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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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 效 宣 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 专利申请的复审,单方当事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驳回决定,提起复审请求,3个月内,1、复审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合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是否同意撤销 驳回决定,是,否,回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合议审查,撤销驳回决定,回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发出复审通知书、 口头审理通知书 或者两者结合的方式,逾期未答复

2、 复审请求视撤; 口审通知书视撤的情形,答复或进行修改,作出复审决定,维持驳回决定,撤销驳回决定,法院判决维持复审委决定的 回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3个月内,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7,2、复审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关于请求原则 关于听证原则 关于申请文件的修改,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无效宣告 请求提出,复审委员会 形式审查,发出受理通知书 并转送文件,请求人,专利权人,答复意见,进入合议组 审查,通知人民法院或 地方专利管理局,书面审查,决定口审并 发出通知,口头审

3、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审查决定,决定生效,送达当事人,维持决定,撤销决定,当事人不起诉,1、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流程,2、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应当注意的问题,如果认为专利存在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问题,一般应首先提出此无效理由 有理有据,在充分举证的基础上,合理地运用证据。对于所称的公知技术也应当举证证明或充分说理。 不需要提交证据支持的一般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律、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以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2、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应当注意的问题,充分利用补充证据的时机 对于不能单独使用、需要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某一事实的,还应具体分析不同证据

4、之间如何彼此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待证事实成立。 对于以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等理由请求宣告无效的,应当通过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对比,论述理由。 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理由请求宣告无效的,除了论证现有技术的结合能够覆盖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之外,还应当着重分析为什么其结合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3、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时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请求人和代理人资格核查 2、关于期限 3、关于“一事不再理” 4、正确把握答复的分寸 5、利用修改时机,尽可能维持专利权,3、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时应注意的问题,6、适时提出反证 7、考虑无效宣告理由变更的可能性 8、考虑延期提交证

5、据的可能性 9、注意“禁止反悔原则” 10、避免前后不一致的论述,14,修改案例 相关事实说明: (1)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在背景技术所述方案基础上增加特征D、E来实现的。 (2)请求人提供的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即为本专利背景技术中的方案,且该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案。 (3)对比文件2、3分别公开了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D、E,且起的作用与本专利相同。 经分析,如果专利权人不修改权利要求书,请求人的无效理由成立,该专利很可能被全部无效。,15,7、合并式修改案例 修改对策 将同从属于权利要求1的权利要求2、3合并为一个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具体修改为: “1、一种装置X,其特征在于:A、B、C、D、E。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装置X,其特征在于:F。” 案例分析 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不仅构成了实现该专利发明目的的完整技术方案,符合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相对于请求人提供的对比文件13具有新颖性; 对该权利要求的创造性也有充分的理由。 该专利有可能部分维持有效。,16,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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