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业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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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基础知识 进口项下,国际业务部武崇瑶,目录,一.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1.1 汇款 1.2 电汇汇出 1.3 托收 1.4 进口代收 1.5 信用证 1.6 进口信用证,二. 进口贸易融资产品 2.1 贸易融资概况 2.2 授信开证(减免保证金开证) 2.3 提货担保(提单背书) 2.4 进口押汇 2.5 进口代付 2.6 进口应付款融资 2.7 进口保理,1.1 汇款,概念: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以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适用范围:贸易、非贸易、资本项下,1.1 汇款,分类信汇(MAIL

2、 TRANSFER,M/T):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将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票汇(DEMAND DRAFT,D/D):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汇款人委托银行以电报、电传、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方式,指示出口地某一银行(其分行或代理行)作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1.1 汇款,1.2 电汇汇出,电汇汇出汇款流程,CABLETELEXSWIFT,1.2 电汇汇出,电汇汇出汇款流程 1.汇款人和收款人达成以汇款形式支付的协议

3、 2.汇款人向汇出行递交境内汇款申请书或境外汇款申请书及相关凭证 3.汇出行解付并发出汇款指示并划拨头寸 4.解付行向收款人解付汇款,1.2 电汇汇出,电汇汇出汇款注意事项 1.须注意区分贸易、非贸易和资本项下汇款,依照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售付汇和国际收支申报 2.贸易项下汇出汇款分为货到付款和预付货款,须审核相关文件后办理 3.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该申请书必须内容完整、印鉴齐全、字迹清楚,在可能情况下,尽量要求客户提供解付行的SWIFT CODE,以保证款项及时划付。,1.3 托收,概念指委托人向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要求托收行向付款人请其付款的

4、一种结算方式。分类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或D/A 和D/P两种特点属于商业信用 遵循惯例URC522,1.3 托收,流程,流程 1.进出口双方订立购销合同 2.出口方备货发运 3.出口方向出口方银行提交单据 4.出口方银行将单据寄送进口方银行 5.进口方银行将单据转递进口方 6.进口方向进口方银行支付货款 7.进口方银行向出口方银行支付货款 8.出口方银行向出口方支付货款,1.3 托收,1.4 进口代收,概念代收行(我行)根据出口方银行(托收行)的委托,向进口商(付款人)提示托收单据,凭其付款和/或承兑交单,并将收到的款项支付给托收行。 分类 承兑交单(D/A):进口商在履行了远期汇票承兑手续后才

5、能取得相关单据 付款交单(D/P):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单据,进口商即期付清货款后,代收行释放单据给进口商 远期付款交单(D/P XXX DAYS AFTER SIGHT):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单据后,进口商在将来某一确定日期付清货款后,代收行释放单据,1.4 进口代收,产品特点 与信用证相比,手续简单、费用较低,有利于进口商节约财务费用 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几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1.4 进口代收,代收行

6、的风险防范 代收行严格按照境外托收行的委托书指示处理单据。如办不到,立即向境外托收行提出,根据其有效回复办理,不可自作主张擅自改变委托书的指示 应在付款人办妥相关付款、承兑手续并提交政策要求材料,落实付汇资金后,才可将单据释放给客户,1.5 信用证,概念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的地点支付的书面保证。 特点银行第一位的付款责任属于银行信用银行处理的仅仅是单据而非货物,1.5 信用证,信用证流程,1.5 信用证,信用证流程 进出口双方订立购销合同 申请人申请开证 进口方银行向出口方银行开立信用证 出口方银行通知信用证

7、出口方备货发运 出口方向出口方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 出口方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开证行将单据转递申请人 进口方向开证行支付货款 开证行向出口方银行支付货款 出口方银行向出口方支付货款,1.6 进口信用证,产品概述进口信用证指开证行依据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境外出口商/受益人开立信用证,并保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或承兑的书面承诺。,1.6 进口信用证,优势1.进口商向出口商提供了有条件付款承诺的银行信用,进口商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2.银行信用,贸易本生更有保证,进口商可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质量等货物情况3.使用授信额度减免保证金开证

8、可以减少进口商的资金占压,1.6 进口信用证,适用范围 1.进出口双方希望以银行信用作为商业交易的信用中介 2.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产品的打算,二、进口贸易融资产品,2.1 贸易融资概况 2.2 授信开证(减免保证金开证) 2.3 提货担保(提单背书) 2.4 进口押汇 2.5 进口代付 2.6 进口应付款融资 2.7 进口保理,2.1 进口贸易融资概况,进口贸易融资的特点 有贸易背景 自偿性:以货物销售款项作为还款来源,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匹配 短期:正常销售周期,防止挪用货款 进口押汇:一般不超过90天 进口代付:一般不超过90天 (180天) 对货权的控制: 进口开证:

