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禽流感专题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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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专题知识讲座,预防禽流感,一、预防禽流感教育中进行法制宣传的意义:1、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意识任何事都有规矩;尤其是当人类面临巨大灾难的时候(禽流感系全球性的,传播快,发病快),更需要法律和规则来约束和统一人们的意识和行动;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和实施有关的工作。 要求:无条件服从这次宣传、防治工作的有关安排;正确认识防治过程中需要采取的隔离、封闭等措施。,2、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懂得法律、法规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明白自己对社会、对他人应尽的社会义务。要求:注意个人卫生;不随意接触禽类和野生鸟类及其排泄物;有可疑病症状的应及时通知老师尽快就医。,3、将疾病

2、防治提高到法律高度来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教育和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警惕性和社会责任感来对待这次工作。要求:敏锐的嗅觉和责任感,发现问题和疫情及时上报和隔离。,二、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第三十三条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3、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8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第二章 预 防 第九条 各级政府应当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

4、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第三章 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有关主管人员和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的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第四章 控 制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四)对传

5、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第二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四)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附:刑法有关条文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违反国境

6、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4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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