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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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LBZBCG2016-295LBZBCG2016-295灵璧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灵璧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采采 购购 人: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宿州市志成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市志成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62016 年年 1010 月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7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8第五章 项目商务要求1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91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宿州市志成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

2、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灵璧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采购项目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名 称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灵璧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153750.00 元3000 元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须具备教师远程培训资质;4、本项目只接受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已审核通过的成员报名,未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办理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7

3、-6155276,联系人:卓工)只需网上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5、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拒收投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如你方对本招标采购项目感兴趣,请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0日每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持本投标邀请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 50 米)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为人民币 500 元,无论

4、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缴纳形式: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入账号和账户: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银行帐号(标书费):2510401021000106085023765 银行帐号(保证金):25104010210001060850237642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1 日 9 时 00分。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5、或授权委托人(手持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4、重要说明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1 个工作日下午 5 时。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帐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六、联系方式:采购人:灵璧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刘成 联系电话:15255781982 采购代理机构:宿州市志成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工电 话: 134855763182016 年 10 月 3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

6、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评标方法及标准、项目商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六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澄清或修改(含网上公示内容) ,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包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7、一律在灵璧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采用软面胶装成册,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会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执行。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

8、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4(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

9、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其中补助标准部分按照第五章补助标准填写,不得随意变更。2、投标人的报价为交钥匙价,含劳务费、培训费、场地费、培训相关工具使用费、交通费、其他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即在投标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4、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

10、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

11、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5址、 “正本” 、 “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现场监督。(三)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管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

12、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四)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五)开标过程应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章“评标”内容。六、定标评标结束时,评委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优先次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供应商的顺序。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

13、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6(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 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

14、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 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 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 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2.2 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 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

15、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签订的合同应报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备案,财政局凭备案的合同付款。验收报告必须交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存档。(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7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 成交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灵璧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编号:LBZBCG2016-*LBZBCG2016-*财政委托号: (财政项目必须填写)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邀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决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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