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物品及出口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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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概述 第二节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三节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四节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查确定程序,一、保税货物内销的完税价格 二、出境修理复进境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出料加工复进境货物的完税价格 四、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五、租赁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六、暂准进境货物的完税价格 七、进口特定介质的完税价格 八、公式定价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九、涉嫌走私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 十、其他无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保税货物内销的完税价格,1、一般情况下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时的完税价格,2、出口加工区内加

2、工企业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3、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4、从特定区域、场所进入境内的非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完税价格,二、出境修理复进境货物的完税价格,关税条件第二十五条: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即:完税价格=境外修理费+境外料件费,三、出料加工复进境货物的完税价格,关税条例第二十四条: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即:完税价格=境外加工费+境

3、外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费、保险费,四、减免税进口货物补税时的完税价格,审价办法第三十五条: 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的货物应当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补税的完税价格= ,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五、租赁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价办法第三十四条: 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按照下列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应当予以计入;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3、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中除成交价格方

4、法以外的其他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六、暂准进境货物的完税价格,暂准进境货物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的货物。这类货物如果进境时提供担保,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则不缴纳关税。但是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则应依法缴纳关税。 另一类是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货物范围之外的暂准进境货物,则应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征收关税。 此外,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七、进口特定介质的完税价格,审价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进口载有专供数据处理设备用软件的介质,

5、如果符合规定的情形,则应以介质本身的价格或成本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八、公式定价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公式定价,是指在向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所签订的合同中,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来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口货物,海关以买卖双方约定的定价公式所确定的结算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1、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前买卖双方已书面约定定价公式; 2、结算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和因素; 3、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能够根据定价公式确定结算价格; 4、结算价格符合审价办法中成交价格的有关规定。,九、涉嫌走私进口货物的计税价

6、格,对于涉嫌走私的货物,如果能够确定其成交价格,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对于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货物,其计税价格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确定: 1、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2、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3、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4、国内有资质的价格签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其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5、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国内依法拍卖的价格减去拍卖费用后的

7、价格;6、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十、其他无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价办法第三十六条: 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采用成交价格估价法之外的其他估价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第四节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与成交价格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构成 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与成交价格,海关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关税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

8、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费用构成,海关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不应将其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这些费用包括: 1、出口关税税额; 2、货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3、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以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FOB价格 - 出口关税 而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出口关税税率 可推导出以下重要计算式子:,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

9、确定方法,关税条例第二十七条: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二)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三)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料件成本、加工费用,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四)以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即出口货物除成交价格法之外,应依次采用以下估价方法: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法;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计算

10、价格估价方法;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 完税价格的审查确定程序,一、海关审价的程序 二、价格质疑与价格磋商 三、审价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一、海关审价的程序,一般而言,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以后,海关按以下程序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审查是否存在成交价格; 2、进行价格质疑; 3、进行价格磋商; 4、依次选择相应的估价方法。,二、价格质疑与价格磋商,1、价格质疑 在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过程中,如果海关对纳税人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或者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可以进行价格质疑。 价格质疑并不是海关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过程中必经程序

11、。,2、价格磋商价格磋商,是指海关在使用除成交价格估价法以外的其他估价方法时,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基础上,与纳税义务人交换彼此掌握的用于确定完税价格的数据资料的行为(审价办法第五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在采用除成交价格估价法以外的其他估价方法时,必须经过价格磋商的程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经过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以后,可以依次采用规定的估价方法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海关提出价格质疑后,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纳税义务人未能提供进一步说明。 (2)海关提出价格质疑,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了有关资料、证据,但海关审核以后仍然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者仍然有理由认为

12、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了成交价格。 (3)经过审查认定进出口货物无成交价格。 (4)属于加工贸易内销的货物,包括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内加工企业内销的货物。这些货物包括内销的进口料件、制成品或残次品、边角料或副产品。,3、价格质疑和价格磋商的例外(1)经申请,既不进行价格质疑,也不进行价格磋商的情形: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旧品等。,(2)不进行价格质疑,但应进行价格磋商的情形对于加工贸易内销应征税的货

13、物, 或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的货物, 或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的货物,包括内销的进口料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边角料或副产品, 海关可以不进行价格质疑,经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规定的估价方法审查确定其完税价格。,(3)不进行价格质疑,但经申请,可以不进行价格磋商的情形对于上述内销的加工贸易货物,原则上应经过价格磋商,但是经纳税义务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不进行价格磋商,直接按照规定的估价方法审查确定其完税价格。,三、审价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1、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1)纳税人的权利倒扣价格估价法与计算价格估价法的选择权;担保预先提货权;估价知情权;估价异议的申诉权。,(2)纳税人的义务如实申报、提供单证及相关资料的义务举证的义务,2、海关的职权与义务(1)海关职权审查价格的权利价格核查的权利价格质疑的权利,(2)海关的义务保密的义务告知的义务价格磋商的义务,本章小结,本章介绍了我国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含义及费用构成; 重点介绍了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以及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并且介绍了审价过程中的程序规定。 从而使我们对海关估价制度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为今后学习海关估价课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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