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课件第二章国际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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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国际法的主体,第一节 国际法主体概述 第二节 国家的要素及类型 第三节 国家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 第五节 国际法上的继承 第六节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第一节 国际法主体概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 关于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国际法主体,指能够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具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的实体,国际法主体的概念,独立参加国际关系: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国际关系(不必经过中介或授权像在被保护国或邦的情况下那样),自已与其他国际法主体关系可以构成国际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国际关系:缔结条约、谈判、派遣或接受使节、对违法行为

2、提出申诉等,国际法主体的概念,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 直接获得平等权、缔约权、诉讼权、求偿权等(而非经过授权) 直接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如履行条约义务、保护驻本国的外国使馆馆舍和外交代表免受侵犯等,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实体 行为者?,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一)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二)国际组织是一种有限的、派生的国际法主体 (三)争取独立的民族是有限的、过渡性的国际法主体 (四)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存在争议,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为什么说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原因: 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际法律规范主要是国家通过国际协议的

3、方式制定的: 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也需要国家采取单独或者集体的措施予以保证; 国际法是在国际关系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同时也是以国际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而国家之间的关系无疑是国际关系中的最主要的部分; 只有国家在国际法上才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种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其他国际法主体所不具备的。,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际组织是一种有限的、派生的国际法主体 此处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国际组织; 二战以后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后,像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的作用日益重要; 国际组织的主体资格得到许多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文件的确认; 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也对此作了肯定的答复; “有限的”和“派生的”是因为:

4、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其成员国赋予的,并且国际组织不能像国家那样能全面参加国际关系,享受国际法上的全部的权利(领土主权)并承担国际法上的全部义务(允许无害通过、维护界标等)。,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争取独立的民族是有限的、过渡性的国际法主体 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是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特别是二战以后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发展而逐步得到确认的。(历史上的例证:菲律宾、印度) 民族自决权是争取独立的民族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基础; 有限的、过渡性的:因其不能像国家那样具有全面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还没有形成正式的国家(正在过渡之中),关于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关于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

5、题存在争议 历史上: 19世纪只承认国家,二十世纪初有人提出只有个人才是唯一主体(原因) 当代: 赞成者:西方学者、我国少数学者 反对者:我国多数学者 趋势:承认个人在有限范围内的主体资格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第二节 国家的要素和类型,当今世界上的国家 国家的要素 国家的类型,当今世界上的国家,当今世界上的国家,国际法上的国家是指定居在一定领土上并在一定的政权组织领导下的人组成的具有主权的集合体; 目前约两百个国家和地区。 联合国会员国192个,黑山共和国2006.6.28加入联合国。2008.2.17科索沃宣布独立。,国家的要素,定居的居民(数量不确定,但必须有) 确定的领土(比较:吉普赛

6、人、库尔德人) 政府(国际法上,政府即代表国家) 主权(没有主权,不能成为国际法上完整意义的国家),国家的要素,国家的要素,国家的类型,独立国 附属国: 附庸国(历史上塞尔维亚、门的 内哥罗、摩尔多瓦、保加利亚等曾为土耳其附庸国)被保护国(突尼斯、摩洛哥曾被法国保护、埃及曾被英国保护、现代安道尔被法国、列支敦士登被瑞士),国家的类型,单一国 复合国:联邦邦联 (塞内加尔、冈比亚邦联)政合国(1918-1944丹麦和冰岛、1815-1915瑞典和挪威)君合国(1815-1890荷兰和卢森堡),国家的类型,永久中立国 概念:永久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承认或国际条约,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

7、条件:宣布、国际社会承认,国家的类型,永久中立和战时中立的区别:,国家的类型,永久中立国在国际上的义务: (1)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加他国之间的战争,但有权进行自卫; (2)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如军事同盟条约、共同防御协定等,也不得参加任何军事集团或联盟; (3)不得采取任何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的行动和承担着方面的义务,如不得允许外国军队过境、不得允许在本国境内建立外国军事基地,也不得接受可能损害中立的援助等;,当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瑞士 奥地利 土库曼斯坦,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基本权利的概念 国家基本权利的内容 国家主权豁免,国家基本权利的概念,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

8、所固有的、当然享有的权利,如生存权、自保权、独立权、平等权、属地最高权、拥有和取得领土权等。 (派生权利:非固有的,而是由国家基本权利推演而来的,或是根据国际条约才拥有的权利,如缔约权、自主决定政治制度权、发展文化权利等),国家基本权利的内容,关于国家基本权利的根据及其内容存在争议 奥本海国际法:“一般认为,国际社会的成员资格必然使国家享有所谓国家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被认为是主权国家组成国际社会的必然结果。”(教材28页) “但是对于这些称为基本权利的数目、名称和内容,则并没有一致的意见,因而,基本权利的概念就不受欢迎了。”,国家基本权利的内容,依据1949年联大通过的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

9、,包括: 独立权: 平等权: 自保权: 管辖权: 属地管辖(领域管辖)属人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性管辖,国家基本权利独立权,含义:P29 具体体现: 政治独立和经济独立,国家基本权利平等权,含义:P30 国家平等权的具体体现: 5个方面 代表权和投票权; 缔约权; 国家之间没有管辖权; 平等的尊荣权; 平等的位次权;(签约时的轮署制) 对平等权的质疑:微型国家问题,微型国家问题,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联合国非殖民化运动的推动下,广大的殖民地附属国纷纷取得了独立。其中,一些领土面积很小、人口很少的小国,不但获得了独立,而且还成为了联合国的会员国。由于这些小国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

