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险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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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的健康管理服务,来自代理人的真实故事,丁轶 北京分公司 COT会员 从业8年 前几天我去肿瘤医院看望一位客户的母亲,他的母亲是通过另外一位客户的帮助安排进医院进行治疗的。作保险工作8年了,这是我头一回这么近距离地听病人家属讲述与癌症抗征的艰难。 艰难首先从看病开始,走正常程序根本是没有床位可以住院的,排队等着吧。但病人的病情根本不能等,只能找熟人托关系,但时间又没法保证,这一过程家属的心情可想而知,那是何等的煎熬?从心底里期盼,今后我们的重疾产品除了提供给客户治病的钱之外,还能帮助他们解决治病难的问题。,日益稀缺的医疗资源,让重疾更“重”,重疾保障逐渐成为了一种必需品,重疾之重,大XXXX

2、人寿理赔实例 2012年度,大XXXX人寿理赔实例 2013年度,重大疾病理赔分析,“恶性肿瘤”的重疾理赔占比高达85%,比2013年提高了12%. 可见该重疾的高发性。,2013年,2014年1-6月,重大疾病的赔付金额占全部赔付的49%,反映出重疾的高发性及重疾保障的重要性。 重疾件均赔付金额14.1万,较2013年的12.3万增长15%。重疾理赔高发,更需要提高客户的重疾保额。 身故件均赔付金额仅10.2万,身故保额额度较低。,不同赔付责任理赔情况,理赔年龄分布,31-40岁,客户出险率最高,这个年龄也正是人生责任最重的阶段。但是这个年龄段的人均赔付额远低于41-50岁,人生责任的重要阶

3、段, 要给自己足额的保障,才能撑起整个家庭。 儿童的风险防御能力较差,0-10岁的出险率也比较高。,什么是完整的重疾解决方案,传统重疾险产品主要关注于重疾保障,预防,保障,治疗,传统重疾产品,缺 失,缺 失,重疾保障 住院津贴 . .,“XXXX健康” 提供客户的完整重疾解决方案,体检服务 健康资讯 专家讲座,重疾保障 住院津贴,专家会诊 导医导诊 专家预约 住院安排 手术安排,预防,保障,治疗,“XXXX健康”简介产品构成,注意:XXXX健康保障计划为捆绑组合,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必须且只能附加于XXXX健康两全保险,主险和附险均不可单独存在,主险: XXXX健康两全保险(ED2

4、8AA) 附险: 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ACI13AA),XXXX健康保障计划,XXXX健康亮点,亮点-1,健康服务 首度亮相,电话医生(健康咨询) 专家会诊 专家、特需门诊预约 导医导诊 住院安排 手术安排 癌症特色体检,首次将健康服务和重疾保障相结合 满足完整的重疾保障需求,XXXX健康亮点,亮点-2,重疾保障 全面扩展,重大疾病种类:45种50种 轻症重疾种类:8种12种,首次重大疾病:100%保额 二次重大疾病:100%保额 癌症特别给付:50%保额 额外给付(轻症重疾):20%保额,全,高,最高达270%保额的保障,XXXX健康亮点,亮点-3,聚焦癌症 特别关爱,癌症特别

5、保障:额外50%保额给付,我国肿瘤的发病率为285.91/10万,一生中有22%的概率患癌症 每10万人有181人患癌死亡;一生中有13%的概率患癌死亡 平均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恶性肿瘤 肿瘤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为1.68:1,摘自2012中国肿瘤年报,XXXX健康亮点,亮点-4,安心承诺 拒绝倒挂,身故给付、全残给付、首次重大疾病给付、满期给付,承诺至少返还100%已交保险费,拒绝倒挂,让客户安心,XXXX健康亮点,亮点-5,少儿保单 保额提升,满足保监会10万未成年人身故限额的要求,可为少儿定制更高更适合的重大疾病保障,XXXX健康亮点,亮点-6,灵活选择 按需定制,提供4种保障期间: 至

6、60岁、70岁、80岁、90岁 提供5种交费期间: 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量身定制,让客户选择最适合自身实际状况的保障期间和交费期间,XXXX健康 产品形态,XXXX健康 产品形态,XXXX健康 健康服务介绍,XXXX健康 健康服务介绍,XXXX健康两全保险责任,1.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已交本合同以及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费的总和与当时本合同以及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现金价值的总和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

7、周年日之后(含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保险金额* 在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所述的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前,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以下三项中的金额较大者: (1) 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 (2) 当时已交本合同以及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费的总和; (3) 当时本合同以及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现金价值的总和。 在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所述的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含)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同时减少为零,投保人将免交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XXXX健康两全保险责任,2. 全残保险金 在本

8、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全残,并且经过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确认,我们将按全残时已交本合同以及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费的总和与当时本合同以及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现金价值的总和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全残,并且经过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确认,我们将按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的全残同时满足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中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则我们将按照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中所述保险金

9、进行赔付,本合同不给付全残保险金。 重大疾病*:如多个肢体缺失、双目失明、瘫痪等,3.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满期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责任,1.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1)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90天)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XXXX健康两全保险及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总和,XXXX健康两全保险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2)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

10、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以下三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减少为零。 (1) 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 (2) 当时已交XXXX健康两全保险以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总和; (3) 当时XXXX健康两全保险以及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总和。,2. 保险费豁免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发生本附加合同所述的首次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首次重大疾病之日起的下一缴费日开始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付,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责任,3

11、. 关爱延续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本附加合同所述的重大疾病之日起三百六十五日后身故,我们将按照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延续保险金,XXXX健康两全保险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4.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本附加合同所述的重大疾病之日起三百六十五日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XXXX健康两全保险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5. 癌症特别给付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12、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释义中约定的恶性肿瘤,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给付保险金,此后我们将不再承担给付癌症特别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责任,6. 额外给付保险金 在本附加保险合同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十二项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我们将无息返还XXXX健康两全保险及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总和,XXXX健康两全保险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

13、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十二项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且被保险人在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十二项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时,未确诊过本附加合同所述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额外给付保险金,此后我们将不再承担给付额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我们已经同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将不再承担给付额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XXXX健康两全保险责任免除,1.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 1.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1.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1.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

14、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1.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1.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责任: 2.1 1所列的各项责任免除事项; 2.2 被保险人自残或自伤。 3. 发生上述1.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4. 发生上述除1.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

15、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附加XXXX健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免除,1.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1.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1.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1.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急诊和医疗服务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除外); 1.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

16、.8 遗传性疾病(严重肌营养不良症除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2. 发生上述1.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 发生上述除1.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XXXX健康 费率演示,附:重大疾病清单,附:12项额外给付疾病,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5. 良性脑肿瘤 6.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7. 双目失明 8

17、. 心脏瓣膜手术 9. 严重脑损伤 10. 严重度烧伤 11. 主动脉手术(非开胸手术) 12. 轻度颅脑手术,投保规则,1. 保障期限:至60/70/80/90周岁 2.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最大交费期满年龄为60岁 3. 交费期间:趸交, 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4.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5. 核保规则 1) 最低保额:1000元,以1000元整数倍递增 2) ED28AA与ACI13AA为绑定销售,基本保险金额比为1:1 3) ED28AA以1倍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入寿险风险保额ASLI,按ASLI进行医务及财务核保,不计入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ASJI。 4) ACI13AA以1.5倍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入提前给付重疾风险保额ASACI,按ASACI进行医务及财务核保。 5) 本产品主附险均有健康及职业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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