9、全套正本提单 相应的国际结算业务,2.1 进口贸易融资概况,进口贸易融资的要求 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 必须纳入全行公司业务授信流程统一管理 必须按授信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担保,2.2 授信开证授信管理,授信管理 综合授信 收取全额开证保证金(低风险) 部分使用授信额度,其余部分收取保证金(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单笔授信,2.3 提货担保,提货担保是指货物到达港口但开证行仍未收到提单等单据时,为不耽误提货,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向船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请其凭以先行放货,保证日后及时补交正本提单,并负责缴付船公司的各项应收费用及赔偿由此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适用条件近洋运输,2.3 提货担保开证行的风险,担保金

10、额和期限的不确定性。 开证行失去货权。 开证行失去对不符点单据拒付的权利。 欺诈风险:如申请人伪造提单传真件,冒领他人货物;或者所提货物不属于该信用证等。 申请人不及时用正本提单换回担保函。,2.3 提货担保开证行风险控制,申请人应当在“提货担保申请书”中声明放弃单据中的所有不符点,同时承诺不因货物质量问题等拒付信用证下款项。 必须审核副本发票、副本提单和船公司出具的货物到港通知书(如有)。 应要求申请人及时向船公司换回提货担保函,同时保留一份正本提单,必要时由开证行自行换回担保函。,2.3 提单背书,进口信用证业务涉及近洋运输时,经常发生货物到港后而单据仍在银行间流转的情况。申请人为不耽误提

11、货,同时开证行又想控制货权,常常在信用证中规定:提单的收货人为“凭开证行指示(to order of the issuing bank)”,同时1/3正本提单由受益人在装运后直接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提单后,向开证行申请叙做“提单背书”以便向船公司提取货物。 开证行背书后,失去对信用证下不符点单据进行拒付的权利。,2.4 进口押汇定义,进口押汇是银行代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银行的上述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佣金、费用、逾期罚息等。 我行办理的进口押汇包括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代收押汇。,2.4 进口押汇特点,进口押汇是自偿性的融资业务,开证申请人对进口货物进行加工并销售后

12、,以所得款项来偿还开证行。 进口押汇是短期的融资业务,一般不超过90天。 信用证下的进口押汇不同于开证行的被动垫款。 进口押汇业务须占授信额度。,2.4 进口押汇银行的风险,申请人的信用风险:挪用风险 受益人的欺诈风险 货物的市场风险:如果进口货物属于容易腐烂变质或市场价格波动大的商品,或者销路不畅时,势必对申请人的还款能力造成影响。 销售回笼款项未汇入指定账户,或与受托人其他账户资金相混同(还款意愿),2.5 进口代付,进口代付是指我行接受进口商的委托,在进口商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条件下,对进口商按期归还另外一家银行(简称“代付行”)的到期代付款项加保,代付行代为清偿其进口应付款项的业务。,

13、2.5 进口代付适用的结算方式,我行可以叙做进口代付业务的国际结算方式包括 信用证 代收 T/T,2.5 进口代付性质,进口代付业务是我行利用代付行资金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我行对代付行承担着独立保证责任。,2.5 进口代付银行风险控制,选择国外银行或中资银行境外分行做为代付行的必须纳入全行的短期外债管理,远证加代付期限超90天应当报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批。,2.6 进口应付款融资,概念:进口应付款融资是指在贸易汇款项下我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由我行代其支付进口应付款项的一种有追索权的短期融资业务。 银行风险控制 业务机构办理进口应付款融资业务时调查重点 1.进口商品适销性及价格合理性

14、 2.所有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3.融资金额、期限的合理性 4.国内最终用户的情况 融资期限应与应付款的帐期相匹配。,2.7 进口保理,概述国际保理是指是卖方(出口商)在采用赊(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债务人(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出口保理商(在卖方所在国与卖方签有协议的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在债务人所在国与出口保理商签有协议的保理商)共同提供的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催收与管理,信用风险控制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FCI: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 (GRIF) 我行采用双保理机制。 保理的核心:债权(应收账款)转让 保理商只负责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对贸易纠纷和欺诈免

15、责。,2.7 进口保理,国际保理商的服务范围 至少包括以下两项服务: 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账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我行作为进口保理商的服务范围 资信调查 应收帐款的催收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2.7 进口保理,保理适用的结算方式和期限 结算方式: 赊销(O/A) 承兑交单(D/A) 期限: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操作流程 核批信用额度 ,与进口商签订进口保理协议 应收账款的转让 账款催收及对外付款 除非发生争议,如在发票到期日后60天进口商仍未付款,各分支机构应及时通知EF取消给予该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除非发生争议,如在付款到期日后90天进口商仍未付款,各分支机构应在报经总行批准同意后对国外EF担保付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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