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规范》储运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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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宣贯材料 储运部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 2010年7月,目 录,1、储运设施本次修订的概况 2、储运设施的主要条款 术语部分储运设施条款 3、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1 、储运部分本次修订的概况,增加条款及变化情况新增加条款:术语新增9条(共15条),条款共24款;修改的条款:共34款;不变的条款:共60款新版规范取消的储运部分条文4条新版规范共有条文352条,其中储运部分共54条, 另有并入第五章执行的条文18条。,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术语部分,术语部分:2.0.19 液化烃 liquefied hydrocarbon在

2、15时,蒸气压大于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不包括液化天然气。 2.0.20 液化石油气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经压缩或冷却后为液态的C3 、C4及其混合物。 2.0.21 沸溢性液体 boil-over liquid当罐内储存介质温度升高时,由于热传递作用,使罐底水层急速汽化,而会发生沸溢现象的粘性烃类混合物。,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术语部分,2.0.22 防火堤 dike 可燃液态物料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液体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 2.0.23 隔堤 intermediate dike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

3、生少量泄漏事故时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多个分区的构筑物。 2.0.24 罐组 a group of storage tanks布置在一个防火堤内的一个或多个储罐。 2.0.25 罐区 tank farm 一个或多个罐组构成的区域。 2.0.26 浮顶罐floating roof tank (external floating roof tank)在敞开的储罐内安装浮舱顶的储罐,又称为外浮顶罐。,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术语部分,2.0.27 常压储罐 atmospheric storage tank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6.9kPa(罐顶表压)的储罐。 2.0.28 低压储罐 lo

4、w-pressure storage tank 设计压力大于6.9kPa且小于0.1MPa(罐顶表压)的储罐。 2.0.29 压力储罐 pressurized storage tank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罐顶表压)的储罐。 2.0.30 单防罐 single containment storage tank 带隔热层的单壁储罐或由内罐和外罐组成的储罐。其内罐能适应储存低温冷冻液体的要求,外罐主要是支撑和保护隔热层,并能承受气体吹扫的压力,但不能储存内罐泄漏出的低温冷冻液体。,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术语部分,2.0.31 双防罐 double containment stora

5、ge tank由内罐和外罐组成的储罐。其内罐和外罐都能适应储存低温冷冻液体,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内罐储存低温冷冻液体,外罐能够储存内罐泄漏出来的冷冻液体,但不能限制内罐泄漏的冷冻液体所产生的气体排放。 2.0.32 全防罐 full containment storage tank由内罐和外罐组成的储罐。其内罐和外罐都能适应储存低温冷冻液体,内外罐之间的距离为12m,罐顶由外罐支撑,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内罐储存低温冷冻液体,外罐既能储存冷冻液体,又能限制内罐泄漏液体所产生的气体排放。,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术语部分,2.0.33 火炬系统 flare systems通过燃烧方式处理排放可燃气体

6、的一种设施,分高架火炬、地面火炬等。由排放管道、分液设备、阻火设备、火炬燃烧器、点火系统、火炬筒及其他部件等组成。,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储运设施条款,储运设施条款: 6.1 一般规定 6.1.1可燃气体、助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6.1.2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保冷层采用阻燃型泡沫塑料制品时,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6.1.3 储运设施内储罐与其他设备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防火规范宣贯,5.1.3 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

7、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5.3.3液化烃泵、可燃液体泵在泵房内布置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化烃泵、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应分别布置在不同房间内,各房间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2 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门窗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甲B、乙A类液体泵房的门窗或液化烃泵房的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4.5m;3 甲、乙A类液体泵房的地面不宜设地坑或地沟,泵房内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的措施;,防火规范宣贯,4 在液化烃、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上方,不宜布置甲

8、、乙、丙类工艺设备;5 液化烃泵不超过2台时,可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同房间布置。5.3.4 气柜或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设施内,泵和压缩机等旋转设备或其房间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其他设备之间及非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5.2.1执行。,防火规范宣贯,5.3.5 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距甲A类储罐不应小于15m;2 距甲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2m,距小于或等于500m3的甲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3 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A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距小于或等于500m3的内浮顶储罐、丙A类固定顶储罐不

