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课堂 流转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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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第八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第四节 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一、概述,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增值税于1954年起源于法国,它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协作。目前世界上共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重要税种。,我国现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

2、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增值税的类型:根据对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售商品的收入中扣除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产

3、的价值,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只限于原材料、燃料等劳动对象的价值。就整个社会而言,其增值部分实际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售商品的收入中扣除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产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价值。就整个社会而言,其增值部分实际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售商品的收入中扣除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全部价值。就整个社会而言,实际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生产资料不征税,所以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指将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

4、费型增值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而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时,要求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财政部拟定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改革方案,近日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实际上,从2004年下半年启动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以来,改革方案的调试修改一直都在进行。2004年7月1日,转型试

5、点首先在东北三省启动,试点领域限定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东北试点启动后,如何向全国推进成为焦点。三大方案:1、仿照东北模式,分阶段按照产业序列向全国推进;2、同样仿照东北模式,按照地区序列,从东北地区开始,按照西部、中部、东部的次序逐步推进;3、在总结东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将这一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具体实践进程是对上述方案综合协调的结果:继东北地区后,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与试点办法相比,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

6、案在三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直接抵扣进项税额;二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地区和行业限制;三是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二、增值税的纳税人(一)增值税纳税人的涵义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二)增值税纳税人的种类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

7、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规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可以认

8、定为一般纳税人。,(2)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个体经营者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下列纳税人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小型商业企业; (2)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二)属于增值税

9、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他人。,将上述几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其目的有两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

10、不平衡的矛盾,防止利用上述行为逃避纳税。,2、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注意: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而征收增值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

11、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四、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采取比例税率,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实行以不含税价计税方式,即税款不是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而是在价格之外另行收取,亦称价外税。增值税的税率具体包括:,(一)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其基本税率为17%。(二)低税率下列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目前,我国对农业产品、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

12、税税率均为13%。,(三)征收率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推行发票抵扣制度,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商业企业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为6%。(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

13、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实践中,纳税人往往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收取,这时,应将不含税的销售额与销项税额分离开来。1、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下列销售方式按以下办法确定其销售额: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

14、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2、以旧换新,应按新货物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5、视同销售行为由于不是以资金形式反映出来,会出现无销售额的现象。这时,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15、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此外,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包括消费税额。,(二)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注意:公式中的“销售额”必须是不包括销项税额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中填写。,(三)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对应,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规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

16、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二,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费金额,是运输单位开具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含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的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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