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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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第一章 概述,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掌握诉讼,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了解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明确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教学重点、难点: 1、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2、刑事诉讼的特征 3、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4、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完成学时:4学时,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1、刑事诉讼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查明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 广义的刑事诉讼 狭义的刑事诉讼 2、刑事诉讼的特点 (1)必须由法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 (2)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

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的标准,划分标准 1、参与诉讼活动的主体 2、进行诉讼行为的方式 3、诉讼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征 4、某一阶段诉讼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5、标志某一诉讼环节终止的法律文书,刑事诉讼阶段:刑事诉讼过程中,按一定顺序进行的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公诉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自诉案件:起诉、审判、执行 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狭义的刑事诉讼

3、法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四、刑事诉讼法与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1、刑事诉讼法与刑法 2、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 3、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五、刑事诉讼法的性质,1、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2、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3、刑事诉讼法的阶级性 4、刑事诉讼法的社会共同性,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一、宪法 二、刑事诉讼法典 三、其他有关法律、法令 四、司法解释 五、国际条约,六、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一)被告人所享有的防御性诉讼权利及其救济程序 1、知悉权 2、辩护权 3、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与沉默权 4、免费获得翻译帮助的权利 5、获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 (二)被告人所享有的救济性诉讼权利及

4、其救济程序 1、上诉权 2、刑事赔偿权 3、不受不必要羁押的权利,要求法官审查并予以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权,以及保释权 (三)被告人所享有的推定性诉讼权利及其救济程序 1、无罪推定 2、获得独立、公开、公正审判的权利 3、免受不合理的拖延的权利 4、免受双重危险的权利,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现象、刑事诉讼规律的部门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1、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2、刑事诉讼理论 3、刑事诉讼实务 4、古今中外的刑事诉讼制度、司法实践和刑事诉讼理论,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1、分析和比较的方法 2、历史分析的方法 3、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4、价值分析的方法

5、5、经济分析的方法 6、阶级分析的方法,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理念,一、司法独立 二、司法公正 三、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四、控审分离 五、控辩对等 六、诉讼效率,一、司法独立,理论基础三权分立三个规则 1、审判权的专属性 2、行使审判权的独立自主性 3、行使审判权的合法性,二、司法公正,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三、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保障人权 1、通过对犯罪人的及时惩处,保护一般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免受犯罪行为的侵犯 2、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 3、保障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4、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四、控审分离,引

6、申的诉讼原则 1、不告不理 2、起诉对象与审判对象的同一性,五、控辩对等,含义 1、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2、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相同或对应,六、诉讼效率,实现手段 1、科学配置有限的司法资源 2、合理设计刑事诉讼的程序 3、相应措施予以保障,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目的、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明确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 教学重点、难点: 1、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 2、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 完成学时:2学时,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刑事诉讼法的沿革 1、奴隶制时期的刑事诉讼法 2

7、、封建制时期的刑事诉讼法 3、资本主义时期的刑事诉讼法 大陆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二、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刑事诉讼模式:又称为诉讼结构、诉讼形式,是指刑事诉讼程序中,控诉、辩护、裁判三方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1、弹劾式诉讼 2、纠问式诉讼 3、混合式诉讼,(一)奴隶社会的弹劾式诉讼(控告式诉讼),特征: 1、私人告诉,国家不设立专门的起诉机关 2、原、被告法律地位在形式上平等 3、法官消极仲裁,庭审主要由当事人双方进行争辩 4、司法行政合一 5、神示证据制度,(二)封建社会的纠问式诉讼(审问式诉讼),特征: 1、法官是唯一的诉讼主体 2、被告人是诉讼的客体,无任何诉讼权利 3、侦审秘密,实行

8、间接的书面审理 4、法定证据制度,口供是证据之王,(三)资本主义国家的混合辩论式诉讼,特征: 1、司法独立 2、控审分离,不告不理 3、赋予被告人广泛的诉讼权利,赋予辩护权、实行无罪推定 4、公开审判,直接言词 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的刑事诉讼法 (一)古代刑事诉讼法(夏商明清) 1、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 2、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无实质性区别 3、控诉、审判职能合一,诉讼采取“纠问式” 4、刑讯逼供合法化 5、重视狱讼,建立多种监督程序,(二)清末和北洋军阀时期的刑事诉讼,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刑事诉讼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刑事诉讼

