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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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编号:报告编号:20152015- -B B- -01620162 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环评证书: 国环评证国环评证乙乙字第字第 16031603 号号 编制日期:二编制日期:二 O O 一五一五年年十二十二月月 修改清单修改清单 1.修正了污水量的预测,详见 P4; 2.明确了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的来源,详见 P10; 3.完善了施工期顶管工艺说明, 并补充了相关工艺流程说明, 详见 P31、P36; 4.

2、修改了水体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 P40; 5.对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产、排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详见 P40; 6.对污水厂事故排放状态下的排污情况进行了修正,详见 P49; 7.对污水厂各类处理设施的防渗要求进行了说明,详见 P50; 8.补充了厂区绿化情况说明,详见 P61; 9.补充了暴雨季节伊通河洪水可能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说明,详见P67; 10.完善了清洁生产结论,详见 P75; 11.完善了相关附图,详见附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吉林省渤晨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梁*晗 联系人 王

3、*旭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处好景山庄三期 53 栋 501 号 联系电话 189*7309 传真 邮政编码 130000 建设地点 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 立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620/污水处理 占地面积(m2) 6000 绿化面积(m2) 1200 总投资 7178.55 万 环保投资 7178.55 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6 年 10 月 1.1 建设项目由来 营城子镇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南部半山区。目前,营城子镇市政排水设施不足,特别是污水处理的能力和水平落后,营城子镇城镇生

4、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伊通河,导致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生产发展,危害了市民身体健康,也有碍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营城子镇所排生活污水已成为属伊通河的重点污染源之一。 为把营城子镇建成我国东北地区的卫生模范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 树立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形象, 保障营城子镇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人民的生存环境,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基于此吉林省渤晨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 7178.55 万元建设处理能力 5000 m3/d 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并对营城子镇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改造营城子镇城市污水管网 13km,新建污水管网 15km。本项目新建污水厂采

5、用新型微波法污水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处理营城子镇生活污水,保障营城子镇的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需说明的是,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具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经伊通满族自治县确认为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已完成选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以伊国土预审字201533 号文对本项目占地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但由于该选址距红塔村居民较近,为保护环境,减少对红塔村现居住居民的影响,企业决定对重新选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出具了重新选址的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目涉及的配套路网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本评价中不包括道路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新型

6、的微波法污水处理工艺对营城子镇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6.1)中无相关要求,故现阶段微波装置不属于辐射类管理范畴,也无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但有作业场所有相关接触限值。本评价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同类微波源的实测数据对本项目微波源所在厂房内作业环境进行分析说明。 根据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第 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6.1)的有关规定的,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吉林省渤晨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调研及资料收

7、集、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分析评价本工程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论证工程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提出可行的防范对策和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为环保部门决策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 评价目的 本次环评将通过对项目的工程分析,确定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在掌握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和预测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综合性的评价结论,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和管理、设计部门优化

8、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1.3 评价依据 1.3.1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6.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9.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4.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8.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8.2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9、土保持法 (2011.3.1) (11)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1.3.2 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61 号文件 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 ; 国家环境保护部第 3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107 号文件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 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技部、环保总局、税务局国经贸20001015 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 年 5 月 1 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 35 号) ,环境保护部,2015 年 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 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 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4197 号) ,环境保护部,

11、2014 年 12 月 30 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吉环办字201564 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5 年 7 月 15 日; 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 ;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吉环管字20131 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3 年 1 月 16 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吉环管字201417 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4 年 10 月 20 日; 1.3.3 项目文件 4 吉林省宏宇工程

12、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与数据; 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书,2015 年 10 月。 1.4 建设规模与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营城子镇红塔村(北部) ,拟建污水处理厂厂区东侧为农田,隔农田东南距厂界 118m 为红塔村(北部) ,约有居民 80 户,南侧为农田,西侧隔河堤为伊通河,北侧为农田,河堤为土堤,高 1.5m 宽 3m,本项目在河堤外侧 15m。污水管网位于营城子镇镇区内。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

13、见图 1,周边环境情况详见图 2 及照片。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 5000m3/d 的污水处理厂及新建、 改建配套污水管道 28km。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微波处理工艺。建设内容详见表 1-1。 表表 1 1- -1 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 污水处理厂 占 地 6000m2, 日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5000m3/d 营城子镇红塔村(北部)西北侧 118m 处 污水管网 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28km,其中新建 15km,改建 13km。 营城子镇镇区内,包括兴业路、学府 路、繁荣路、营东路、富民路、湖光 路、振兴东街、振兴西街等 污

14、水处理厂水量、规模的确定 污水量预测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GB50013- -20062006)规定,镇区规定,镇区人均用水量人均用水量 20122012 年、年、20152015年为年为 200L/200L/人人d d,20202020 年为年为 220L/220L/人人d d。参照国内其它城镇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有关设计参照国内其它城镇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营城子镇的城镇原有用水排放特点,污水量(包括生活污水量、公建污水量)按平规范,营城子镇的城镇原有用水排放特点,污水量(包括生活污水量、公建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均日用水量的 80%80

15、%计算。日变化系数取计算。日变化系数取 1.71.7。 依据营城子镇总体发展规划以及上述各方面的预测,可作为确定工程规模的依据,由依据营城子镇总体发展规划以及上述各方面的预测,可作为确定工程规模的依据,由污水量预测可知,污水量预测可知,20202020 年营城子镇污水量为年营城子镇污水量为 43764376m m3 3/d/d,故确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故确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0005000m m3 3/d/d。 进出水水质 进水水质: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参考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本5 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及生活污水各类污染物浓度详见表 1-2。 表表 1 1- -2 2 设计

16、进水水质指标设计进水水质指标一览表一览表 COD(mg/l) BOD5(mg/l) SS(mg/l) 氨氮(mg/l) 总氮(mg/l) 总磷(mg/l) 400 160 220 30 40 4 动植物油(mg/l) 石油类(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色度(稀释倍数) 粪大肠杆菌数/(个/L) PH 30 100 20 6-9 出水水质: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A 标准。营城子镇生活污水经本项目处理后排入伊通河后汇入饮马河,最终汇入第二松花江。松花江流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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