,因为国家的存续而仍然被知识产权所保留。2、知识产权地域性的法律效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2009年5月,23,(五)知识产权的时间性1、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原因:利益平衡对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2、对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理性思考3、著作权的时间性、专利的时间性和商标的时间性4、知识产权时间性的法律效力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届满后,知识产权客体从私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2009

14、年5月,24,(六)知识产权客体的可复制性1、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客体的关系(1)郑先生的理论体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客体或标的或对象(即智力成果)知识产权载体,并且只有在知识产权成为其他权利客体之时,才需要区分知识产权和其客体;(2)刘教授的理论体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客体(即对知识产权的对象进行控制、利用和支配行为而产生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对象(即知识)知识产权载体。,2009年5月,25,2、知识产权客体不是绝对无形或无体3、知识产权客体的可复制性的法律效力(1)广义的复制权复制或者再现(2)可复制性不会产生新的知识产权,2009年5月,26,二、知识产权的分类,(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依据对知

15、识产品的消费方式进行划分:用于精神消费的知识产品所对应的权利是著作权;用于物质消费的知识产品所对应的权利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二)创造性智力成果权与工商业标记权 依据知识产权的价值渊源进行划分:权利的价值直接来源于智力成果本身利用的,是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包括版权和专利权;权利的价值主要直接来源于权利主体的商业信誉(即后续活动所产生的价值的),是工商业标记权,包括商标权。讨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2009年5月,27,第三讲 知识产权的动态分析,一、知识产权的产生二、知识产权的转让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2009年5月,28,一、知识产权的产生,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16、。讨论:委托专利的专利申请权归属。,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2009年5月,29,二、知识产权的转让,转让著作人身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2009年5月,30,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著作权许可使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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