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星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挂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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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挂车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梁山星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8 年年 9 月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

2、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挂车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梁山星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聂兴臣联系人联系人聂兴臣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侯庄村村西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092794697传真传真

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2600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侯庄村村西立项审批单位立项审批单位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行业类别及 代码代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670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660绿化面积绿化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100其中:环保投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评价经费 (万元)(万元)预期投产日期预期投产日期2018 年 10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规模:1、项目由来梁山星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4、是一家专业从事挂车滚轮、凸轮轴、小缸套的生产与销售的企业。现因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投资 100 万元开展挂车配件生产项目。本项目地址位于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侯庄村村西。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滚轮 400 吨、凸轮轴 5 万根、小缸套 20 万个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条款规定,该项目需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项目属于“二十五、汽车制品业 71、汽车制造”中“其他类” ,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和喷漆工艺,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

5、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2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产业政策符合性(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2013 年第 21 号令修正版)未对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规模未做出鼓励、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可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对本项目未做出限制和禁止的规定,故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允

6、许发展的产业,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3、环境管理及规范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环水体2017142 号) ,本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下表。表 1-1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 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 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

7、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 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 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 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 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 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 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 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以 上禁止新建项 目之列。(一)促进 产业转型发 展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 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 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 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

8、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 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 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 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 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 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 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 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不属于 造纸、印染等 重污染项目。3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 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 保护主管

9、部门联网。 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 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 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 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现状水质劣于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 目重点 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 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 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 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 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 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 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

10、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 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 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十小”企业。(二)提升 工业清洁生 产水平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 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 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 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 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 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 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 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本项目不外排 废水。加强工业污染

11、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 年底前,各地完成所 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 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 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 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 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 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本项目不外排 废水。(三)实施 工业污染源 全面达标排 放计划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 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 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 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 业

12、、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 造或依法关闭。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 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涉嫌犯罪的 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 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 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 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 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1580 号)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对违 法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十三五”期间, 每年分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实本项目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 理

13、后外运堆肥, 项目不外排废 水。4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 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挂牌督办、公开 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 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 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外运堆肥, 不外排废水。 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2、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

14、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3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侯庄村村西,项目中心坐标东经 116.004466,北纬 35.845437,距离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 2.8km,不在“梁 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JN-B4-02、SD-08-B4-02 区块)。与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符合生态红线要求,详见附图 2。环境质量底线梁山县 7 月份大气环境质量 SO2、NO2、PM10和 PM2.5均符合均能满足国 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15、的二级标准限值,梁山县空气 质量较好。2018 年 7 月京杭大运河邓楼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 废水零排放,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等资源消耗,本项目不使用锅炉,项 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负面清单当地未实施负面清单。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4、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规定,本次生态保护红线只针对山东省陆域范围

16、进行划定,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根据主导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 4 种生态功能类型。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 116.004466,北纬 35.845437,距离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2.8km ,不在“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JN-B4-02、SD-08-B4-02 区块) ”范围内。(详见附图 2)5根据上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要求。5、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在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侯庄村村西,利用现有生产车间闲置地块作为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区占地内无不良地质,适宜建厂;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具有水、电、暖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满足卫生及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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