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XB《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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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经济学课件,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3教401 1教401 2008级经济学专业,保险学 Insurance,第六章 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第一节 人寿保险的种类 第二节 标准保单条款 第三节 寿险准备金 第四节 年金保险合同及其分类 第五节 年金保险合同条款,第六章 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第一节 人寿保险的种类,整体上: 第一种分类-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一、死亡保险 二、生存保险 三、两全保险 第二种分类-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可以调整分类 一、二、三 传统寿险 四、创新寿险 1、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保险) 2、可调整的人寿保险 3、万能寿险 4、变额万能寿险等,一、死亡保险,

2、(一)死亡保险的含义 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二)死亡保险的种类 1、定期死亡保险(定期寿险) 2、终身死亡保险(终身寿险),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又称定期寿险 含义: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期限可以是1年、5年、10年、20年、至65岁、至70岁等等。 特点: 1)保险期限短 2)保险费率较低,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分类: (1)定额定期寿险 (2)递减定期寿险 (3)递增定期寿险,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1)定额定期寿险 大多数定期寿险都属于定额定期寿险,它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

3、间保持不变。,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2)递减定期寿险 它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又分为: 1)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2)信用人寿保险 3)家庭收入保险,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2)递减定期寿险 1)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它是将死亡保险金与递减的抵押贷款未偿付额相对应的一种递减定期寿险。 即,死亡保险金=该抵押贷款未偿付额 特点:1、该寿险保单与抵押贷款本身相互独立。 2、受益人有独立处置权利,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2)递减定期寿险 2)信用人寿保险 它也是将死亡保险金与支付贷款的未偿付额相对应, 即: 死亡保险金=该被保险人贷款未偿付额 但它与抵押贷款偿还

4、保险的不同在于: 该险种的受益人=该贷款的贷款人或者债权人,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2)递减定期寿险 3)家庭收入保险 它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保险人将对其家人(例如,在世的配偶)提供约定的月收入保证金,直到保单规定的时间为止。,一、死亡保险,1、定期死亡保险 (3)递增定期寿险 它是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递增,一、死亡保险,2、终身死亡保险(终身寿险) 又称终身寿险 含义: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保险合同有效,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特点: 1)保险费率较高 2)投保人一般以均衡保费的形式缴纳保费 3)保单具

5、有现金价值,一、死亡保险,2、终身死亡保险(终身寿险) 按照缴费方式可以分为: (1)普通终身寿险,又称连续缴费终身寿险 (2)限期缴费终身寿险 (3)趸缴保费终身寿险,二、生存保险,1、含义: 它是以被保险人保险期满或者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换句话说,生存保险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二、生存保险,2、分类 生存保险又可以分为两类:单纯的生存保险和年金保险。 (一)单纯的生存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二)年金保险。它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每隔一定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的保险。 在现实中生存

6、保险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年金保险。 我们也主要学习年金保险。,三、两全保险,1、含义: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三、两全保险,2、特点: (1)承保责任最全面,是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相结合的产物。 (2)保险费率较高。 (3)两全保险的保费中,既有保障的因素,又有储蓄的因素,而且储蓄性得到充分体现。,三、两全保险,3、分类: (1)普通两全保险 (2)期满双赔两全保险 (3)死亡双赔两全保险 (4)联合两全保险,四、创新寿险(新型人寿保险),1、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保险) 2、可调整的人寿保险 3、万能寿险 4、变额万能寿险等 他们的

7、共同点: 或者保险费,或者保险金额,或者现金价值等,大都是可以变动的,四、创新寿险,1、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该投资账户必须是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投资账户应划分为等额单位,单位价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账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投保人可以选择其投资账户,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除有特殊规定外,保险公司的投资账户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或其投资账户之间不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四、创新寿险,1、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保险) 中国保监会认可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具备的特点包括: (1)它的

8、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个最低限额 (2)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3)现金价值随着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和投资业绩的情况而变动。,四、创新寿险,2、可调整的人寿保险 它的特点是: 保额、保费和保险期限都是可变的。即在一定的限制以内,保险人可以提高或降低保单的保额,增加或减少保费,延长或缩短保险期限等。,四、创新寿险,3、万能寿险 万能保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 万能保险的经营透明度高。保单持有人可以了解到该保单的内

9、部经营。保单持有人可以得到有关保单的相关因素,如保费、死亡给付、利息率、死亡率、费用率、现金价值之间相互作用的各种预期的结果的说明。 万能保险具有透明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与纯保险保额是分别计算的,即具有非约束性。纯风险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就是全部的死亡给付额。,四、创新寿险,3、万能寿险 概括: (1)、 保费灵活 (2)、 保额可调 (3)、 要素分立 万能寿险由于其特有的灵活性而提供了一种可能,即一个人一生需要的惟一的寿险保单就是万能寿险。,四、创新寿险,4、变额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保险又称为万能寿险产品类型,它实际上是变额保险与万能保险相结合的产物。 这一保险允许投保人改变缴费

10、的数额;允许投保人使用投资账户中的现金价值支付保费。它结合了万能寿险保费灵活的特征以及变额寿险中投保人可以选择账户投向的特征。,一、免费观望期条款 二、完整合同条款 三、不可抗辩条款 四、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 五、宽限期条款 六、所有权条款 七、复效条款 八、不丧失价值的选择条款,第二节 标准保单条款,九、保单贷款条款 十、保单提现条款 十一、自动垫激保费条款 十二、红利选择条款 十三、受益人条款 十四、保险金给付的选择条款 十五、除外责任条款,第二节 标准保单条款,一、免费观望期条款,又称“犹豫期”条款,该条款允许保单所有人在收到保单后的一个期限内(通常是10天)进一步考虑是否应当或者需要购买

11、该保险。 案例6.1: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规定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二、完整合同条款,指对构成保险人与保单所有人之间合同的文件加以定义,规定了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都有哪些。 案例6.2: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 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三、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其内容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缴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再以投保人

12、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隐瞒事实等为理由,则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三、不可抗辩条款,案例6.3: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四、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规定,人身保险投保时如果误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保险金额将根据真实年龄予以调整。如果年龄已经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仅将已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年龄是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可否承保的依

13、据。因此,填报真实年龄也是告知事项的一个重要内容。 误报年龄的调整有以下两种情况: =及时发现调整。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调整。,四、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案例6.4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8.3 年龄性别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电子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我们合同解

14、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向您无息退还多收的保险费。,五、宽限期条款,宽限期条款是对没有按时缴付续期保险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时间的宽限。在宽限期内,即使未缴保险费,仍能保持保险效力。超过宽限期,仍然未缴保险费,保险合同即告失效。 缴付保险费的宽限期间,也称为优惠期间,各国有关寿险条款均有规定,只是期间长短不一而已。一般保险公司规定的宽限期为3

15、0天或者60天。,五、宽限期条款,案例6.5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4.2 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内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六、所有权条款,所有权条款主要是规定保单所有人是谁,他拥有哪些权利。 案例6.6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1)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2)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

16、3)您有退保的权 利.7.1,七、复效条款,复效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失效以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人身保险通常是长期性的合同,在长时间中,投保方难免因各种因素不能在宽限期间缴付保险费,导致合同停止效力。失效后,投保人可以重新投保成立新的保险合同;也可以要求恢复保险合同原来的效力,不变更原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旧合同复效往往要比新成立合同更为有利。 但是,申请复效往往掺杂着逆选择因素。一般保险人对于申请复效,规定以下的条款予以限制: =失效不超过两年。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投保条件。 =补缴保险费本息。,七、复效条款,案例6.7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6.2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我们解除合同的,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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