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晖隆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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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作制度编制: 审核: 批准: 山西安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西金晖隆监理部 2018年8月29日目录1、设计技术交底制度72、监理交底制度83、图纸审查制度94、技术文件审批制度115、工程开工审批制度146、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16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88、工程现场检查指示制度199、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2110、工程质量检验制度2311、工程验收制度 .2512、请示报告制度 .26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2714、监理信息报告制度2915、会议制度 .3016、监理日志制度 .3217、工程监理旁站制度3318、原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检验制度3419、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3

2、620、质量缺陷备案制度382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922、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4223、监理廉政工作制度441 1、设计技术交底制度、设计技术交底制度1.1设计交底时间:监理部应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交底。1.2设计交底的目的:设计交底的目的是使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1.3参加设计交底人员:监理部应组织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承包人管理人员、发包人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总监或副总监主持。1.4设计交底内容:设计交底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并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1.5设计交底文件:设计单位应根据交底内容

3、提供设计交底记录。1.6设计交底纪要:监理部应根据交底情况填写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纪要应完整记录设计交底过程及相关设计问题的讨论结论,并附签到表和设计交底记录。2 2、监理交底制度、监理交底制度2.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提醒发包人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2.2发包人、承包人、监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并相互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等向承包人做施工监理及安全监理交底。2.4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编写,并分发与会各方。3 3、图纸审查制度、图纸审查制度3.1协调图

4、纸供应: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目标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用图计划报告,并按计划协调设计供图。3.2图纸审核:在收到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后,监理部应根据文件内容填写设计文件签收表,并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估算工程量和造价变化情况。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及合同技术文件存在重大偏离或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应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监理工程师根据预核情况填写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总监核查后发送到各参建单位。3.3图纸会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图纸会审,会同承包及发包人复查设计图纸,交流对图纸的审核意

5、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设计单位。3.4优化建议:施工过程中,监理部或承包人可以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提交发包人研究。3.5图纸签发: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加盖图纸专用章后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根据合同要求应由承包人设计的图纸,监理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图纸加盖图纸专用章后发放承包人实施。按图纸签发情况填写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4 4、技术文件审批制度、技术文件审批制度4.1技术文件的提交:监理部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合同项目开工前提交完整可行的总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并为审核工作留出充足的时间。随工程进展提交其它专项施工方案、试验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等技术

6、文件。4.2审核依据:监理部应依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现场实际情况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4.3技术文件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临时施工设施、生活设施、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施工方法、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人员计划、设备计划、安全措施、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和关键人员及其资格等。总进度计划应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主要工程量、总体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介绍、计划的目标及分解描述、关键线路描述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高峰期施工强度分析、资源配置计划(劳动力、材料、设备、资金等资源)、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及措施、配套图表(横道图、网络图、劳动力分布图、

7、施工强度分析图等)方案应包括:工程量、材料用量、检验依据、试验项目、自检数量、见证数量等。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至少应履行编制。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专项技术方案,风险性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专家审查意见。4.4技术文件的审核、审批:监理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审核或审批意见,总监签发后以技术方案批复表的形式批复承包人。若技术方案需要较大幅度的修改,应要求承包人重新报审。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可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当施工组织设计与投标文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按合同文件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明确相关责任。最终确定的总施工组织

8、设计、总进度计划等技术文件作为监督承包人施工的依据之一。4.5技术方案的重审:当工程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如发生较大的进度拖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时,已批准的技术文件应进行相应的修改和重新审查。5 5、工程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开工审批制度5.1合同项目开工审核:当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人应及时提出合同项目开工申请。监理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后,审核承包人主要人员、设备、材料是否已经进场并获得批准,图纸、道路、测量基准点和水电供应等是否具备,总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是否已经上报并获得批准,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附件开工申请报告和已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5.2

9、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承包人具备合同项目开工条件并逐项检查落实签认后,由总监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开工令由项目经理签收。5.3分部工程开工审核: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应做好施工准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准备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实施的各种参数选择已经批准。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与进度计划、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到位。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施工辅助生产设施和施工相关措施准备就绪。施工场地、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

10、设施满足开工要求。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已经提交并且附件齐全。5.4签发分部工程开工令:当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分部工程开工令。当检查发现不具备开工条件时,应督促承包人尽快落实,待具备条件后签发开工令。6 6、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6.1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分包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填报施工分包申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6.2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的施工分包申报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6.3监理部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6

11、.3.1 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其证件是否按照规定经过原发证单位的年检;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在其证件核定的范围以内。6.3.2 分包单位有无挂靠行为,是否能够独立完成分包任务。6.3.3 分包单位以往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6.3.4 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对证件的有效性及年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6.4监理部对承包人的分包申请完成审核后,报送发包人批准。7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制度7.1隐检项目的确定: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应与各参建方共同根据图纸和相关标准确定工程中的隐检项目,

12、重要隐检项目应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7.2隐检报验:工程隐蔽以前,承包人应根据相关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部。7.3现场隐检:监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重要隐检项目应会同承包人、发包人、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8 8、工程现场检查指示制度、工程现场检查指示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做出指示。8.1现场检查: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包括现场察看、查阅施工

13、记录、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必要时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8.2停止指示: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指示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停止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8.3整改指示:对施工质量经检验不合格、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等情况,指示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或返工处理。8.4清退指示:对承包人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要求承包人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对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

14、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件等工程材料,可以要求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清除出场。8.5维护指示: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8.6其它指示:行使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8.7指示的形式:各类监理指示应根据具体情况以监理通知、工程现场书面指示、警告通知、整改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等形式发出。9 9、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9.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暂停施工通知:9.1.1 发包人要求暂停施工或需要暂停施工的项目;9.1.2 为了保证工程

15、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9.1.3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9.1.4 施工中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9.1.5 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接受监理部的管理;9.1.6 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况。9.2暂停施工通知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通知之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由于事态紧急,没有及时征得发包人同意时,监理部应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通知24小时内,向发包人书面报告。9.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通知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明确暂停施工的原因、合同或法规依据、停工期间的要求及合同责任等。9.4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

16、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提交复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具备复工条件后应及时签发复工通知,指令承包人恢复施工。9.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暂停施工通知至复工通知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分清停工原因及责任归属,配合发包人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有关问题。1010、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10.1检验范围: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应对承包人完成自检的每道工序或每一个单元工程进行检验,上一工序不合格,禁止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10.2质量缺陷/问题的处理: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指明存在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和复验,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同时抄报发包人。承包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和处理。整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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