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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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p391-392自然人 一 主体 法人(包括国家)其他组织物 物权行为 债权 二 客体 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人身利益 人身权民事权利 三 内容民事义务,民事法律事实p394,根据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自然事实和行为事实两大类。 自然事实(事件和状态) 1、与主体意志无关; 2、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行为事实 1、受主体意志支配; 2、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行为) 被继承人被害死亡(事件) 继承关系变化,民事权利财产权-物 权p395物权是直接

2、支配特定物以享受其利益 的权利。物权特征:支配权、绝对权物权取得: 1.原始取得:生产、制造、加工、 收益2.继受取得:基于法律行为的买卖、赠与、遗赠、继承。,物权的分类按照权利人是对自有物享有物权,还是对他人之物享有物权 第一,自物权:也叫所有权、完全物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他物权:也叫限制物权、不完全物权, 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全都是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土地承包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自物权-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 物权 用益物权 采矿权宅基地使用权 他物权(典权) 抵押权担保物权 质押权留置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产

3、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民事权利-债 权p396,民事法律行为p399,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效力瑕疵,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p400 当事人、意思表示和行为内容(标的) 民事行为的特殊成立要件 诺成行为中是指合意,实践行为中是指交付一般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自愿真实(3)行为内容不违法 特殊生效要件:分为约定和法定两种 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后才生效。,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p40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 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并

4、损害了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第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第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第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第四,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但欠缺民事行为有效要件,自始、绝对、确定、当然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p405,(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5、情况下为民事行为,并因此给该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民事行为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使撤销权之前,其效力继续保持,撤销行为后效力归于消灭,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其他法律后果 在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时,追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p408,(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 (2).无权处分行为。 (3).无权代理行为。

6、 (4)债务承担(债务转让)。,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待定,特定当事人追认权的行使,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基于委托或法律规定代理人 被代理人代理权关系代理行为 因代理行为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三人,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范围p410,代理权的限制及其法律后果:P412概念:是指代理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实施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2) 种类:自己代理;双方代理; 代理人的懈怠行为与欺诈行为; (3) 法律后果:由代理人自己负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恶意串通的代理

7、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表见代理及其法律后果P415(1) 概念及特征: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主要种类:第一,被代理人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向第三人声明已授予他人代理权而事实上并未授权;第二,被代理人知道他人无权代理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第三,被代理人将有证明代理存在的文件或证件交给他人,而事实上对该他人并无授权意图;第四,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收回代理证书;第五,代理权范围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第三人,诉讼时效P416,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

8、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1)权利人不行使权利 (2)法定期间 (3)结果: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P417 1. 普通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二年 2. 特殊诉讼时效 (1)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2)长期诉讼时效介于220年之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P418,遗产转移的方式和顺序,数人遭遇同一危难而死亡的时间推

9、定P4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案例讨论:,甲和父亲带着12岁的儿子进山打猎,遭遇雪崩,三人全部遇难。闻听此讯,甲的妻子当即悲痛而死。甲的母亲和甲的岳父料理完丧事后,为争得甲父的12万元遗产和甲与妻子共有的18万元财产发生了争执,请问法院将如何判?,甲父先死,三人死亡的时间推定,甲父先死,其次甲死,最后甲的儿子死 甲的妻

10、子也死,12万,甲母,甲,(6万),其次甲死,(9+6=15万),甲母,甲妻,甲子,甲子死,(5万),(5万),(5万),(5万),甲妻,(5万),9+5+5=19,甲的岳父,(6万),=11,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的抚育、扶助和赡养关系。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P4201配偶;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形成抚 养关系);3父母: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6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

11、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特殊的丧偶儿媳、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不分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遗嘱有效要件P422,(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因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不得取消或减少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及未出生的胎儿对遗产应继承的份额。(4)遗嘱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立遗嘱;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1

12、、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署名) 3、代书遗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代书人、见证人、立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口头遗嘱(遗嘱人生命危急,两人以上见证,记录人和见证人签名) 5、录音遗嘱(两人以上见证),公民立遗嘱的形式有五种,继承的开始和继承权的丧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死亡继承权的丧失:P424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代位继承P424,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

13、应继承的遗产的制度。,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第二,代位人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第三,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第四,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张三在其父之前去世,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留有的60万遗产,如何分配?,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14、。,转继承的发生或成立须具务以下条件: 第一,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第二,须死亡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未放弃继承权。,转继承,张三之父 去世后,在分配遗产前张三不幸遇车祸身亡,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所留下的60万遗产,如何分配?,遗赠P425,1. 遗赠的含义 遗赠是指遗嘱人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并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面法律行为。 2. 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订立的有关遗赠和抚养关系的协议。按照遗赠抚养协议,

15、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同时享有在遗赠人死后接受遗赠的权利。,结 婚 的 条 件P429,必 备 条 件,符合一夫一妻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 女20周岁,禁止性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下图)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中国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示意图,夫 妻 关 系,人身关系,各自独立的姓名权 参加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计划生育的义务,财产关系,共有财产权 夫妻的扶养义务 相互继承财产的义务,父 母 子 女 关 系,父母子女关系 的种类,自然血亲关系,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两者平等,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继父母继

16、子女关系(有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和亲生父母都有法律 上的关系;养子女只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关系, 与亲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思考题,张王婚后生有一女A,后离婚。王与李再婚,生有一女D,李带有一女E;张与丁再婚,并生有一子B,丁带有一子C。问:A、B、C、D、E之间那些可以通婚,那些不能?,张,王,A,李,D,B,E,C,丁,CA,CD,CE,BD,BE,AE,夫妻财产关系P430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任何一方的所得工资、资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受赠所得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a、婚前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b、一方的医疗费、残疾人的生 活补助费;c、一方的生活专用品;d、其他应归一人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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