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4499137 上传时间:2018-09-14 格式:PPT 页数:52 大小:66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安全法规ppt课件(5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五章 建设工程安全法规,第一节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一)建筑法中规定的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群防群治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7、工伤保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在建筑活动中,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激发每个人的安全责任感,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的法

2、律、法规和安全规程、技术规范,防患于未然,减少和杜绝建筑工程事故,为建筑工程的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一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人的责任制。比如,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负主要的安全责任。二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比如,建筑企业根据需要设置的安全处室或者专职安全人员要对安全负责。三是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必须对安全负责;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2、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

3、体现,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中应当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才能使广大职工掌握更多更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许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人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够,这些都是没有

4、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后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等)培训和持证上岗; 2、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3、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的上岗教育培训; 4、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班组、工地三级安全教育。,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检查的目的一是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二是总结

5、经验加以推广,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事故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工伤保险制度,建筑法第四十

6、八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它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致残废、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医疗费用或保险金的保险。,观看视频,根据所学的知识将事故案例原因进行提炼说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1、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从业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6、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

7、件,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

8、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8)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2、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10)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

9、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人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3)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专

10、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14)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2、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15)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度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

11、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2、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18)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2、20)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2、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2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2、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3、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八项权

13、利,1)知情权: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与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3、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14、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6、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

15、救援的器材、设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5)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4、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6、事故安全事故报告

16、制度 7、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8、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与专家论证制度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0、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2、市场准入制度和施工许可制度,第二节 建筑活动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资料 2、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3、建设单位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方买、租、用不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5、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须报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

17、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建筑法关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6、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7、办特殊作业的申批手续。实施爆破作业的,应遵守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27条:使用爆破器材的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30条: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地、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