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菌毒种生物样本规范运送培训课程【项目管理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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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海市菌毒种生物样本 规范运送培训课程,2,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国务院2004年424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卫生部2005年45号令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卫生部2006年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121号 CCAR-276)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上海市卫生局沪卫科教(2006)34,3,课程内容安排,背景 宣贯(条例、名录、规定、航空) 实例 包装件介绍与识别,4,国际背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DGR)1953年意识:危险物品应受到限制。1956年制定:“限制物

2、品规则”国际民航组织1983年制定:“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ICAO-TI)”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颁布:“危险物品规则”,5,危险物品规则,危险品: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害的物品或物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DGR),6,危险物品共分为九大类,第1类 爆炸品 1.1 1.6 项第2类 气体 2.1 2.2 2.3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 4.1 4.2 4.3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 5.2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 6.1 6.2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第9类 杂项危险品,7,1 爆炸品,2 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

3、遇水放出易燃气 体的物质,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合物,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9.杂项,8,高危物品,高危物品是指那些在恐怖事件中具有被滥用的潜在性,并有可能导致诸如重大人员伤亡及重大破坏的后果的物品 。,9,高危物品表,第1类, 1.1项 爆炸品 第1类, 1.2项 爆炸品 第1类, 1.3项 C配装组 2.3项 毒性气体(气溶胶除外) 6.1项包装 I 级的物质,按2.7节例外数量规定的除外 6.2项 A级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数量超过3000 A1(特殊形式)或3000 A2的B型和C型包装件。,10,感染性物质分类,感染性物质是那些已知或有理由认为含

4、有致病原的物质。致病原是指能使人或动物感染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放线菌、真菌和寄生虫等)和其他因子,如朊病毒(prions)。 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中将感染性物质分为A、B 两类。,11,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方便查阅,按照以上分类标准,在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列出了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样本的运输包装类别和联合国编号。,12,A类感染性物质,指在运输过程中与之接触能对健康人或动物造成永久性残疾或致命疾病的感染性物质。此处“接触”系指感染性物质离开保护性包装与人或动物的身体接触或经呼吸道吸入的情况。 A类感染性物质使人

5、染病或使人和动物都染病者联合国编号为UN2814,其运输专用名称为危害人的感染性物质; 仅使动物染病者联合国编号为UN2900,其运输专用名称为仅危害动物的感染性物质。,13,B类感染性物质,不符合列入A类标准的感染性物质。 其联合国编号为UN3373。 运输专用名称为诊断标本或临床标本或生命物质B类。,14,包装要求,三个部分组成1.防泄露主容器2.防泄露辅助包装3.足够强度的外包装。 对于液体,应有足够的吸附材料。 多个易碎主容器,应分别包扎或隔开。 标签、标识,15,A类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与标签,16,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包装系统包括:防水的主容器,防水的辅助包装和强度满足其容积、质量

6、及使用要求的刚性外包装。 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能承受在-40至+55温度范围内95kPa的内部压力而无渗漏。,17,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外包装外部尺寸,最小边长不小于100mm。外包装必须标明UN2814(或UN2900)标记。标记背景颜色应差异明显,确保清晰可见,易于识别。 标记是以45角度设置的正方形(菱形),其每条边的边长至少为50mm,每条边线的宽度至少为2mm; 字母和数字高度至少为6 mm。 外包装上临近菱形标记的部位必须表明运输专用名称“Diagnostic specimen”(诊断标本)“Clinical specimen”(临床标本)或“Biological subst

7、ance,Category A”(生物物质 A类)。 同时还应标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字体(字母、数字)高度不小于6mm。,18,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主容器必须装在辅助包装中,使之在运输过程中不被破损、刺穿或将内容物泄漏在辅助包装中。必须使用适当的衬垫材料将辅助包装安全固定在外包装中。内容物的任何泄漏都不得破坏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 多个易碎的主容器装入一个单一的辅助包装时,必须将他们分别包裹或隔离,以防彼此接触。,19,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除固态感染性物质外,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足量的吸附材料,确保意外泄漏时能吸收主所有内容物,并保持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