9、应小于8m。 5.3.6 除甲A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防火规范宣贯,5.5.4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入储罐或其他容器,泵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宜接至泵的入口管道、塔或其他容器;2 可燃气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至火炬系统或其他安全泄放设施;3 泄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应经冷却后接至放空设施;4 泄放可能携带液滴的可燃气体应经分液罐后接至火炬系统。,防火规范宣贯,5.5.14 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

10、 5.5.15 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不得排入全厂性火炬系统,应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5.5.16 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前,应设置分液和阻火等设备。 5.5.17 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闭回收,不得随地排放。 5.5.18 携带可燃液体的低温可燃气体排放系统应设置气化器,低温火炬管道选材应考虑事故排放时可能出现的最低温度。,防火规范宣贯,5.5.20 火炬应设常明灯和可靠的点火系统。 5.5.21 装置内高架火炬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严禁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携带可燃

11、液体;2 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3 距火炬筒30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放空。 5.5.22 封闭式地面火炬的设置除按明火设备考虑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不应携带可燃液体;2 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3 火炬应采取有效的消烟措施。 5.5.23 火炬设施的附属设备可靠近火炬布置。,防火规范宣贯,5.7.6 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5.7.7 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其他转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皮带。,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

12、讲解 储运设施条款,6.2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6.2.1 储罐应采用钢罐。 6.2.2 储存甲B、乙A类的液体应选用金属浮舱式的浮顶或内浮顶罐。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可选用其他型式的储罐。 6.2.3 储存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宜选用压力或低压储罐。 6.2.4甲B类液体固定顶罐或低压储罐应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储运设施条款,6.2.5 储罐应成组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同一罐组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也可同组布置; 2 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 3

13、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同组布置; 4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同组布置。,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储运设施条款,6.2.6 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2 浮顶、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其中浮顶、内浮顶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 6.2.7 罐组内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2个;单罐容积小于1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6个;但单罐容积均小于1000m3储罐以及丙B类液体储罐的个数不受此限。 6.2.8

14、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2.8的规定。,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储运设施条款,表6.2.8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关于油罐火灾原因调查,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 2010年7月,防火规范宣贯,一、国内调查 1、1976年统计:储罐年火灾几率为0.47; 2、1982年统计:储罐年火灾几率为0.448; 3、原因:主要是操作中不遵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 二、国外调查 1、统计的油罐火灾事故:529起; 2、原因:1)雷击 :32.5%;2)明火: 6%;3)人为破坏:5.4%;4)油品泄漏:4.9%;5)不明原因:44.5%。,防火规范宣

15、贯,3、着火罐:1)原油罐火灾:32.5%;2)汽油罐火灾:27.3%;3)煤油罐火灾:7%;4)石脑油罐火灾:6.8%。4、着火罐型1)浮顶罐火灾所占的比例最大:29.5%;2)拱顶罐:5.17%;3)内浮顶罐:5.39%;4)锥顶罐:4.31%。,防火规范宣贯,3、着火罐:1)原油罐火灾:32.5%;2)汽油罐火灾:27.3%;3)煤油罐火灾:7%;4)石脑油罐火灾:6.8%。4、着火罐型1)浮顶罐火灾所占的比例最大:29.5%;2)拱顶罐:5.17%;3)内浮顶罐:5.39%;4)锥顶罐:4.31%。,2、储运部分主要条款的讲解 储运设施条款,6.2.9 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但单罐

16、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的丙B类的储罐不应超过4排,其中润滑油罐的单罐容积和排数不限。 6.2.10两排立式储罐的间距应符合表6.2.8的规定,且不应小于5m;两排直径小于5m的立式储罐及卧式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 6.2.11 罐组应设防火堤。 6.2.12 防火堤及隔堤内的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内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2 隔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隔堤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10%。,关于浮顶罐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 2010年7月,防火规范宣贯,1、各个国家的规定不尽相同 1)日本规范规定:防火堤内最大储罐容量的110%; 2)美国规范NFPA30规定:防火堤内最大储罐容量的100%; 3)目前我国的有关规范规定:固定顶油罐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为防火堤内最大储罐容量的100%;浮顶油罐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为防火堤内最大储罐容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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