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规则

上传人:收入****八 文档编号:54764325 上传时间:2018-09-1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规则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XX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规则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XX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规则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XX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规则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规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规则(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 XX X区区美美丽丽经经济济指指导导委委员员会会 指指 导导 规规 则则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区“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经济”建设,有效探索实践具有 XX特色的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之路,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快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助推美丽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X 委办201844 号)文件要求,成立了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指导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指导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指导规则。 一、组织机构1、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是协调指导机构,在区委区政府指导下,指导研究全区美丽经济工作。2、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单位组成,主

2、任、副主任分别由区委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办、区财政局、规划 XX 分局、国土 XX 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体育局、区农林局、 “三美”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3、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三美”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区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办主任兼任。组建项目具体评价小组,由成员单位确立专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负责参与美丽经济项目评价工作。4、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委员会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二、主要职责1、研究提出美丽经济发展推进中相关措施、制度及总结部署年度工作任务,为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

3、提供建议和意见。2、组织开展重大美丽经济项目(四个一批项目)统一评价,提出指导性意见。3、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活动;宣传推广全区美丽经济项目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打响 XX 美丽经济建设品牌效应。4、组织开展全区美丽经济项目资源及项目调查研究,形成年度项目计划及农业农村资源库;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美丽经济项目摸底调查、实施推进和宣传推介。5、协调相关部门,为美丽经济项目落户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三、项目指导范围及程序 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统一指导的项目,原则为乡镇(街道)在洽谈中有意向项目发展方向把握有难度、落地有困难的四个一批项目,并且需要二个以上部门对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建设内容、资源条件

4、等相关问题进行指导和把握。指导程序如下:1、乡镇(街道)对所洽谈项目进行初步评判,对可行性较强项目提出项目评价需求,并拟出项目落地存在问题清单,提交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明确需要参与评价单位,并通过党政网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或可行性报告、所需解决问题清单,进行网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有必要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现场踏看。3、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提出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指导性解决方案。4、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意见反馈情况,上报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确定项目是否需上会评价。5、原则上每月召开一

5、次相关项目评价,如有重要项目可临时召开。由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相关会议筹备工作。6、评价会上各相关部门提出项目落地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初步提出项目评价意见。7、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梳理汇总评价意见,形成书面评价意见,经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反馈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项目投资单位,并出具项目评价意见函给相关职能部门。8、项目单位及所在乡镇可根据评价意见向区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递交立项申请。9、职能部门在收到项目评价意见函及立项申请后,及时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工作,确保项目尽早落地。10、区旅体局作为农旅结合项目的主管部门,全程做好项目引进、政策落实、审批服务项目实施的跟踪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汇报进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帮助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四、其他1、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对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履行职责任务的情况把握。2、区美丽经济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调整情况,应及时报区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