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律业务中的律师尽职调查-朱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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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法律业务中的 律师尽职调查,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朱振武,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第一部分 引言,目的:通过对目前证券法律业务中存在的违规案例的分析和解剖,了解目前的执业状况(包括成绩和问题),探讨执业风险的成因,从而使大家能够首先树立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尽职调查工作,认识到尽职调查是证券法律业务中的最基础、最根本、最重要的工作。,3,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一、我国证券律师的执业状况 1、审批制下的执业状况2、核准制下的执业状况,4,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二、典型案例分析1、成都红光案2、大庆联谊案3、苏州恒久案,5,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三、结论(证券市场无小事、证券律师责任重于泰山)1

2、、尽职调查是律师远离执业风险的根本。2、勤勉尽责是律师做好尽职调查的关键。3、专业水准是律师做好尽职调查的基础。4、质量控制是律师做好尽职调查的保证。,6,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第二部分 尽职调查概述,目的:密切结合全国律协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第四章“尽职调查”的规定,通过对证券法律业务中尽职调查基础知识的介绍,使大家能够了解和掌握尽职调查的基本方法、基本原则、基本技能等知识。,7,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一、律师尽职调查和核查验证的方式一是收集文件资料;二是与委托人管理层或业务人员面谈;三是与相关方核对事实;四是实地考察。,8,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和标准1、律师要客

3、观地进行尽职调查2、律师必须全面地进行尽职调查3、律师要及时地进行尽职调查,9,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4、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要保持独立性5、律师尽职调查要坚持完整性6、律师尽职调查结果必须真实、准确7、在坚持尽职调查原则下取得委托人的配合,10,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三、律师编制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的要求,11,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四、律师在收集文件资料时应当遵循的要求,1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一)承办律师应当向委托人提出要求, 让其披露与本次证券业务相关的重要事实, 并向律师提供证明这些事实真实合法存在的 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以原件、传真件、复印 件、副本和节录本等形式存在的各种文件资 料。

4、,13,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二)律师收集的文件资料的形式:原 则上应当收集文件资料的原件,收集原件确 有困难的,可以进行复制或收集副本、节录 本。对收集到的复印件、副本或者节录本, 应当要求委托人或文件提供人签字、加盖公 章予以书面确认,证明其与原件、正本、全 本相一致。,14,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三)律师对于一些出具法律意见书所 必须依据的重要事实,而委托人又没有书面 的证据材料加以证实的情况,必须要求委托 人对此项事实进行书面确认和做出承诺,法 律意见书在引证该类法律事实时,应对此作 出说明。,15,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四)律师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中,关 于某些特定的法律文件的公

5、证、见证事项, 作出了相关规定。,16,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五、律师对文件资料的审查方法。,17,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一)律师进行资料审查的必要性1、进行资料审查是证券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2、进行资料审查是信息披露制度的必然要求3、进行资料审查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现实需要4、进行资料审查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 范的基本要求,18,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二)审查的内容1、资料来源的审查2、资料颁发时间的审查3、资料内容与形式的审查4、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审查5、资料与需要证明的事实之间关系的审查,19,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六、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时应 编制资料目录和提交有文件资

6、料的规定;律 师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文件资料的相关要求 的规定。,20,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一)出具法律意见时编制资料目录和 提交相关资料的要求(二)律师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文件 资料的要求,21,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七、律师进行实地勘查的要求,2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对一些至关重要的实物资产进行实地勘 查是非常必要的。这就要求律师必须亲自到 实物所在地,考察实物状况,走访当事人, 确定财产的实际状态,分析其中法律关系, 以弄清事实真相。这既是律师从事证券法律 应尽的职责,同时也利于加深律师对委托人 情况的了解,并能及时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 题。,23,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勘查

7、要注意做好勘查记录,勘 查记录的内容一般包括情况说明、勘查对 象、勘查目的、时间、地点、勘查对象的具 体情况、结论等,最后要由律师签名。勘查 记录作为律师工作底稿的一部分应妥善保 存,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的一个依据。,24,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第三部分 IPO尽职调查操作指引,目的:为了使大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掌握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中律师尽职调查工作如何开展,本部分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讲述不同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如何开展,并重点讲述尽职调查的难点问题 。,25,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8、(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四)发行人的设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26,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六)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八)发行人的业务(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27,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规范运作,28,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变化(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 标准(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29,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 (如有)(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二十三)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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