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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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近期长春市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以长春市未来五年(20082012 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长春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和长春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办发200637 号、建住房2006165 号、 国发200724 号、建办规函2007740 号和吉建规200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第三条 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和房屋拆迁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

2、对全市住房建设具有综合调控作用。第四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长春市区,规划期限为 2008 年至 2012 年。第五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第六条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第二章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住房现状和需求第七条 规划范围内住房建设现状截止 2007 年,长春市区实有各类住宅建筑面积 6733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6.3%。其中,住宅成套面积 6173.2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7.6%,住宅成套户数 78.6 万户,住宅成套率为 91.68%。户均住宅建筑面积 81.71 平方米,户均

3、住宅 0.96 套。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年新建住宅建筑面积 391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14.9%;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 26.88 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比上年增加 1.32 平方米,人均住房水平提高 5.2%。2007 年末,长春市现有危险住宅 106.2 万平方米,危险住宅率为 1.6%;共计拆除灭籍住宅建筑面积 83.9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41.7%。第八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长春市住房现状和需求预测,立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综合确定规划期内的住宅建设总量,并与长春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

4、产投资、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协调。预计 2012 年长春市区非农业人口将达到300 万人左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将达到 34 平方米。综合考虑长春市作为省会城市对省内以及省外其他地区购房的吸引力和近年来外埠购房需求的持续递增等情况,预测总需求净增量约为 4150 万平方米,实际每年住宅新增量平均约为830 万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结构规划目标和结构第九条 规划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基础,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合理布局住房建设

5、区域,调整住房结构,重点保证廉租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切实解决城市贫困家庭住房问题。第十条 住房总体目标不断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调整住房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2012 年,人均住房居住建筑面积力争达到 34 平方米,实现市区城镇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的目标。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拟新增各类住房供应总量约 47 万套,总建筑面积约 4150 万平方米。其中,新区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 3500 万平方米,在旧城改造基础上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 650 万平方

6、米。计划拆除住房总建筑面积 850 万平方米。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从总量上保证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 70%以上;单个住房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套型结构比例要求。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内。其中廉租住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规划期内要重点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稳定房价、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为保障长春市双困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以及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民工、部

7、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要不断拓宽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适当提高廉租住房比例,到 2012 年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户数应占城市住房总户数的 2%以上。第十三条 住房分项目标1、规划期内,新增政策性住房供应约 4.5 万套,建筑面积 245 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 2 万套,建筑面积 100 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 0.5 万套,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2 万套,建筑面积 120 万平方米。 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42.5 万套,建筑面积 3905 万平方米。其中,90 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 32 万套,建筑面积 2660 万平方米;90 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 10.5

8、万套,建筑面积 1245 万平方米。 第十四条 近两年住房年度建设计划1、2008 年:计划新增各类住房供应约 700 万平方米、7.94 万套。(1)廉租住房:57 万平方米、1.14 万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内。(2)政府保障性住房:5 万平方米、1000 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内,有偿提供给低保及低保边缘无房家庭。(3)经济适用住房:24 万平方米、4000 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出售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商品住房:614 万平方米、6.3 万套。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总量的 70%以上。其中:套

9、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4.8 万套、430 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 1.5 万套、184 万平方米。2、2009 年:计划新增各类住房供应约 850 万平方米左右、9.24 万套,拆除 250 万平方米。(1)廉租住房:32 万平方米、6400 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内。(2)政府保障性住房:5 万平方米、1000 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内,有偿提供给低保及低保边缘无房家庭。(3)经济适用住房:24 万平方米、4000 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出售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10、 万平方米、8.1 万套。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总量的 70%以上。其中: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不低于 6 万套、534 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约 2.1 万套、255 万平方米。 第四章第四章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与空间布局规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与空间布局规划第十五条 住房用地供应原则1、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和效率为核心,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土地供应。用 5 年时间完成规划区内棚户区的改造任务,其用地主要以中、低价位、

11、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为主。2、严格以城市规划为指引,规划期内,供应所有住房建设用地必须符合既有城市规划的布局要求,中心城区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其它地区以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为依据。不断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和城市产业新区发展对住房建设用地的需求,引导促进住房合理消费。3、坚持土地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各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由市中心向外围转移。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第十六条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预计长春市区用于住房建设的用地供应总量

12、约为 50 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改造挖潜存量土地约为 15 平方公里,新增居住用地约为 35 平方公里。第十七条 住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原则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住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规划期内重点建设 15 大片居住片区用于住房建设。其中:南部新城、净月组团南区、西南部产业新区、富锋组团、东北部产业新区等 5 大片居住片区,为新区开发的重点区域,以供应商品房(包括普通商品住宅)为主。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其它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宋家居住片区、铁北居住片区、小南居住片区、中心居住片区、八里堡居住片区、东盛居住片区、绿园居住片

13、区、西客站居住片区、开运街居住片区以及双阳居住片区等 10 处为重点旧区改造区域。规划期内要结合现有棚户区改造,以集中就地安置为主,重点做好该地区土地收储工作,同时依托老城区交通优势,重点建设一批政策性住房。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各类住房规划布局 1、廉租住房规划布局。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建设和分散收购为辅。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主要结合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近期可考虑合理利用多层住房阁楼;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安排在拆迁量小且位于城市交通干线周边、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的地区建设。2、 政府保障性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布局。

14、按照各区兼顾、均匀分布、服务便捷、规模适度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其建设采取集中建设和配套建设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结合配建;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分布在城市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单个项目应保持合理的开发规模。3、 普通商品住房规划布局。在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线集中成片安排以 90 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居住区。根据开发成本进行核算,确定一定比例的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各年度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和具体地块,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中确定。4、 其它商品住房规划布局。继续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开发,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开发。根据长春市住房需求调查,结合长春市“流绿空间”、高端产业配套区域、净月组团以及南部新城核心区域适度建设 90 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满足市场需求。第二十条 08、09 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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