10、了联合国大会的权力结构、表决效果,从而引发了“微型国家”的问题。 概念(1967年,联合国秘书长吴丹在其工作报告中,将“微型国家”(Micro-State)界定为)一个版图、人口和人力以及经济资源都异常小,却以独立国家出现的实体。 问题的提起:由于“微型国家”在人力、财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很好地履行宪章所规定的义务,因此美、英两国提议,对这些国家在联合国的权利应予以适当限制,如放弃在大会的投票权等。,国家基本权利自保权,含义:P30 防御权 防御是否没有任何限制?例如美国的“国家导弹防御系统”、和“全球导弹防御系统”实际上剥夺了些国家本来有限的自卫报复能力。 自卫权 预防性自卫是否合

11、法的问题 联合国宪章第51条:第五十一条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国家基本权利管辖权,含义: 种类: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普遍性管辖权,当各种管辖权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原则,1、通常属地管辖权优先例如:德国“杰考博”案(1933年,德国和瑞士) 绑架纳粹分子艾希曼案(1960年,以色列和阿根廷),当各种管辖权之间发生冲突时的

12、处理原则,2、属地管辖权优先原则并非绝对非沿海国在沿海国的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 外交代表在接受国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特殊情况下,属地管辖权也应让位于属人管辖权;,当各种管辖权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原则,3、协商解决,当各种管辖权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原则,4、在与属地管辖权发生冲突时,属人管辖权与保护性管辖权的通常行使方式:缺席审判; 要求引渡; 等该犯踏上本国领土时;(例如美籍华人李某破坏电视广播案,2002年),卢旺达尼亚马塔教堂大屠杀案,1962年卢旺达宣布独立后,胡图族与图西族两部族之间矛盾重重,多次发生冲突,战事持续不断,成为1994年种族大屠杀的内部原因。 1994年4月6日,卢旺达

13、总统、胡图族人哈比亚利马纳的座机在基加利上空被导弹击落,机上人员全部遇难。该事件成为导火索,在卢旺达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占全国人口80%的胡图族人针对只占14%的图西族人的血腥报复。此后的三个月中,卢旺达陷入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平均每天有700人丧生,先后约有100万人被杀。卢旺达的每所医院都被成千上万等待被屠杀的平民占满。大屠杀计划事先已被精确制定,政府的军队、宪兵和卫队均参与其中。正如作家德斯苔赫所描述的:“老师杀死学生、雇员杀死店主、丈夫杀死妻子,邻居之间互相屠杀,为的是自己不致于死得更惨。” 一批图西族人逃跑过程中,位于首都的尼亚玛塔教堂中的修女将这些人引入教堂,然后又引来胡图族军人,将

14、教堂包围,最后将教堂内所有图西族人全部屠杀。后来在联合国干预之后,一批罪犯逃跑到国外包括比利时,其中包括这教堂内的几位修女。比利时对这些人加以审判,其中两人被判有罪。这一判决打破了国际刑法上一贯采用的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原则。,卢旺达尼亚马塔教堂大屠杀案,被收缴和焚烧的卢旺达军人的武器,教堂内的死难者遗体,事变以后,教堂被作为展览馆,这是展出的死难者枯骨,2008年12月26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武汉”号、“海口”号导弹驱逐舰 和“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组成的护航舰艇编队,从海南省 三亚起航前往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打击索马里海盗和护航行动。,中国海军海外执行任务的法律依据何在?关于

15、中国舰队护航的法律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授梁淑英认为, 根据我国签署和批准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规定,所有国家应尽最大可能进行合作,以制止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的海盗行为。据此,我国自然有权利也有责任依照这两个公约的规定打击索马里海盗。,国家主权豁免,概念:P32(又称主权豁免,是指一国及其财产免受他国的管辖。第59届联合国大会第65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第5条规定:“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是指一国本身及其财产遵照本公约的规定在另一国法院享有管辖豁免”。) 根据:国家主权平等,国家主权豁免的主

16、体,按照国家管辖豁免公约第二条第一款(b)项的规定,能够代表国家主张豁免的机关有: (1)国家及其政府各种机关; (2)有权行使主权权利并以该身份行事的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或国家政治区分单位; (3)国家机构、部门、和其他实体,但须它们有权力行使并且实际在行使国家的主权权力; (4)以国家代表身份行事的国家代表。,绝对豁免主义与限制豁免主义,绝对豁免主义:p32 (1812年交易号案、1892年米希尔诉苏丹) 限制豁免主义:P33,是19世纪末产生的一种理论。限制豁免主义的发生机制:国家参与商业活动,包括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商业活动增多如果发生私人与国家商业行为之间的诉讼,私人必败私人与国家之间的下一次商业活动终止国际经济联系遭遇破坏限制豁免主义诞生,国家主权豁免,皮诺切特案 皮诺切特1915年11月25日生于智利瓦尔帕莱索市。1973年发动军事政变推翻民选总统阿连德,1974年6月任国家元首。1974年12月至1981年3月任总统兼执政委员会主席。1981年3月至1990年3月任立宪总统。1988年10月5日在全民公决中谋求连任失败。皮诺切特执政期间有数千名反对派人士被杀害或失踪。2006年12月11日91岁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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