9、法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刑事诉讼法 2、新中国成立初期颁布的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1、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内容 2、完善了辩护制度 3、赋予了被害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4、修改刑事强制措施 (1)延长拘留期限、放宽逮捕条件、废除收容审查 (2)完善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3)规定了各类强制措施的期限 5、改革庭审方式,吸收对抗式诉讼的合理格局 6、增加了刑事审判的简易程序,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根据和任务,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明确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教学重点、难点: 1、制定刑事诉讼

10、法的目的和根据 2、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完成学时:1学时,第一节 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一、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双重目的意义(一)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工具作用 (二)体现程序正义的独立作用,二、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1、宪法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理论依据 2、宪法中规定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完善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依据 3、宪法的有关规定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依据 4、1999年3月和2004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变革和发展,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一、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

11、事追究 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四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 诉讼参与人,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了解诉讼参与人的概念,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单位参与人的概念、地位、特点及诉讼权利、义务。 教学重点、难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职能、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 2、诉讼参与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单位参与人的概念、地位、特点及诉讼权利、义务。

12、 完成学时:4学时,案例分析,牟其中,男,1941年生,原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总裁。因涉嫌信用证诈骗罪,1999年1月7日,警方拘留了牟其中,并进一步掌握了由他签字的指令、凭证、单据和相应的人证,查明牟其中等人信用证诈骗的策划与实施过程。2000年2月,牟其中等人因涉嫌信用证诈骗罪,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牟其中涉嫌信用证诈骗罪,涉嫌诈骗金额达7500余万美元,数额特别巨大,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11月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牟其中一案。一审认定,南德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牟其中均犯有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牟其

13、中提出上诉,2001年8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牟其中做出终审裁定,维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请问:本案中有哪些国家专门机关?其性质、职权如何?,第一节 专门机关,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海关缉私局)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一、人民法院,(一)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任务审判 3、职权 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审理所有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最基本的职权,此外,人民法院还具有以下职权: (1)对刑事被告人决定采取逮捕、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在必要时,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3)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必

14、要的可以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4)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某些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权 (5)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二)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1、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2、领导体制监督与被监督3、审判组织 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三)陪审制度,1、陪审制度概念和意义 陪审制度,是由在公民中选举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第一审案件的一种审判制度。 2、陪审员的资格和权利 (1)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 (2)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二、人民检察院,(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1、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任务国家检察权 3、职权侦查权、公诉权、监督权,(二)人民检

15、察院的组织体系,1、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2、领导体制双重领导3、检察委员会,三、公安机关,(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1、性质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2、任务侦查权 3、职权 (1)决定立案侦查、撤销案件 (2)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通辑、讯问询问 (3)决定采取强制措施 (4)执行逮捕 (5)看管在押犯罪嫌疑人 (6)对侦查终结的案件,提出起诉意见 (7)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的决定,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8)执行、监督、考察,(二)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1、组织体系部、厅、局、分局、派出所2、领导体制双重领导,案例分析

16、,2002年5月8日 晚9时许,张某(26岁)伙同李某(20岁)、赵某(17岁)盗窃某市互感器厂的铜线,欲贩卖后分赃。刚走出约20米便被该厂保卫人员发现,遂将三人扭送至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对张、李、赵三人分别进行了讯问,并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检察院将该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张某、李某分别聘请朱律师、陈律师为其辩护,赵某没有聘请辩护律师,而由其父出庭辩护。被盗工厂委派保卫科长参加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庭经过审理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7、请问:本案中,哪些是当事人?哪些是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二节 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除司法人员以外的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人。1、当事人 2、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一、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二、自诉人:因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究的人。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的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被起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 五、单位诉讼参与人(单位当事人) 单位被害人、单位犯罪嫌疑人、单位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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