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54469225 上传时间:2018-09-13 格式:PPT 页数:64 大小:1.2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1届高三政治必修2一轮复习课件: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6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五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十二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总览知识体系,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本 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产生: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本质: 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根本属性:,我国的 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即 ,它是由占统 治地位的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我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 真实性,经济,阶级性,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必须坚持人 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原因)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 史时期的新要求,政治权利与义务: 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神圣的权利,

2、庄严的义务,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公民的政治 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 监督权,政治性 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安全、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坚持 统一的原则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政治生活:积极 参与重在实践,当代中国人 的政治生活,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 参与社会 活动 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总要参与,我们总会参与,参与政治生活,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参与政治生活,需要学习政治知识 参与政治生活,贵在实践,政治自由,民族团结,荣誉和利益,权利与义务,义务,公共管理

3、,研析高考考点 考点一 我国的国家性质 知识清单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和民主权利的广泛)真实性(表现在:有制度、

4、法律、物质的保障;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治职能;发展和繁荣

5、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4)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思维拓展 1.全面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3)人民的范畴:我国现阶段,包括

6、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4),(5)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才能确保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变,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会变,才能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2.比较说明民主、专制和专政的关系,命题探究 命题角度1 我国的国家性质。 预测题型:选择题、主观题 【例1】2007年1月,在征集广大市民建议、听取各界意见及与各职能部门沟通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公布了“新增就业岗位、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及养老服务政策、实施公交空调车优惠换乘、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完成200家标准化菜

7、市场建设”等十一项今年要完成的实事,并已着手实施。 请运用所学政治生活知识简要回答: (1)市政府的上述举措体现了政府什么职能?决定市政府采取这些举措的根本原因是什么?,(2)为使市政府更好地完成上述实事,请你选择其中一项,提出一条合理、可行的建议。 解析 本题两问,属简答题型,问题设置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层层递进,有利于分析论证。答题时先细读材料,明确材料展示的有效信息,然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 答案 (1)上海市政府行使的是对内组织社会公共服务、协调人民内部各种关系和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国家职能。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制定法律、政策都是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

8、发,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2)所提建议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命题角度2 我国民主的特点。 预测题型:选择题 【例2】(2009广东文基)我国的全国人大代表,来 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和妇女、归国华侨等都有适当的比例,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这表明我国民主具有( )A.真实性 B.广泛性 C.绝对性 D.渐进性解析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题干 中的我国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是我国人民民主主体广泛性的具体表现,所以选B。A、C、D项不符合题意。,B,错题诊断 【误点警示1】

9、混淆“人民”与“公民”,抹杀国 家和民主的阶级性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性质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2)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公民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3)公民所表达的一般为个体概念,人民 所表达的往往是群体概念。,矫正训练1 2009年2月,国家就取消高中文理分科的可行性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邮件等方式返回意见。上述事实表明 ( ) 问计于民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生动实践 公民当家作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真正实现

10、了全民民主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 A. B. C. D. 解析 本题易错选,错选的原因在于混淆了人民与公民,错选的原因在于没有把握住民主的阶级性。题干表明我国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我国民主形式的丰富与完善,正确,B当选。,B,【误点警示2】 专制就是专政民主与专制是两种国家制度,民主制度主要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专制国家主要是指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专政是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是保障民主实现的一种手段或方式。矫正训练2 自古以来,任何国家都要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这表明 ( )A.只要是国家,就要实行专制B.任何国家都具有专政的职能C.专

11、制是民主的保障D.任何国家都坚持民主和专政的统一解析 本题易误选A、C、D,原因在于对民主、专制、专政间的关系认识不清。A、D没有将专制国家和民主制国家区分开来;C混淆了专制和专政。B符合题意。,B,考点二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知识清单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 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2)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遵守宪法和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2.

12、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思维拓展 1.全面认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在我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是广泛的,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

13、权和被选举权,未满18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选举权是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领导人的权利,也不是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等的权利。,2.正确理解和把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现实生 活中表现在:第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 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 规定的义务。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 律保护。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 法律制裁。,(2)不是

14、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如宪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一定的行为能力。 (3)反对一切特权。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 特别提醒 不要把平等理解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履行同样的义务。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3.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见误区,命题探究 命题角度1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 预测题型:选择题 【例1】(2009广东单科)“你对国家的热爱

15、更高于你对职业和薪水的追求。”这是某媒体对姚明回国参加奥运会的高度评价。姚明的行为体现了我国公民 ( )A.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B.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原则C.坚持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对等的原则D.把个人命运与国家荣誉紧密联系在一起解析 认真审读题干的有效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选择。“对国家的热爱高于对职业和薪水的追求”强调国家荣誉和利益,姚明的行为体现了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即A。,A,命题角度2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原则。 预测题型:选择题、 主观题 【例2】(2009海南)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材料一 据统计,截至2008年6月,中国网民人数达2.53亿

16、,网站数共有191.9万个。25岁以下网民占到51%,30岁以下的网民占到70%左右。年轻人成为网民的主体,他们乐于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互联网舆情成为社情民意中最活跃的部分。2008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做客人民网与网民在线交流,并表示,“网友们在网上发给我的一些帖子,我会认真地去阅读、去研究”。,材料二 近年来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迅速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网络购物交易规模破千亿元,增速超过130%,网购用户规模达8 000万,近三成的网民成为网络购物用户;网络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首次突破1%。 对2007年大城市网络购物人群调查显示,上海的网络购物人群占上网总人数的50.4%。上海的网络购物金额达到118亿元,而全部连锁商业的零售总额是1 362亿。 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公民应当如何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