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银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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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2017 年第年第 1 1 号)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0 月 17 日证监许可 2014【107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日为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 分了解基金定

3、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 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 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4、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 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5、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 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 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 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6、。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 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7 年第 1 季 度的数

7、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 目目 录录 一、绪言一、绪言4 二、释义二、释义5 三、基金管三、基金管理理人人10 四、基金托管人四、基金托管人24 五、相关服务机构五、相关服务机构27 六、基金的募集六、基金的募集2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0 八、基金份额的申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购与赎回与赎回31 九、基金的投资九、基金的投资41 十、基金的业绩十、基金的业绩52 十一、基金的财产十一、基金的财产53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十二、基金资产估值5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十四、基

8、金的费用与税收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1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6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5 十七、风险揭示十七、风险揭示7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5 二十二、其他应披二十二、其他应披露露事项事项10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8 二十四、备查文件二十四、备

9、查文件109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 一、绪言一、绪言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监督办法 ”)、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 问题的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

11、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 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 二、释义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

12、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指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华惠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银华惠增利货币市 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13、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9、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14、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15、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23、销售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16、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之日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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