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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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建筑业“营改增”,你准备好了吗?,“营改增”政策介绍,什么是“营改增”?,流转税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对于缴纳增值 税的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原理及简单数学模型,增值税的性质,纯粹的增值税(即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是就所有对货物和劳务供应的最终消费支出课征的税收,是由消费者负担。 在税收实践中,消费者并不直接向政府付税,而是在生产

2、和分配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由企业代收代付。 企业支付增值税,不应该构成其税收负担,只是影响其现金流和发生遵从成本(如果免税则会导致企业负担进项税的结果)。如果税制设计的好,额外成本也可相对较低。,实行增值税的优点和好处,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化分工合作,提高市场效力,提高服务业竞争力。 有利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鼓励科技创新。 不仅是与世界通行做法接轨,也是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税收制度的必然趋势。有效消除营业税的偷漏税现象。,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营改增”的主要变化:,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按增值额计税按流转额计税。价外税 营业税原先的差额

3、计税: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建筑业等;无抵扣。价内税例:建造合同1000万原先:10003%=30万(纳税)改后:1000/1.1111%=99万(销项税金)进项税金:购进主材、地材、办公用品、合法工程分包、应税服务等,能取得一些进项税金,这些进项税金若大于69万,税负减轻;若小于69万,税负加重。增值税实行的是环环抵扣制,其计税依据是每一个流转环节的增值额。 营业税除特别规定外,其计税依据是每一个流转环节的销售(营业)额。,1.税率: 3% 11% 2.计算税金的方法:乘法 减法 3.缴纳税金的方法:劳务所在地 项目部预缴,机构所在地汇总纳税,“营改增”的主要变化:,已经实现“营改增”的行业

4、(1)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 (2)邮政业 (3)电信 (4)部分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2.尚未实现“营改增”的行业 (1)生活服务业 (2)建筑业 (3)房地产业 (4)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涉及的行业,增值税基础知识-纳税人分类,增值税基础知识-纳税人分类,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等,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

5、“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分析,项目模式与组织,资质借用项目,联合体项目,自管项目,1.自管模式:,税制的改变对这种模式没有太大的影响,项目模式与组织-自管,甲方,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基本情况: 1.施工单位名义中标; 2.施工单位施工; 3.以施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给甲方; 4.报表的主体是施工单位。,项目模式与组织-资质借用,资质借用项目,现状,影响,应对,以资质方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实际组织施工方为借用资质方。施工过程中,借用资质方以资质方的名义提供发票并收取工程款。收入、成本并入借用资质方汇总报表范围。,资质借用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资质借用,资质借用项目,项目模

6、式与组织-资质借用,现状,影响,应对,1.梳理在建项目的资质借用情况并列出清单,建议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对于资质借用的情况,以资质主体的名义给业主开具发票的, 相应的收入、成本需纳入资质主体报表合并范围,以规避双重缴税 的风险; 二是若可执行差额简易征收的方式,资质主体与借用一方签订分包 合同,但存在转包不符合建筑法规定的风险。2.集团公司企划部门对资质进行优化,不同法人主体的母子公司根 据市场定位,规划资质的取得,减少资质借用。3.严格资质管理,如借用资质不可避免,则必须明确主责部门,制 定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以保证经营公司、工程造 价处、工程管理处、企业管理处、财务处、资产管

7、理处、人力资源 处及分公司等之间的信息同步,确保适应“营改增”后的管理需要。,联合体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联合体,联合体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联合体,联合体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联合体,资质共享、内部分包存在涉税风险,建筑业承接业务受资质制约较大,因此普遍存在资质共享的现象 增大涉税风险和无法抵扣的税务损失 需要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梳理、研究是否需要对业务模式进行调整,项目模式与组织,物资采购,物资采购模式:,1.集中采购模式2.甲供材模式3.自产物资、货物4.物资的调拨供应5.周转材料的采购,物资采购,自采自用地材无法抵扣,二三类材料难以抵扣,主要材料,钢材,水泥,预制构件等,就地取材个体供应

8、,绝大部分可以取得正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甚至没有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物资采购,物资采购,集中采购,地材,二三类,零星支出,集中采购可以实现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的资源共享,目前需关注业务流程对增值税的的影响,现状:物资集中采购在工程项目中涉及较多,实务操作流程主要有“统谈、统签、统付”、“统谈、分签、分付”两种形式。 影响:“统谈、统签、统付”形式,若集中方和需用方不是同一法人单位,且集中方不通过“原材料”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则无论发票取得方是否为集中方,集中方也无法形成进项税额,若集中方和需求方不是同一法人单位,且集中方通过“原材料”科目进行账务处理,此种情形,

9、集中方可形成进项税额。上述两种情形,对于需用方均无法形成进项税额。“统谈、分签、分付”形式,此种模式下,形成了价格谈判优势,合同的主体、付款的主体、取得发票的主体、使用方均为需求方,符合增值税的征管要求。应对:1、将“统谈、统签、统付”形式改为“统谈、分签、分付”形式。2、完善集团内部二次销售行为。,三流一致,物资采购,物资采购,物资采购,1、合理降低库存,为应对存量资产不得抵扣建议如下:物资部门积极参与项目成本管理,为进一步的物资采购提供依据,既能保证满足施工的需要,又避免造成物资的超额采购给公司造成损失。,物资管理影响的应对,物资采购,2、供应商选择,(1)梳理供应商目录,小规模纳税人应予

10、以淘汰或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建议在招标管理文件中明确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物资采购,3、及时索要发票,物资部门采购物资后,要及时向对方索要发票,减少当期应交增值税额。,物资采购,4、“三流”同向,参建单位,物资公司,供应商,双方签订供应合同,物资公司支付货款,供应商提供发票,物资公司提供材料及加收管理费发票,双方签订供应合同,参建单位支付货款,保持“货物流向、发票流向、资金流向”一致,降低税务风险。,物资采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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