8、外包装至少有一个大于100mm100mm的表面。 完整的包装必须能通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6;6.2中规定的跌落试验,跌落高度不低于9m。,20,包装液体物质,主容器必须密封、防泄漏,内装量不超过1L; 辅助包装必须防泄漏; 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足量的吸附材料,确保意外泄漏时能吸收主容器中的所有内容物,并保持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 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能承受95kPa的内部压力而无渗漏; 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L,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21,包装固态物质,主容器必须防泄漏,包装量不得超过外包装的质量限制; 辅助包装必须防泄漏; 除装有肢体、器

9、官和整个躯体的包装件之外,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kg。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 如果有对运输过程中主容器内残留液体的任何怀疑,都必须使用适于装运液体的包装和包装吸附材料。,22,冷藏或冷冻的样品,当使用干冰或液氮做低温保持材料时,必须满足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相关要求。使用冰或干冰时,必须将其置于辅助包装的外面或置于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的里面。必须有内部支撑物,以保证在冰或干冰消融后辅助包装仍处于原位。如果使用冰,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必须防漏;如果使用干冰,包装设计和构造必须留有能排出二氧化碳的孔,以防产生可能使包装破裂的压力。,23,冷藏或冷冻的样品,主容器和辅

10、助包装材料必须能承受制冷剂的温度,并承受失去制冷作用后所产生的温度和压力。 当把包装装如入一个合成包装件中时,要求在包装件上的标记必须清晰可见,或重新标在合成包装件的外面。,24,25,B类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与标签,26,B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包装系统包括:主容器、辅助包装和刚性外包装。 包装材料必须能承受运输过程中的震动与负载。容器结构和密封状态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震动、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造成的内容物漏失。 主容器必须装在辅助包装中,使之在运输过程中不被破损、刺穿或将内容物泄漏在辅助包装中。必须使用适当的衬垫材料将辅助包装安全固定在外包装中。内容物的任何泄漏都不得破坏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

11、完好性。,27,B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多个易碎的主容器装入一个单一的辅助包装时,必须将他们分别包裹或隔离,以便防止彼此接触。 完整的包装必须能通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6;6.2中规定的跌落试验,跌落高度不低于1.2m。,28,B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外包装必须张贴UN3373标记。标记背景颜色应差异明显,确保清晰可见,易于识别。标记是以45角度设置的正方形(菱形),其每条边的边长至少为50mm,每条边线的宽度至少为2mm;字母和数字高度至少为6mm。外包装上临近菱形标记的部位必须表明运输专用名称“Diagnostic specimen”(诊断标本)“Clinical specimen

12、”(临床标本)或“Biological substance,Category B”(生物物质 B类)。同时还应标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字体(字母、数字)高度不小于6mm。,29,包装液体物质,主容器必须密封、防泄漏,内装量不超过1L; 辅助包装必须防泄漏; 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足量的吸附材料,确保意外泄漏时能吸收主容器中的所有内容物,并保持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 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能承受95kPa的内部压力而无渗漏; 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L,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30,包装固态物质,主容器必须防泄漏,包装量不得超过外包装的质量限制; 辅助

13、包装必须防泄漏; 除装有肢体、器官和整个躯体的包装件之外,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kg。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 如果有对运输过程中主容器内残留液体的任何怀疑,都必须使用适于装运液体的包装和包装吸附材料。,31,冷藏或冷冻的样品,当使用干冰或液氮做低温保持材料时,必须满足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相关要求。使用冰或干冰时,必须将其置于辅助包装的外面或置于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的里面。必须有内部支撑物,以保证在冰或干冰消融后辅助包装仍处于原位。如果使用冰,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必须防漏;如果使用干冰,包装设计和构造必须留有能排出二氧化碳的孔,以防产生可能使包装破裂的压力;,3

14、2,冷藏或冷冻的样品,主容器和辅助包装材料必须能承受制冷剂的温度,并承受失去制冷作用后所产生的温度和压力。 当把包装装如入一个合成包装件中时,要求在包装件上的标记必须清晰可见,或重新标在合成包装件的外面。,33,宣贯(条例、名录、规定、航空),3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解 释,35,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于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11.12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6,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37,病原微生物的分类,第七条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

15、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38,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者样本运输,陆路、水路和航空 具备的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运输容器、生物危险标识 运输权限:省级以上卫生(兽医)部门(省内),部级(省际和国际),出入境检疫机构、航空主管部门 运输过程:不少于2人, X公共汽车和城市铁路 承运单位:铁路、公路、航空等,批准文和安全措施,39,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发生意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

16、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事故报告 !2 小时内, 1 小时向部门,40,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主管 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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